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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困境与治理路径

2018-10-20张旭刚

职业技术教育 2018年10期
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治理路径精准扶贫

张旭刚

摘 要 农村职业教育独特的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精准对接着乡村振兴各领域、各要素需求,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逻辑必然。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在服务乡村振兴实践中既有思维理念滞后、自身能力不足等内源性问题,也有法制制度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缺乏等外源性问题,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迫切需求。为此,亟需转变思维方式,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实践;破解关键环节难题,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发挥政府“元治理”主体作用,构建多元协同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从而突破农村职业教育自身发展及其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困境,从根本上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 农村职业教育;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治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8)10-0059-06

黨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重大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是振兴农村教育。农村职业教育作为农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贡献最为直接,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功能。然而,由于受经济结构调整、保障供给不足、社会认同度不高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矛盾凸显,在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尚未得到应有发挥。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背景下,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对于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解决农村自我发展弱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逻辑必然

农村职业教育立足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其功能定位、价值取向和社会作用直接指向“三农”问题,精准对接乡村振兴实践中农村经济转型、农业产业升级、农民素质提升等需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必然。

(一)是激活乡村经济活力、促进农业产业兴旺的重要条件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内生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这就需要有效激活农村经济发展内在活力。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农业“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也是突破点。乡村振兴迫切需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乡村旅游产业,这对新型农业劳动力数量、质量、结构、类型提出了新的要求。职业教育联结着产业需求和劳动力供给,三者相互制约、相辅相成。而劳动力能否满足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适应新业态新技术的要求,取决于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的供给水平和培养机制。同时,教育水平和教育结构决定了劳动力供给的质量和数量,决定了劳动者的素质。在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紧密对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求,既可为农业产业振兴培养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又可以动态调整农村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一、二、三产业人力资源配置,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激活农村经济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条件。

(二)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内在要求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其前提。农村贫困地区的精准脱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截至2017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仍有3046万,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在农村。农村职业教育不仅具有一般职业教育的价值功能,而且目标指向更加明确,内容更注重实效,效果也最为明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技术和职业教育的建议书(修订)》全文共有10个部分100条,有7个部分12条专门论及扶贫助困,其中第2条明确提出,应将技术和职业教育视为“有助于减轻贫困”的一种方法。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要求,把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诸多国外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成功案例表明,农村职业教育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开发贫困地区人力资源,使贫困人口获得一技之长尽快就业创业,实现限时脱贫“消化存量”,又可通过精准招生、精准资助、精准就业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改变命运,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三)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途径

据农业部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实用人才占乡村就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足5%,农技推广人才“青黄不接”,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人才紧缺[1]。涉农人才培养难、引进难、留住更难,这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尤其突出。到2050年,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预期目标需要培养数以亿计各类乡村人才。同时,实现70%以上城镇化率需要向城市转移3亿农村剩余劳动力[2]。可见,农村人口教育与培训潜在需求巨大,但这种潜在需求并没有转化为现实需求,乡村各类人才的规模、结构、素质供给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人才需求矛盾突出。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必须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这充分说明,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振兴,既需要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也要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职业教育不仅直接指向“三农”问题,还涉及第二、三产业,具有入学门槛低、培训周期短、实用性高、针对性强等特点和优势,是将农村普通劳动力培养成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能够向非农产业和新兴产业转移的高素质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构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最优途径。

(四)是满足农民精神需求、促进乡风文明的动力源泉

乡风文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保障。我国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致使精神文明、乡风文化建设滞后,农民精神需求匮乏。同时,与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一些封建迷信和恶俗陋习等不良社会现象又在一些农村地区沉渣泛起,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成为乡村振兴的障碍,这在农村贫困地区表现尤为突出。美国学者奥斯卡·刘易斯研究发现,贫困地区贫困群体在与贫困环境相适应过程中会潜移默化地养成一种对自然的屈服感和安于现状、听天由命、不思进取的生活态度,并内化为贫困群体的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准则,从而形成一种习惯与传统文化,称之为“贫困亚文化”。这种“贫困亚文化”不仅会强化现有的贫困状态,还会在区域内和代际间产生复制和传承[3]。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生态的振兴,也是文化、乡风的振兴,以及农民素质的提升。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供给侧看,在注重物质经济“输血式”供给的同时更要注重精神能力“造血式”供给。农村职业教育兼具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双重教育功能,能够有效深入到乡村建设细微环节,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改变乡村人口的精神面貌和行为方式,进而促进乡风文明、移风易俗,为乡村振兴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我国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困境

