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活动探析
2018-10-19柴会明
柴会明
(天津音乐学院图书馆 天津 300071)
1 引言
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自 20 世纪初起步,伴随本国学校教育改革和图书馆事业发展,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图书馆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运行机制[2]。日本以战后教育系统重建为契机,围绕《学校图书馆法》(1953)逐步构建起本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框架[3]。受国家政治体制、教育政策和图书馆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美、日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活动呈现不同特点。当前,随着我国教育均衡化发展和教育信息化的同时推进,制约我国学校图书馆发展的主要因素已从建设条件滞后转向服务价值迷失。本文对美日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活动的探析,以期对我国学校图书馆未来发展提供借鉴。
2 美、日推行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动因分析
长期以来,正规的学校教育体系被视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从学徒制转变为普通学校教育是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并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教育研究者认为,诸如书籍、地图等“不变动者”(Immutable Mobiles)在科学发展和传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学校教育应该以读写思维的主要产品为中心——即阅读、写作、数学和科学,而这些内容都离不开文献的支持[4]。图书等文献资源被视为现代学校教育基本构成部分,学校图书馆得以建立和发展。
美、日推行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的根本动因是学校教育改革的需要,在这一点上两国存在一致性。教育管理部门把学校图书馆服务视为实现教改目标的重要资源和途径,并通过立法或制定标准等手段保持学校图书馆服务水平上的整体一致性,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也被视为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的应有之义。1920年,出于以学校管理规范化为基本目标的公立学校教育改革的需要,美国教育管理部门将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一次题为《不同规模中学图书馆标准组织与设备》的会议报告作为地区性标准进行推广,成为该国第一个中学图书馆建设标准[5]。此后,根据本国学校教育发展,教育管理部门与ALA、美国学校图书馆员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chool Librarians, AASL)合作对学校图书馆标准进行数次修订。二战结束后,日本根据美国教育代表团的研究报告推行“新教育”改革,废除军国主义时期整齐划一的教育方式,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日本“新教育”改革把学校图书馆服务视为实现教改目标的重要支持,并以立法的方式对学校图书馆的性质、功能、任务、设置、从业资质和国家责任等内容进行规定[6]。日本教育研究者将《学校图书馆法》的落实视为教育改革的“试金石”,认为只有充分利用图书馆的教育实践成为常态化,日本教育改革才算完成,体现出美国教育观念对日本的影响[3]。
3 美、日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体系构建
3.1 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的构建与演化
美国推行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自20世纪初起步,《不同规模中学图书馆标准组织与设备》(1920)是第一个具有标准意义的文件。1925 年,ALA 与教育管理部门再次合作,推出《小学图书馆标准》[7]。该时期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重点集中在对图书馆建设和管理上的规范化要求,内容主要涉及图书馆建筑面积、文献数量、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二战结束后,ALA 成立战后计划委员会并于1945年出台《学校图书馆的现在和未来》。该文件将提高学生对文献资源的鉴别能力作为学校图书馆服务的主要目标,鼓励图书馆与学科教师合作,主动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8]。美苏冷战对20世纪中叶的美国学校教育产生重要影响,“新三艺”(数学、自然科学、外语)成为学校教育的核心课程[9]。该时期的教育政策强调学校课程设置的学术性和系统性并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达成提出具体要求。受此影响,从20世纪60年代,美国开始了学校图书馆服务对学生学业成就影响的系统研究,对图书馆服务项目设置和实施效果进行实证分析[10]。1960 年,ALA推出《学校图书馆计划标准》,明确提出图书馆员的教育责任并将促进学生个体发展作为学校图书馆服务的中心目标。标准强调馆员与课堂教师(Classroom Teacher)在资源收集和利用上的合作,要求扩大馆藏资源范围和专业人员数量[11]。20 世纪 70 年代多媒体技术在美国学校教育中快速推广,AASL与教育协会视听教育部合作,于1969 年和1975 年先后出台两个关于多媒体环境下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即《学校媒体计划标准》和《媒体计划:学区与学校》。该时期学校图书馆服务强调多媒体资源的建设和利用,提出将图书馆建设成为“学校媒体中心”(School Media Center)。为实现这一规划目标,标准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对馆员的多媒体技术培训,赋予其信息专家、教师和教学顾问三重角色;图书馆服务强化利用多媒体技术对课堂教学的直接支持,帮助学生完成相关课程要求;提出建立图书馆服务分级支持体系,建立学校、学区、区域和州四级信息网络等[12]。总体而言,从 20 世纪初到70年代末,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构建呈现出从定量要求到定性描述的变化,逐渐演化成为吸收教育理论、衔接课程教学、全方位涵盖的学校图书馆发展规划指导。
