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幼儿园开展3~6岁幼儿视力保健的意义
2018-10-15张沁胡敏
张沁 胡敏
摘 要: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研究报告称,目前中国青少年近视率高居世界第一,小学生的近视率也接近40%。最新研究表明,近视的发生具有逐步低龄化的特点,在3~6岁的儿童中,近视率接近2.5%,视力伤害正在向低龄幼儿逼近。幼儿园作为面向3~6岁幼儿实施保育与教育的专业机构,保护幼儿视力,积极开展幼儿视力保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遵循幼儿视力发育规律的需要,是提升公民健康素养的需要,是深化视力问题研究的需要,是推广普及国家政策的需要。同时,在幼儿阶段对孩子进行保护视力的启蒙教育,对其一生都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幼儿;视力保健;意义
作者简介:张沁、胡敏,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晨光幼儿园课题组。(湖北 武汉 430000)
中图分类号:G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8)24-0114-03
从1985年至今,我国先后进行的4次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结果显示,在最近20年,中国青少年近视发病率逐年上升,目前已高达50%至60%。国家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1999年全国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报告》抽样监测显示,1999年全国学龄前及小学阶段的学生,其近视率为13.35%,并且呈现出“总体人数越来越大,初始患者年龄越来越小”的明显趋势。2015年6月5日,北京大学中国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在该中心举办的研讨会上发布了《国民健康视觉报告》,报告预估如果没有有效的干预政策,到2020年我国5岁以上的人群近视患病率将达到51%以上,患病人数将会超过7亿,这将直接威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安全。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研究报告称,目前中国高中生和大学生的近视率均已超过七成,并逐年增加,青少年近视率高居世界第一,小学生的近视率也接近40%,并有最新证据表明,近视的发生具有逐步低龄化的特点,在3~6岁的群体中,约有2.5%的儿童为近视眼,而相比之下,美国中小学生近视率仅为10%。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是孩子了解大自然,观察、认识社会的窗口,视力健康是身体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直接影响幼儿终身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和今后的就业与事业发展。一系列的研究报告显示,视力伤害正在向低龄幼儿逼近,幼儿园作为面向3~6岁幼儿实施保育与教育的专业机构,保护幼儿视力,积极开展幼儿视力保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幼儿视力保健是遵循幼儿视力发育规律的需要
首先,神经生物学及发育学说提出,人类视力发展从胚胎时期4个月至出生时基本结构发育完成,0~3岁是视力发展最重要的阶段,3~6岁幼儿视力发展缓慢,但并未发育完成,幼儿时期视觉系统仍处在生长发育的旺盛阶段,具有可塑性,是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期。幼儿期常由于遗传或者环境因素等原因,造成视力发育受阻,引起斜视、散光、弱视、近视等视力障碍,还易导致各类严重眼部疾病,如干眼症、青光眼、视网膜脱落等,给幼儿带来生理与心理上的创伤。可见,积极开展幼儿视力保健工作,对幼儿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次,目前视力保健领域提出了“远视储备”理念,认为3~6岁儿童存在100~200度左右的生理性“远视”,它会随着儿童的发育和眼球成熟逐渐消失,这个过程被称为“正视化过程”。如果儿童到15岁还留有约50~100度的远视,对日后的继续学习用眼大有帮助,这种“远视”被称为“远视储备”。有观点认为,远视储备下降,正是近视出现的早期信号,哪怕这时候孩子的视力检查是正常的。因此,在3~6岁幼儿期保护幼儿的“远视储备”,对幼儿终身发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幼儿视力保健是社会健康素养提升的需要
随着国力不断增强,人们对生活的幸福更加向往,对生活水平和身体素质要求也不断提升,青少年视力问题的突出受到了政府、社会机构的日益重视,形成了对青少年视力保健问题干预的氛围,但为何近视问题还在不断向低龄化发展呢?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幼儿的视力问题与社会及成人健康素养水平关系很大。
1. 成人对影响幼儿视力发育的不良因素缺少足够认识和管理。各类电子产品在生活和学习中的广泛应用,是影响幼儿视力发育不可忽视的原因。在幼儿园,“投影仪”“电子白板”等教学仪器得以广泛运用,电化教学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手段在各类学习环境中使用;在家里,一个家庭往往多个手机、平板,这些电子产品以丰富的色彩和动画有效地吸引幼儿的注意力,是家长安抚孩子的常用方法。科学研究证明,高速、闪动的电子画面极易使眼睛产生疲劳,且容易丧失对平面、静止或变化较少物品的观察兴趣,会影响幼儿正常视力的发育。
同时,3~6岁是幼儿学习的启蒙阶段,家庭常见的书法、钢琴、语文、数学等学习培训以及作业书写都需要高度集中的视力,极易造成幼儿过度用眼形成眼肌疲劳。研究发现,6岁的幼儿书写姿势才能稳定,若书写姿势不正确,则必然会影响幼儿的视力发育,而成人往往重书写端正大于姿势端正。此外,有的幼儿园教室或家庭室内采光不足,与户外光照反差太大,在室内昏暗光线下阅读书写易造成眼疲劳,而到室外过大的光照反差又会对孩子视力造成伤害。
2. 成人对幼儿视力发育规律和监管措施缺少科学的认识和沟通。幼儿期是视力发育的动态发展期,这一时期若能及时发现幼儿出现的视力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是可逆的。在幼儿视力发育成熟前,定期进行视力筛查能帮助家长和教师及时了解幼儿视力发展的现状,并在视力发育出现偏差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然而,很多成人都对幼儿定期的视力筛查缺少科学认识,往往是在孩子发生明显的视功能障碍后,才带到医院检查,但视力障碍一旦形成,纠正难度就大大增加,甚至只能终身佩戴眼镜。在幼儿园,每半年会对幼儿进行一次视力筛查,这是对幼儿视觉动态发育的有效监管,其主动权在教师手中,若教师不够重视,就会出现信息传递的延迟,呈现家园沟通被动和单向的缺点,从而延缓幼儿视力矫正的时间。
