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模式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
——基于股权众筹
2018-10-17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 蚌埠 233000)
引言:中小初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在困扰着创业者们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而众筹是一类创新型融方式,给予很多的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渠道的发展方向。对于中小初创企业而言,在进行众筹融资尤其是以股权众筹方式融资的过程中面临诸多的困境,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征信制度还未健全,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和配套行政制度还未完善的情况下,导致了许多企业在进行众筹模式的过程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1.自有资金缺十分匮乏,本身融资能力差是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特征之一。很多中小企业在在发展中,并不考虑自有资金的逐步累积。根据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对436家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的调查表明,资金缺口在一千万元以下的占绝大多数。缺少充足的资金支持,没有基础很难创造巨大的利润。由加上许多中小企业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和细水长流式的长期经营理念,因此发展中大多不强调自身积累。
2.在外源融资的众多方式中,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方法较少,而且渠道狭窄。根据国有四大银行统计调查现实,供给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钱,有接近九成属于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却仅仅占总融资的三成。目前来说我国资本市场依旧存在着许多门槛问题,比如进入证券市场的条件对企业来说比较难以企及,创新创业投资系统不完善。还有资本资产债券市场发展有不足,导致中小企业没有渠道去利用资本市场来融资。
3.我国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的难度系数较高。面对自身经营能力差又没有充裕资金的中小企业,银行可能承担贷款风险高,再加上需要花费巨大精力来监控和催收贷款,所以银行不愿意给予我国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二、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的原因
1.企业的经营规模不大,自有资金缺乏。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资产总额小于四千万元。这其中的企业基本上都存在资产规模不大、经营管理风险大、难承受住巨大风险、自有资金匮乏的情况,加上后天状况不乐观,比如固定资产及其缺乏,资金少之又少和较难变现和量化有困难的机器设施设备几乎达不到众多银行发放支持发展方面贷款的抵押和担保要求,因此这些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绝大多时候不会有希望被银行审核通过。
2.企业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先进,导致内部管理水平差;因为监管力度不足,所以在自生发展中信用意识容易变得很差。在现实市场中,家庭作坊式经营已经合作化成长经营占中小企业的比例比较大,他们的管理者没用及时学习科学的管理方式和理论,因此没给企业带来优秀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也会导致企业核心制度之一的经管理财制度不完善,信用评级比较低,企业呈现的信息可信度不高。从总体上看,我国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都为3B或是3B以下。
3.信息不对称造成沟通不畅。面对中小企业数量多,经营状况鱼龙混杂的情况,银行不能准确评估风险。往往对中小企业贷款使用更加严苛的要求和条件,存在慎贷、借贷、拒贷的现象。根据统计结果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我国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率占到百分之三十。这对银行来说风险很高,这些主要就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4.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担保机构能力不足,他们业务能力和业务内容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范围小。截止2016年11月底,我国共有担保公司3548家,注册资金364.82亿元,可用担保资金492.33亿元.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些本是专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却仅用了不足200亿元。
5.我国缺乏健全的相关法规。我国制定了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但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很大程度上比较符合家大业大前景好基础扎实的企业,二符合这些要求的企业大多是大企业。但是我们国家资本市场仍在发展,还是会有很多顾及不到的地方,系统体系不完美,因此本身天生不具备优势的小企业没有这些优势条件,享受不了国家的帮扶和鼓励果实,所以公开的税收优惠、财政减免对中小企业是没有太多实际发展作用的。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和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难早就不是一个容易解决问题了,多方面的因素导致需要多边的努力才能改善。这样的事件需要官方的政府、社会上的企业和金融机构齐心协力。在宏观大环境上,官方政府相关部门要察觉到小微企业发展的困境,为他们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和金融系统制度,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自身要提高公司治理层次和水平,避免企业信息不真实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式股权众筹。随着时代进步,互联网也飞速发展,由此衍生的股权众筹确实在一等程度上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窘境。为谋求未来收益,公司向社会上的有意投资者出让部分股份,投资者也可以利用出资入股公司的方法来获得利益。
1.股权众筹:通过股权众筹方式寻求有资源和人脉的投资者,除了筹措资金,又能拉拢很多忠实客户。当中小企业有好的项目需要资金支持时,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众筹平台谋求有共同投资意愿和相对有能力的投资者,共同评估选取事业项目的可操作性,提出有可能发生会影响项目运行的问题;再依据各自特长和经验能力划分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区域;项目正式开启第一步之后,收集各方力量去筹措资本。除了对项目运作本身有资金方面的好处之外,参与的社会员工之间也会有共赢的局面。因为他们结识了更多有相同志向和社会能力的人。
2.流程示意图:
3、股权众筹操作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
(1)项目面世-审核时期。众筹平台设立时没有专业机构认证,同样在审核提交的新项目过程中也不具备专业评估机构的证实资格,因此不能对项目信息和情况给予最专业的真实性判定。一般情况下,平台在其工作网页上会注明,他们不对项目来源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投资人大部分需要消耗很多的精力去审查以规避被欺诈的风险。
(2)项目初面世-宣传时期。为获得投资者的支持,项目发起人会对其项目进行充分的宣传,一般采用在平台上对项目创意及可行性进行充分的文字和视频展示说明,但事实上在未授权之前,这些展示没有知识产权的经济层面和法律层面保护。实际举例是,在平台上展示的时期越长,项目被被人抄袭的风险就越高。曝光率不仅有展示项目和产品的意好处,也有被抄袭的风险。
(3)项目面世后-评估时期。项目的直接发起人对项目是十分了解的,包括优点、缺点和风险。而投资者能了解到多少项目的全面信息基本取决于发起人在介绍。为了达到成功融资的目的,发起人很有可能给投资者描最理想情况,发布不准确不真实信息,也有可能隐瞒危机或者对风险避重就轻,这样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诱投资者,扰乱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这就会导致评估时期信息不准确情况的出现。
(4)项目评估后-执行时期。众筹平台收集整理资金变成资金池后,有可能转移资金,也有可能另作他用,直接导致投资者的损失;另外,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因为新科技新方法不成熟缺点多,而造成损失。
4、对股权众筹流程的改善建议
(1)宣传展示阶段。宣传展示阶段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做的认购决策。互联网上许多众筹平台的项目展示阶段过于粗糙,没有互动。添加一个询问的环节,比如解答投资者的疑问,这样有助于消除部分信息不对称,并促进项目筹资落实。
(2)融后管理环节。我国众筹平台均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由领投人担任普通合伙人在融资之后对项目紧张进行管理,耗费时间和精力。如果交由第三方股权托管,就能更大程度上变得专业化,高效化,可以保障更多投资人的利益。
(3)领投人制度。我国股权众筹是“领投+跟投”制度,因此领投人的资质是十分重要的因素。相关部分要尽可能引进机构投资人身份,促使其和天使投资开展更加紧密的合作以促进专业化,不断进行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规避领投人欺诈风险。
(4)风险提示。为了成功融资,再加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匮乏和落后,平台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少之又少。此外平台必须在投资之前对投资者做出明确的风险提示,比如防范各种市场风险、低概率分红和因股东人数增加而引起的股权稀释等。
(5)中途退出机制。股权众筹在后期可以退出,但在投资中途如何退出需要确定的是,转让的企业估值问题和受让方确定的问题。建立良性循环的中途退出系统机制对投资者是一种实质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