表1 美国主要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及特征
20世纪80年代美国开始推行以推进学校教育均衡化、提高学生课程完成水平为目标的学校教育改革,至今方兴未艾。在此次改革中,联邦政府逐步加强对地方教育的干预,通过设置核心课程、财政调控、绩效问责等手段来提升教育质量,以挽救处于危机之中的美国教育[13]。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美国连续出台《信息力量:学校图书馆媒体计划指导方针》(1988)[14]、《信息力量:建立学习伙伴关系》(1998)[15]和《21世纪学习者标准》,对新形式下学校图书馆发展做出规划。新时期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特点主要包括:将提高学生信息素质和终身学习能力作为图书馆服务中心目标;尝试将图书馆服务目标与核心课程要求进行对接;为图书馆规划落实提供操作指南和资源支持。以《21世纪学习者标准》为例,该标准整体框架由“四周期学习理论”“学习标准”和“计划指南”三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标准”部分包括由83项指标构成的“21世纪学习者”基本特征、学习者标准与州立核心课程标准要求的对比分析以及标准性案例教学数据库。“计划指南”部分则从图书馆规划、在线程序化评估、馆员评价、领导力培养和图书馆空间规划等方面提供实施指南[16]。
3.2 日本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体系的构成
尽管日本现代图书馆发展可以追溯到明治维新时期,但就本文而言,1953年日本《学校图书馆法》的颁布可以作为一个合适的起点。围绕该法,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相继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纲要、规范,共同构成日本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体系。
日本《学校图书馆法》(法律第 185号)于1953年8月8日颁布,该法以日本战后《宪法》为依据,与《国立国会图书馆法》《图书馆法》共同构成日本图书馆法律体系[17]。该项法律正文共三章15条,三章分别是“总则”“学校图书馆审议会”和“国家的负担”,另设“附则”4条,其中第一章第 3条明确规定“学校必须设置学校图书馆”,第一章第 5 条规定学校必须设立“司书教谕”。其中对设置“司书教谕”的规定标志着学校图书馆专职人员的配备法制化的开始。在配套的规章制度中,第一类是图书馆专门法的“施行令”和“施行规则”,统称为“法令”。该项内容由国家立法机关委任相关行政部门制定,主要是对学校图书馆法的细化,其作用是为学校图书馆法的执行提供更加具有操作性的细则规范,内容涉及学校图书馆的组织运营、馆藏资源、经费来源、人员配备等方面。这类文件主要包括《学校图书馆法施行令》《学校图书馆法施行法则》等。第二类是政府部分为推行法令而发布的行政性规章,包括通知、决定、告示、训令等,统称为“通知”。该类文件大都由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发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作为对“法令”的补充,实质上是通过行政手段扩大“法令”的影响力,从而保证学校图书馆法相关精神的进一步落实。如日本文部省以“事务次官通牒”的名义发布的《司书及候补司书的职务内容》,对《图书馆法》中对司书和候补司书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18]。作为对国家立法和行政性规章制度的补充,日本全国学校图书馆协议会从行业规范的角度为日本学校图书馆服务制定相应的专业性规范,形成一些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尽管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对促进日本学校图书馆服务规范化也起到重要作用。
表2 《学校图书馆法》及部分配套规章及行业规范
4 美、日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对比分析
尽管美、日在推行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动因上存在一致性,但其具体实施上呈现出各自鲜明特点,主要体现在下述方面。
民族文化价值:古建筑是民族文化历代相传的载体,同时本身也是民族文化的生动表现,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文化基础。诸多古建筑物均讲求简朴,但不乏美观,体现了一种不攀比的地域性民族建筑文化。
4.1 服务标准化的推进方式
美国现代公立学校制度经历了较为完整的发展过程,其教育理论、课程设置和教学评价的逐步完善使学校图书馆服务的理论和实践得到充分探索,服务标准化呈现出渐进式发展态势。从建设标准到服务标准、从具体业务规范到融合教育理念的框架体系的构建,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扩展,逐步演化为标准性发展规划指南。在这个过程中,图书馆服务于学校教育的核心理念逐步确立,馆员在学校教育活动中的重要性得到体现,服务目标实现了从资源利用到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培养的逐步深化,特别是将图书馆服务目标与核心课程教学目标的对接,使图书馆服务真正成为学校教育体系的一部分而非游移于教学体系之外的外围支持,体现出美国学校图书馆发展的成熟度。
