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
2018-10-15郭小贺
郭小贺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现代民商法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民商法指的是民法与商法,民商法在文化上具有先进性与局限性。这两方面是具有相对性的。现代民商法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并且还存在不可控的风险因素,虽然目前仍然需要不断改进。但是民商法对社会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弘扬现代民商文化是我国需要执行的首要任务。本文主要谈论了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
关键词:现代民商法文化;先进性;局限性
目前国民经济在不断提高,法律体系的建设也成为我国政府的首要任务,在开展任何活动都需要运用法律进行保障并且也要做到不触犯法律。民法与商法的结合为民商法,对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民商法的发展速度越快,随之就会出现问题,从而发生先进性与局限性共存的现象。
一、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
(一)现代民商法的先进性
现代民商法体现的是先进文化,工业的不断革命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在工业改革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体系也在逐渐发生变化,虽然中间出现问题但经过不断的调整,我国已然成为世界经济大国,工业的改革致使世界资源发生变化,资源的重新分配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从而维护社会进步,稳定社会发展。因此我国制定了民商法。民商法的实行是以人民的利益出发,体现的是先进思想,倡导和平与自由从而维护社会个体的和谐。民商法的实行也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民商法从我国古代就已经开始推行,随着时代的演练,不断的进步,在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稳定性[1]。在现今社会,民生法已经成為国家大力推展的法律法规。民生法的有效实行不仅维护社会和平,更维护个人的财物,对社会的弱势群体更加关注。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民商法也在适应社会的需求并努力改进促进社会发展从而体现民商法的先进性[2]。
(二)现代民商法的适用性
现代民商法文化先进性也表现在民商法的适用性,随着现代民商法的不断发展,中间会遇到一些瓶颈,需要技术性的投入来进行改变。正确的技术手段可以推动现代民商法的改革并有效发展。民商法的有效技术可以推动国民经济的运转从而高效运行。民商法的实行也需要技术的推动从而调节社会的矛盾体制,维护社会稳定。民商法在面对权利的归属与价值,需要实行规范制度,从而保障适用性的存在。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体系不断发生变化并且体系较为复杂,为了自身利益的提升,商人们会运用各种方式来满足自身需求甚至出现非良性手段,从而破坏经济体系发展,损害他人利益。为了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现代民商法需要从根本上出发,并具备针对性的有效方式来调节社会不良群体,从根本上解决主要矛盾。有效地解决方式是现代民商法在适应性中应有的表现。在制定计划中应具有紧密的逻辑思维,提高技术水平,全方面的体现现代民商法的适用性[3]。
二、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局限性
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发展也具备双面性,虽然再发展中具备相应的优势,必然也会存在一些劣势,从而存在局限性的问题。民商法相关人员进行探讨时,会根据局限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现今民商法文化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个人利益问题上,在民商法的实行中以平等为原则。不利于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导致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发生从而出现问题导致利益划分不均,民商法在这一过程没有体现到自身的价值并对社会造成风险。再出现问题时容易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在社会发展中,个人利益应放在优先位置。维护个人利益是现代民商法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个人经济问题需要制定严密的法律性法规,从而开展有效的规章制度。个人利益处理出现问题,容易造成社会的贫富差距扩大,导致财富范围的不集中。现代民商法应制定针对个人财产保护问题的相关制度。在社会财富分布不均时,现代民商法在在维护财务自由时就会出现问题,使贫富差距无限扩张,不能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
三、对现代民商法文化产生局限性提出的改善措施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更要重视社会的自由与平等。在这过程中需要现代民商法重视开展自身的优势,更好地解决局限性问题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使人民群众在发展中更具备自由性。但我国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以及社会公共财产分布不均等问题的出现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现代民商法,在现代民商法开展中应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不断创新民商理念,从根本上寻找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体制从而保障各阶层人员的利益。对弱势群体个人权益着重关注。
使现代民商法文化更具备自由平等等观念,使现代民商法文化的优势得到升华。
四、结束语
现代民商法的开展是为了给人民带来有效利益,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现代民商法具有先进性与适应性的优势,为国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但也存在局限性的问题,为了减少以至于避免此问题的发生,应从中了解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制定能够有效的策略进行解决从而促进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志华.浅谈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J].法制博览.2016,(0):38
[2]解莹.浅议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J].法制博览.2015,15(28):89
[3]黄清华.论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J].山东科技 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128
(作者单位: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