就目前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实践而言,既有思维理念滞后、自身能力不足等内源性问题,也有法制制度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缺失等外源性问题,制约着农村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作用与功能的发挥。

(一)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思维理念滞后

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不仅是一项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更涉及思维理念、价值取向等观念层面,是一个价值理性优先于工具理性的过程。当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不论在自身发展还是在服务乡村振兴实践上都面临着诸多思维观念障碍。从农村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现状上看,发展方向错位,背离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在当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时代使命和任务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但目前絕大多数农村职业学校将学生对口升学、发展非农专业作为办学的主要目标和主攻方向,“轻农、去农、离农”现象十分严重。据各行业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各类中等农业职业学校仅剩237所。中职农林类涉农专业招生人数从2010年的110.4万逐年递减,现已不足40万[4]。办学目标定位和发展方向与乡村振兴战略需求严重错位。从教育体系服务乡村振兴上看,思维行为短视,忽视了农村职业教育的价值功能。在当前整个教育体系中,资金与政策倾向于补基础教育“短板”、建高等教育“一流”,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是“弱势中的弱势”是个不争的事实。同时,教育领域服务乡村振兴具有过程的长期性、效果的迟效性和价值的潜隐性等特征,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的时限性加剧了一些地方的思维短视,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实际操作中,往往将工作重心和资源更多地聚焦在能够凸显“政绩”的领域,忽视了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的价值功能。上述问题的产生看似是方法技术上的偏差,实则是思维理念上的滞后。

(二)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孱弱

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先天条件不足、后天发育不良”的现实困境致使其自身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难以满足乡村振兴需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投入机制的单一性导致农村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不足。现阶段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而这种财政拨款受制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显然难以得到持续、稳定、足额保障。有研究表明,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同级普通教育的2.6倍[5]。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存在明显的类型差异性和区域不均衡性,职业教育经费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较少,致使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尤其是实训条件严重落后,制约着农村职业教育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办学内容的结构性缺陷导致农村职业教育贡献度不高。从办学内容来看,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受到环境制约的情况下,大部分职业学校并未扩展其服务功能,而是将重心放在招录初中毕业生及其常规培养上,一味以生源求生存。由于办学经费投入不足、双师素质教师缺缺,专业设置大多为办学成本较低、实训条件要求不高的文科类专业,人才培养偏离应用性、农科类方向,与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乡村人才结构需求错位脱节。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及分析(2016年)》显示,全省中职学校涉农专业仅占8.1%,文科类专业占72.5%。三是培养模式的功能性不足导致农村职业教育满意度不高。农村职业教育的一个突出优势在于培养模式的灵活性和功能的多重性,可以根据不同人群需求设置不同教育内容、安排不同教学空间和教学时间,进而实现个性需求和社会需求相统一。但目前农村职业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并未根据受众特征、个性需求进行调整,尤其是“阳光工程”“燎原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等培训项目,由于在实施前并未对农村人口的实际培训需求进行调研,导致培训内容往往与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不匹配。

(三)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法治体系不健全

当前,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着法律制度供给不足以及制度设计缺乏协同性等现实困境,成为制约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实效的主要障碍。首先,法律制度供给不足。我国职业教育立法一直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有关农村职业教育法律则少之更少,截至目前仅有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有所涉及,但规定的内容过于宽泛模糊,相关利益主体的权、责、利不明,致使执法检查监督无法开展,事实证明可操作性不强。由于法律供给不足,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国家政策推动,虽然政策比较灵活,但法理地位缺失,权威性不够,执行效果差。同时,政策执行会随人事变动、时间跨度等因素具有随意性和多变性,难以持续稳定执行。其次,制度设计缺乏协同性。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需要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尽管《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但并未从法律上明确社会多元主体在参与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合法地位、权利、职责及义务,尤其在一些公私合作领域缺乏组织、管理、协调等制度安排,在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实践中必然会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制度设计系统性和协同性的缺失必然会引发不同实践主体在执行具体制度过程中产生矛盾与冲突,从而降低实践效率。