与美国相比,日本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则呈现出激进式特点。二战之后,日本在美国指导下进行本国学校教育体系再造。鉴于对学校图书馆作用的认识,日本采取以立法强制推动的激进式发展方式,迅速建立起本国学校图书馆体系。据统计,从 1953年到 1983年,日本学校图书馆覆盖率提高了50%,几乎全部学校都建立了图书馆,并且藏书、馆舍和经费都达到一定标准[18]。与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进程中对馆员价值认知的逐渐提升相比,日本从《学校图书馆法》初次颁布之始就提出学校图书馆专职人员配备法制化问题,并就图书馆教育和图书馆利用指导做出规定。这种激进式发展在迅速提升日本学校图书馆服务整体水平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体现在图书馆服务与学校教育活动的融合以及对馆员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作用的认知,这对日本学校图书馆馆员制度的落实造成一定影响[3]。
4.2 服务标准化的主导力量
美国传统教育体制是以地方为中心,州和学区在学校教育管理上具有较大自主权。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学校教育“标准化改革”(Standard-based Reform)的实施,联邦政府开始加强对地方教育的干预,通过确立核心课程和标准化考试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19]。受教育体制的影响,美国在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问题上没有采用政府主导的方式,而是本着实用主义原则,通过教育法案确立相关项目并提供相应经费支持,图书馆行业协会成为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制定与推广的主要执行者[20]。ALA、AASL参与了历届服务标准的制定,面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学校教育的要求,ALA 和AASL从行业发展角度出发,不断提升服务要求,并将这种要求上升为行业标准。ALA、AASL该项职能的发挥建立在美国行业协会在本领域内高度权威性基础上,国家立法和行业协会在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问题上的相互配合是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进程中的一个显著特点。
基于战后本国教育、文化体系全面重建的现实,日本在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问题上采取了政府主导方式,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确保标准制定和推广上的高效性。随着日本基础教育的恢复和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行业协会逐步在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方面发挥作用,但行政力量依然是日本学校图书馆推行服务标准化的主导力量。
4.3 与学校教学的融合路径
美、日将学校图书馆服务视为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围绕服务学校教学的基本目标,两国在路径选择上有所区别。美国集中体现在培养学生信息素养以帮助其完成核心课程要求,日本则体现在通过图书馆利用教育以帮助学生学会利用图书馆资源。
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校图书馆对学生学业表现研究的兴起,标志着美国教育界开始系统思考图书馆服务与学校教学之间的联系。70年代,多媒体资源在学校图书馆资源体系中的比重逐步增加,促使图书馆向学校媒体中心转变,学生信息素养教育受到关注。1988年,《信息力量:学校图书馆媒体计划指导方针》开始赋予学校图书馆媒体中心的使命,目标是培养学生利用各种信息技术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从 90年代开始,美国逐步加强通过课程融合的方式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一方面将图书馆媒体专家赋予更多的教师职责,另一方面强调图书馆发展规划与学校教学计划的融合。1998 年《信息力量:建立学习伙伴关系》将图书馆媒体专家的角色诠释为教师、信息专家、教学伙伴和计划管理者。在课程模式上,美国逐渐形成两种做法,一是开设以信息素养教育为目的的独立的核心课程,以乔治亚州“K12品质核心课程信息与素养技能”为代表;二是将信息素养标准贯穿于其他核心课程标准中,如《21世纪学习者标准》中“AASL学习标准与州立共同核心课程标准参照”[21]。
如果说美国关于学校图书馆对学校教学作用的认识是建立在基于实用主义的实证研究上,日本则直接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学校图书馆的教育职能进行确认,在文部省和全国学校图书馆协会的推动下,逐步推广图书馆利用教育。1959 年,文部省出版《学校图书馆运营指南》,正式提出“图书馆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要求对学生开展图书和图书馆内容与技能的教育。在1961年文部省出版的《小学、中学图书馆利用指南》中,“图书馆教育”改为“图书馆利用指导”,意旨学校图书馆资料利用技术的指导。随着该方面工作的开展,所涉及的内容逐渐丰富,主要包括图书馆及其利用、图书资料查阅、情报检索和资料利用方法等。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日本学校图书馆利用指导缺少对学校教学直接支持的系统规划,但其已经意识到图书馆利用能力对全面学习能力的重要性,并强调这种教育从小学到大学的一以贯之[22]。
5 对美、日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进程的思考
基于本国国情以及对学校图书馆作用的认知,美、日两国在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方面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整体而言,美、日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在推进方式、主导力量和与学校教学融合路径上都存在差别,这与两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特征和学校教育特点是相一致的。通过上述分析,可以从如下方面带给我们思考。
