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核心技术攻关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18-10-18苗圩
苗圩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成就显著,产业转型升级进展明显,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但是,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很多领域缺乏关键核心技术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在出席今年两院院士大会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矢志不移自主创新,坚定创新信心,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当前,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快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要求愈加迫切。同时,全球科技创新空前密集活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各国围绕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竞争日趋激烈。
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国际经验表明,制造业要迈向中高端,根本上靠的是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20世纪以来,美国、德国、日本等国之所以长期保持制造强国的地位,根本原因就是在装备、材料、信息、生物等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上始终保持领先。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已成为全球制造大国,但离制造强国仍有较大距离,症结就在于核心技术积累不足,严重制约了制造业转型升级。而我国在通信设备、高铁、核电等领域之所以能实现快速发展,很重要的一个经验就是聚焦核心技术,持之以恒地开展研发攻关。以移动通信为例,2G时代,我国企业几乎不掌握核心技术,只能被动跟随;3G时代,我国提出的TD-SCDMA成为重要的国际标准,实现了核心技术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4G时代,我国推出的TD-LTE成为全球两大主流标准之一,基本实现了与国外企业并跑。
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增长持续低迷,寻找新的经济发展动能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新动能首先来源于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而新兴产业通常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和大规模商用的直接结果。上世纪70年代中期石油危机后,美国加快了信息通信技术的创新突破,到90年代实现了信息技术革命和“新经济”的崛起,率先走出低谷并重新拉开了与其他国家的距离。当前,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物联网、区块链、新材料等领域显现革命性突破的先兆,可能引發若干领域的群体性和系统性突破,全球正在步入一个新兴产业孕育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以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催生和培育新兴产业。同时,新动能还源于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传统产业要赢得市场竞争、焕发生机活力,就要通过加强关键技术和先进工艺的高端化改造及相关流程、产品、模式创新,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不断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是保障产业安全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发达国家在一些关键技术与核心产品上对我实施出口管制,我国集成电路、基础软件、互联网、高端生产装备、新材料等多个领域都存在产业安全风险隐患,相关制造业不仅面临低端锁定困境,产业链安全和供应链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比如,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中,大量使用进口的芯片、软件和控制系统,一旦被“卡脖子”,就难以保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国防科技工业来说,核心技术更是买不来的,要突破制约武器装备发展的“瓶颈”,就必须下大力气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二、核心技术创新突破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主要制约因素
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与先行工业化国家相比,我国现代工业起步晚、积累少、底子薄。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历经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国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制造大国,基本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现在亟需解决“好不好”的问题。我国制造业要真正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必须扭住核心技术攻关这个“牛鼻子”,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多年来,我们在核心技术攻关上也下了不少功夫,但认真总结起来,还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
一是基础研究支撑不够。基础研究是引领创新发展的源头,是制造强国建设的原动力,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但原始创新能力仍然薄弱,基础研究的短板依旧明显。其中,企业基础研究意愿低、投入少、能力弱是重要原因。我国企业研发支出占全社会研发支出的比例已接近80%,但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发。过去十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仅占企业研发投入的0.1%,占全国基础研究总投入的1.5%,而美国、日本、欧盟企业的基础研究经费约占基础研究总经费的20%。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不高,导致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动力不足、进展缓慢、效果欠佳。
二是关键共性技术供给不足。关键共性技术具有基础性、关联性、系统性、开放性等特点,属于竞争前技术,能够在多个行业中广泛应用并产生深度影响。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通常是各国技术创新政策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多元化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尚未建立,组织机制不健全,政策支持不连贯,经费投入不足,平台运作不理想,成果共享和推广应用机制亟待完善。
三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不到位。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能够加速技术突破和产业变革,也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随着产业分工日益精细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加速应用,创新链各环节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用户之间的协同创新日渐成为常态,并在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制成本和加速新产品进入市场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长期以来,我国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深度融合不够,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发创新活动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不足,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仍不够突出,大量的创新成果停留在论文、专利阶段,没有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加之技术市场发展滞后,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倾向于自己设立公司进行成果转化,而不是转让给相关企业进行推广应用,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造成影响。
四是创新人才的制约日益突出。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人才队伍充实,但高精尖人才特别是从事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的创新人才仍比较短缺。受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挤出效应和虹吸效应影响,高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纷纷从制造业领域流出,对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带来较大冲击。根据有关高校发布的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名校毕业生就业行业首选金融业。实践中,制造业高端研发人才缺口较大,进一步抬高了研发活动的人工成本,抑制了企业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的动力和能力。
三、准确把握和抓牢推动核心技术攻关的政策着力点
解决我国制造业核心技术的短板问题,关键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攻关和应用推广;坚持融入全球产业链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技术创新;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相结合,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及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强化国家战略引领,引导创新要素更多投向核心技术攻关,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支撑体系。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前瞻部署,推动不同领域创新要素有效对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引导技术能力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健全技术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加强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引导有条件的院所更多聚焦科学前沿和应用基础研究,打造引领行业发展的原始创新高地。继续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分类评价机制,为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提供“一辈子只干一件事”的必要条件。
建立健全制造业创新体系。按照“一个明确,四个突出”的思路,明确面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这一功能定位,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中心要突出市场化,按照“小核心、大协作”的模式,以资本为纽带整合资源,遵循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要突出协同化,抓好产业创新联盟建设,使之成为辐射带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要突出产业化,补上从实验室产品到生产线产品之间涉及的工艺、专用材料、专用设备、标准和检测能力等短板和弱项。要突出可持续发展,通过技术服务、产业孵化、知識产权运营等商业模式创新,实现基于自我造血的循环发展。同时,统筹推进国家和省两级创新中心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
建立健全产业创新生态体系。继续健全产业与科技协同对接机制,围绕制造业核心技术创新突破的需求,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入揭榜挂帅机制,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用好首台套、首批次等政策工具,推动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在应用中不断迭代完善。面向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建设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为产业协同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制造业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学科专业设置,创新培养机制和模式,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高素质技能人才、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构建一支高素质、能够满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在我国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培养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国际眼光的战略科学家群体。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整合各类人才计划,突出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培育。对从事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军人才,赋予其创新活动主导权和创新成果支配权。进一步健全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有利于高端人才创新的评价标准和制度。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完善高端人才收入分配、户籍居住、上学就医等激励政策。
(原载《求是》2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