(四)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不畅

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协作、互动共进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治理结构仍然沿袭传统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其突出弊端在于权利分散、资源分割、协同治理乏力,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治理格局难以形成。从管理体制上看,我国涉农教育资源、人力资源以及涉农专项经费、补助资金、优惠政策等归口教育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农业部门以及扶贫专门机构等,管理比较分散。政策和资源缺乏整合统筹,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各行其政、信息闭塞往往会出现相互矛盾和冲突,很大程度上阻碍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进程。从运行机制上看,作为多元主体参与的集体行动,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必然是一种结构化的行为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但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普遍不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缺少制度与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传统政府集权性、排他性等体制弊端挤占了社会组织参与空间。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激励政策,再加上农村职业教育自身服务能力与水平不高、吸引力不足,致使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只停留在松散的结合面上,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深度和效度不足。

三、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治理路径

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亟需在理念转变、制度构建、机制创新和格局共建等方面寻求新的治理突破,才能攻克农村职业教育自身发展及其在服务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困境和阻碍。

(一)转变服务思维方式,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时期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应聚焦“三农”需求、突出问题导向,同时,着眼长远、系统谋划,以科学的战略思维和发展理念引领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和行动指南,对新时期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独特的时代价值和指导意义。因此,未来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实践的思维转变需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树立精准化的服务理念。我国三十多年来的新农村建设经验表明,以往主要靠“满灌式”“输血式”的外源性物质供给发展模式难以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新时期乡村振兴需要结合农村新情况、农业新业态、农民新需求调整思路精准供给。农村职业教育能够有效深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细微枝节,精准对接乡村振兴的多元需求。由此可见,农村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是基于“精准化”的理念,追求高效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这就需要农村职业教育不忘初心、肩负使命,牢固树立精准化理念,并将精准服务的理念内化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实现农村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滴灌式”“造血式”精准供给。二是坚持统筹协调的实施方略。在宏观谋划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共同战略指向均在于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三者价值取向一致、内在联系密切。因此,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应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农村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均衡发展。尤其要深刻认识农村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扶贫攻坚战略布局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在具体实践上,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实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中各主体、各层次、各环节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且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特点,需要统筹协调系统内教育、资金、政策、制度等要素,构建起契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三是坚持供给侧的改革思维。实现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协调发展必须强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维,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布局、社会服务等供给侧与乡村振兴需求侧各要素全方位对接、融合,实现农村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从而破解农村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同乡村振兴需求之间的矛盾。

(二)着力破解关键环节难题,增强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一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水平。办学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农村职业教育能力建设的关键和难点问题,突破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和投入机制多样化。农村职业教育属于公共产品,政府要按照公益性、市场化原则,构建政府为主、责任分担的多元投入机制。一方面,政府要强化投入主体责任,尤其是地方政府要对职业教育发展作出个独立性、连续性、稳定性的规划。加大職业教育投入,并向农村职业教育倾斜,提高教育附加费用于农村职业教育的比例,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大力推行免费涉农职业教育券制度;另一方面,政府要发挥融资主导作用,根据教育成本分担的能力原则和受益原则,使企业合理分担职业教育成本,借鉴国外经验做法对企业开征职业教育税。要综合运用立法、政策、信贷、税收等杠杆撬动社会资本,引导民间教育资本、各类公益基金、国际援助基金等精准对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融资需求。二是创新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满意度。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主要以工程或项目方式自上而下推动。这一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时效性,但其最明显的缺陷就是政策依赖型强和不可持续性。同时,这种培训模式的功能性和结构性缺陷也制约着农民接受培训的途径、方式与内容,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需求和农民个性化需求,这是造成培训实际效果差、农民参与性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大力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模式改革创新,推行诸如农民田间学校培育模式、现场传导型培育模式、典型示范型培育模式等;深入调研各类涉农培训新需求,精准识别培育对象、精心设置培训内容;构建集在线知识学习、在线技术咨询、资源信息共享等一体化“互联网+培训”的个性化学习培训新模式,打破时间、空间局限。三是拓宽农村职业教育服务领域,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贡献度。农村职业教育要契合农村产业结构升级需要,承载好农业实用技术研发与推广使命;构建农科教相结合和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平台,推动涉农专业建设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深度融合。同时,要承担起在新一轮土地确权等政策法规宣讲、乡村建设发展规划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指导等方面的新任务。