5.1 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的必要性
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是图书馆在实现建设标准化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而采取的策略性选择。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的推进,体现出美、日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水平以及随之而来的新的发展方向,其根本动力是图书馆事业发展与学校教育现代化的双重需要。
教育学研究显示,阅读对于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认知能力与学业完成水平具有重要影响,该阶段也是个体养成阅读习惯的关键时期,学生阅读习惯的培养与学校教育目标的设定具有内在的契合。学校图书馆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和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支持也是教育管理者重视学校图书馆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包括美、日在内,世界各国把学校图书馆视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条件。在学校图书馆基础性资源不断改善(包括馆舍、资源、设备以及人员等)的过程中,图书馆服务内容的选择以及完成程度成为图书馆价值实现的关键因素,而服务标准化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策略选择。只有对图书馆服务内容进行提炼、固化,确立较为统一的评价标准,并进行适当的考核和辅导,才能发挥学校图书馆各类基础性资源的作用,使图书馆工作不断满足学校教育改革的需要。
5.2 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的推动力量
美、日两国经验显示,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应该因地制宜,采取符合本国教育改革需要和体现本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特点的策略。美国图书馆对学校教育改革参与的历史沿革以及学会力量对于本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影响,使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呈现出学会推动、由建设标准化到服务标准化的渐进式发展的过程。该过程体现出学校图书馆对既往经验的继承、提炼和固化,并最终形成标准,完善的行业协会为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提供了基础保障。美国教育管理者对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的认可和执行是建立在图书馆对于学生学业水平提高的持续贡献度的基础之上,体现出坚实的实践支持和理性考虑。日本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与战后本国基础教育体制重建同步,尽管相关政策的制定同样体现出对既往经验的总结,但整体呈现出基于宏观框架内的设计痕迹。基于对图书馆在学校教育中作用的认识,日本政府在战后国家基础教育体系构建过程中以立法形式赋予学校图书馆地位和职能,并采取行政力量推动的方式使这一设想迅速得到落实,从而实现行政体制主导下的标准化。
推动方式的不同对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进程、效果和可持续性都会产生影响。就美、日而言,美国渐进式发展方式使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在经验积累和价值认识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从而使学校管理者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在实施过程中更为主动和灵活,更容易实现学校管理和图书馆发展的共同收益,具有较好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日本政府主导下的突进式方式则对政策制定和辅助性文件的完善具有较高要求,学校管理者对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的理解和认可也需要逐步培养。与此同时,行政化力量则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整体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能力,使服务标准化的效果实际呈现,实现学校图书馆服务跨越式发展。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工作可以借鉴日本经验,特别是相关制度建设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需要了解美国行业协会在图书馆发展中的作用,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长效机制。
5.3 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的具体维度
通过对美、日学校图书馆相关制度性文献分析可以看出,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是在硬件标准化基础上的利用标准化,实际体现为对学校图书馆建设、利用、管理以及评估的制度性规定。因此,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包含建设标准化,是图书馆发展进入更高层次的体现。
