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公众消费安全
2018-10-16赵欣
赵欣
摘 要:为进一步提升黔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公众消费安全,结合全州实际,就当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与分析。
关键词:黔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现状;对策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农业产业的生存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力保障。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黔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违规经销和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等违禁药物及添加剂现象,仍然存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现象;严重威胁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农产品质量保障机制正处于建设性阶段,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按照“政府负总责,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坚持“分级建设,分层次监管和检测”原则,建立好“四支”队伍,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督管理队伍。州县(市、区)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股);各乡(镇、街道)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级明确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组配备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协管员。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设立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室),建立农贸市场、超市、加工企业与大型生产基地自律性常规检测点。逐步建立以州检测机构为中心,县(市、区)乡、(镇、街道)检测站为主体,基地、市场、超市和加工企业检测点作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整合农口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农业综合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农产品技术支撑队伍。农业技术服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攻关,引进和推广高效低毒新型农(兽)药、无害化肥料和抗病虫新品种。及时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农产品生产操作标准、质量安全标准、品牌标准、法律法规等信息技术服务。
2.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经销监管,督促经销商建立农药、兽(渔)药审查备案登记制度、经销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推行农资配送连锁经营,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严厉打击农资经营市场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支持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農业综合防治技术,强化生产者安全用药意识。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农药,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3.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定点监测,建立农业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快以沼气为代表的农村新能源建设步伐,引进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广农村清洁工程,净化生产环境,不断提高产地环境质量,确保基地质量水平不下降,产地环境更加优化,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好坚实的基础。
4.狠抓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健全黔南州特色农产品的加工、贮藏、包装等环节的技术标准,制定完善农业产业质量控制管理规范,使全州特色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各个环节,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大力培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品牌。加强标准化的宣传和培训,将标准按季节、分品种转化为标准化操作卡、明白纸,分发到千家万户,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做到“六有”,即质量监管有责任人、农业生产有标准、有责任技术员、有生产档案、有质量安全承诺、有公示标牌;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农民收入增长,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管理目标,实行绩效考核。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一负责、履行监管责任,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建立联动机制。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涉及到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商务、财政、公安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农产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其他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电视、网络、短信等平台,采取编印宣传资料、开展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增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基层干部、涉农企业员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袋、运输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三品一标”检查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全面提升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的整体素质,提高生产和监管服务水平。
4.增加资金投入。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根据实际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加大对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制定与实施、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的投入力度。同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广泛吸纳基地、企业、市场等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建设的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5.强化应急处置。完善州、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处置预案,强化预测预警,构建舆情动态监测、分析研判、信息通报和跟踪评价机制,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严防负面信息扩散蔓延和不实信息恶意炒作。着力提升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依法、科学、有效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保护消费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