(三)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

当前,亟需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法制建设,系统谋划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为推动农村职业教育自身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律制度保障。首先,深化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制度供给侧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制体系。在国家层面应尽快完善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法律法规,把握国家修订《职业教育法》契机,在法治层面进一步提升农村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在关系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等关键性问题上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条例,明晰政府、企业等多元主体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边界。同时,应加快构建以权利义务关系和主体责任为核心的多元主体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配套制度体系,为多元主体规范、高效地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在地方层面应在国家宏观制度设计的框架下结合自身教育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地方立法,研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从而促进新时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地。其次,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安排,增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与协同性。任何一项制度安排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只有与其他制度紧密联结、协同配合,才能充分发挥其组合效应。因此,应做好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振兴联动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打破政府系统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与政策壁垒,构建不同实施主体间沟通对话与交流协作机制,实现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与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资金、项目的衔接与融合。对两者政策制度之间的协同性和耦合性进行科学论证,强化制度政策协同高效运行,避免因冲突而导致有限的涉农资源稀释和内耗。

(四)发挥政府“元治理”主体作用,构建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协同机制

如何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真正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学校等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是实现农村职业教育自身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效能的关键。政府应在多元共治的立体架构中发挥主体作用和承担“元治理”角色。“元治理”是对政府或治理方式的治理,是对社会和经济生活的重构、调解和转化而超越治理形式的高水平治理[6]。政府作为元治理者,应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治理体系中承担起远景规划、资源整合、协调分歧以及治理效果问责等重要责任。一是加强顶层系统规划,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政府首先要将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为防范和化解多元主体在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实践过程中目标和行动“碎片化”问题以及可能发生的矛盾与冲突,政府须发挥统筹作用,在目标任务分解、权利资源配置和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针对当前各类涉农资源多头管理、统筹乏力、执行偏差等问题,成立由教育、人力、农业、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常设机构,将相关的涉农权力要素和资源要素整合起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类资源要素组合叠加效益。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建立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为多元主体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创造条件,提供制度环境保障。将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列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管、考核和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质量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以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价,把职业学校涉农专业课程建设、农学人才培养、各类公益培训质量、服务农业产业能力等作为督导评价重点,将其作为奖补资金、领导任用和项目立項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和服务乡村振兴实效。三是创新多元办学体制,构建多元协同参与机制。社会力量是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联动机制。政府要积极推动基于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的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产权制度,吸引各类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涉农教育领域、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同时,加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建立以学校章程为统领、与多元化办学产权结构相适应的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结构,从而构建起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社会团体等协同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

参 考 文 献

[1]谭智心.“人才强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EB/OL].(2018-3-19)[2018-03-26].http://www.rmzxb.com.cn/c/2018-03-19/1998552.shtml.

[2]任玉奇.三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EB/OL].(2017-11-12)[2018-03-20].http://www.people.com.cn/GB/14576/22217/2420768.html.

[3]奥斯卡·刘易斯.贫穷文化:墨西哥五个家庭一日生活的实录[M].丘延亮,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163-178.

[4]车明朝.寻找真问题 破解真难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重大问题研究》取得丰硕成果[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13):11-16.

[5]梁国超.职业教育办学成本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08(28):44-46.

[6]熊节春,陶学荣.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元治理”的内涵及其启示[J].江西社会科学,2017(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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