从现有的学校图书馆制度性规定来看,图书馆服务标准化主要涉及对学校图书馆职能定位、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基础硬件标准以及财政支持制度等方面内容,在各项内容的具体表述上现有制度详略不等。美日两国对学校图书馆的藏书量、座位数、馆舍面积、信息技术设施、人员配备以及开放时间都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在学校图书馆职能定位与服务目标方面,美国强调图书馆对学生学习的支持以及馆员作为学习专家、支持者和伙伴的角色认知,把图书馆作为学习课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效果是利用图书馆资源进行学习和利用图书馆员的帮助进行学习与教学成为美国学校教育的基本特点,图书馆的价值也随之得到体现。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是基于保持和强化图书馆对学校学习的支持作用这一基本点,其标准内容强调与学生学业标准的衔接,具体表现为将图书馆服务目标与学业标准对应。日本把学校图书馆作为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支持,对图书馆教育和利用图书馆学习进行了规定,但表述较为宏观,对图书馆服务内容与目标的规定(如阅读指导、读书活动等内容)与学校教育的目标缺少具体联系,图书馆服务对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嵌入水平较低。当前我国学校图书馆相关制度设计与日本较为相似,尽管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对于学校图书馆的职能定位和服务目标进行了具体规定,但由于缺乏与学校教育目标的具体对接,使图书馆服务与学校学习活动缺乏统一性,尽管阅读指导、读书活动等服务对于学生素质培养和德育产生积极影响,但对于学校教学的支持仍是工作的短板,在该方面,美国学校图书馆的做法可以作为借鉴。
5.4 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是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的制度性保障,表现为对于学校图书馆改进服务的政策性支持和对于服务效果的考察与评估。
美国主要以项目的方式对学校图书馆发展提供支持,在此过程中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存在分工和合作,对于学校图书馆资金投入和建设标准,州政府具有较高自由度。日本以立法形式确立学校图书馆的地位,并通过配套性制度对全国学校图书馆提供财政支持。尽管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但国家层面的支持仍为图书馆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与支持政策相对应,美国学校图书馆评估对于图书馆获得支持的力度具有重要影响,对图书馆服务价值的认可与图书馆获得的支持存在较为紧密的关联,相关机构根据评估情况决定对图书馆投入的增加或消减。日本学校图书馆评估则侧重对图书馆服务开展的督促和改进,其投入较为依赖财政状况和宏观政策制定。整体而言,美国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侧重效率,其长效性建立在学校图书馆价值的持续体现;日本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则侧重公平,良好的财政状况是学校图书馆发展的基本保障。
6 结语
尽管现代学校教育的特点决定了图书馆作为文献资源中心存在的价值,但学校图书馆服务的内容和作用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在当前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学校教育形态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随着对基于标准化考试的教学质量的关注,美、日等国对学校图书馆的投入也有所削减,学校图书馆需要重新证明对现代教育改革的适应性。美、日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进程表明,根据教育改革需要对学校图书馆服务进行标准化指导,保持图书馆在应对教育环境变化上的主动性,是学校图书馆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就我国中小学图书馆工作而言,探索开展适合我国教育发展现状的学校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工作,应该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图书馆研究值得关注的内容。随着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学习方式、评价方式面临新的规划和整合,相关主体对于素质教育的认知更为深刻。与此同时,教育信息化的影响使基础教育领域也面临一场技术革命,多媒体技术、数字化技术以及网络教学在学校教育活动中的比重增加,对数字资源的需要日趋明显。教育环境的变化对学校图书馆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提出新的挑战,图书馆对自身功能和价值的挖掘面临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国学校图书馆需要对既往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并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积极探索,形成较为成熟和可操作的经验、做法。教育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可以借鉴美、日等国在学校图书馆发展中的一些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服务标准化方面的尝试,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学校图书馆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来稿时间: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