3. 专业机构对幼儿视力干预侧重于已发生视力问题的幼儿,而缺少预前管理。从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当前我国对保护儿童视力发育的研究集中于视力已经发生偏差,即弱视、斜视、散光或其他眼部疾病的幼儿,并对视力偏差幼儿的干预及矫治措施形成了完整的治疗体系与方法。对于同样处于视力发育关键期的正常幼儿,如何开展视力保健,采取怎样具体的措施和策略,从大量的研究资料显示,还没有系统的研究。
三、开展幼儿视力保健是视力问题研究深化的需要
在2001年4月召开的“全国第九届斜视、弱视与小儿眼科学术交流会”上,全国著名小儿眼科专家汪润芳教授提出了儿童眼保健工作应从“保护视力、预防近视”向“保护视功能、预防斜弱视”转化。这个观点对保护儿童视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视功能的质量在于双眼的视觉,而不是单眼或双眼的视力,从出生到幼儿7岁是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将会造成终身的视功能障碍,因此,保护儿童视功能需要更加深入和专业模式的研究。
湖北省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三位一体眼保健模式对学龄前儿童视力健康水平的影响》的研究中,探讨了“医院——幼儿园——家庭三位一体”的眼保健模式对学龄前儿童视力健康的影响,以2008年9月~2010年6月,4所幼儿园中4~6岁儿童为研究对象,采取健康教育、改善视觉环境、定期检测儿童视力和眼病針对性矫治等眼保健措施进行为期2个学年的追踪观察和调查。由此,使幼儿园对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关注、宣传、措施有所加强,儿童家长对眼保健知识和行为的认同率显著提高,儿童视力不良率降低。得出“医院——幼儿园——家庭三位一体”的眼保健模式有助于儿童的视觉发育和建立良好的用眼习惯,能有效控制学龄前儿童视力不良发病率的结论。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成人应为幼儿提供合理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使其终身受益的生活能力和文明生活方式。”其要旨提出“引导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了解3~6岁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
3~6岁幼儿自理能力、自控能力较弱,心理发展不成熟,要形成视力健康意识、行为习惯,离不开成人的关心和引导。要从环境、运动、饮食等各方面开展幼儿视力保健工作,还需要幼儿园与家庭建立长效、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地管理幼儿的生活环境,提出要求,这样才能对幼儿视力保健产生1+1>2的效果。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的专业机构,应该更加深入地研究开展幼儿视力保健的模式与方法。
四、开展幼儿视力保健是国家政策推广普及的需要
中国青少年视力问题的日益突出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各级相关部门出台青少年视力保护的相关文件与措施。如国家教育委员会1972年规定小学生每天2次眼保健操,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就学生的学习环境做出明文规定等。2016年10月19日,三部委(卫计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10月28日卫计委发布《“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
国外对视力保健的研究与措施则更加成熟,充分体现了社会、家庭与幼儿园合力的特点,将视力保护管理从幼儿出生开始做起,形成了系统的管理模式。如德国成立了专门指导和管理青少年视力的青少年眼睛保护协会,每年推出青少年视力报告,让各界了解青少年的近视现状并推广眼部肌肉操。法国孩子3岁进入幼儿园后,学校会与社保系统联手注意预防孩子出现近视眼。这主要表现在定期检查视力、注重户外运动、教室注意光线充足、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等。
随着视力问题低龄化的发展,幼儿视力保健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越来越多的相关政策开始将幼儿园纳入管理体系中。如2013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武政办[2013]25号文、武汉市教育局发布武教体卫艺[2013]10号文《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 提高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中,由市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负责制定技术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对12所中小学开展系统的近视防控工作,2017年加入三所幼儿园,开始将个别幼儿园列入视力监控研究管理范围中。而随着视力保护工作向幼儿普及,发现从幼儿年龄特点、生理特点、教育观念方面幼儿园都与中小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要推广与普及幼儿园视力保健,还需要进行更加深入的专门研究。
幼儿阶段对孩子进行保护视力的启蒙教育,对孩子的一生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然而,视力的保护并不是通过一次活动、一阶段的培养就能够达到最终目的的,还需要长期一贯地坚持。我们正尝试从家园合作的角度去研究开展幼儿视力保健,对幼儿视力进行有效管理,通过印发资料,召开家长会、填写家园联系册和家园互动量表等,向幼儿家长宣传有关视力保护的知识,通过各类互动平台与家长和幼儿互动,和家长共同管理幼儿的视力行为。由此,培养幼儿健康的行为方式,为他们未来的学习生活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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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范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