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氏祠堂”被强拆,折射古建筑保护之殇
2018-10-16
面对日渐残破的古建筑和文物,有关部门更应多一点耐心,多一点珍惜
1898年戊戌年,以谭嗣同为代表的“戊戌六君子”被清廷杀害。2018年戊戌年,谭嗣同殉难120周年之际,湖南浏阳470余年历史的“谭氏祖祠”被拆,此事立刻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究其被“强拆”的原因,浏阳荷花街道办事处称浏阳市文物管理局已经进行了详细考查、论证,证明浦梓港谭氏祠堂并非谭嗣同祖祠;另一方面,该建筑在第三次文物普查时没有被认定为文物;另据当地村民介绍,该建筑内一直有人居住,而且,“谁家建房或是家中缺个什么东西,就直接来祠堂拆”,以致房屋结构受损,早已失去应有的艺术和历史价值,自然不值得保护。
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元代文学家张养浩故居遗址被规划建住宅,同样引来舆论的广泛关注。济南市规划局给出的回应是,遗址不在保护名录内,只能尽力保留。
按理说,如果认为它有保护的价值,而它又不在保护名錄内,就应该赶紧想办法把它放到保护名录里去。可是怕就怕,东西可不可以放进保护名录,并不取决于东西本身的价值,而是取决于相关各方的利益博弈。
文化遗产是我国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面对日渐残破的古建筑和文物,有关部门更应多一点耐心,多一点珍惜。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只会使更多类似“谭氏祠堂”的古建筑毁于一旦。到那时,后辈只能在废墟前哀叹今人的不作为。
媒体评点:这些年不是没有出现过历史遗迹或名人故居被拆除后又花费重金重建的现象,只是,“做了土”的“宫阙”不可能再长成历史上曾经有过的样子,复建了的名人故居也大都不过是个赚钱的工具而已。或许问题就出在这个遗迹实在无法创造经济效益上。可是,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当下,谁又能说一处名人遗迹本身没有超越经济效益之上的价值呢?(张楠之,红网)
话题拓展:古建筑保护之殇;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短视与远见;文化遗产与历史价值……
(资料来源:人民网、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