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分析与对策建议
2018-10-15林明榕
林明榕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建 三明 365000)
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量逐渐增大,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流动性风险日益突出。通过对2016年度全国及342个公积金中心年报披露数据部分指标进行解读,全面分析流动性风险的现状,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现状分析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是指公积金中心不能及时满足或不能以合理的成本满足提取、贷款等资金需求,即流动性不足所形成的风险。本文通过对全国及342个公积金中心年报披露数据部分指标的统计、整理和归纳,对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现状进行分析。
表1 全国各地区个贷率及较上年增加百分点表
表2 全国342个公积金中心流动性状况统计表(单位:个)
(一)流动性状况分布不均衡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全国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8.84%,比上年末提高8.04个百分点,流动性较好。
表1是全国各地区个贷率及较上年增加百分点表,从表1可看出:高于或等于该个贷率的有10个地区共122个公积金中心,占比35.67%;低于该个贷率的有22个地区共220个公积金中心,占比64.33%。
表2是全国342个公积金中心流动性状况统计表,该表是对342个公积金中心部分指标进行统计、整理和归纳得来。从表2可看出:个贷率位于70%—100%区间的公积金中心数量最多为212个,占比61.99%,表明从全国来看,大部分公积金中心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又较好地控制了流动性风险。
不同地区、不同公积金中心的个贷率相差巨大。从地区来看,个贷率最高的是天津122.90%,最低的是新疆兵团30.93%;从公积金中心来看,个贷率最高的是盐城市公积金中心132.52%,最低的是七台河市公积金中心10.03%。个贷率较低的公积金中心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等经济较不发达地区,而个贷率较高的公积金中心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分布极不均衡。
(二)三分之一公积金中心进行融资
从表2看,全国有111个公积金中心通过融资缓解流动性不足,其中:通过银行借款、财政借款、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调剂其他住房资金等方式融资的公积金中心数有117个,融资净额大于0的有92个;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融资的公积金中心数有50个。
从表2看,42个公积金中心个贷率≥100%,全部采取融资的方式缓解流动性风险,占比100%;70个公积金中心个贷率介于90%—100%之间,有45个公积金中心进行融资,占比64.29%;80个公积金中心个贷率介于80%—90%之间,有19个公积金中心进行融资,占比23.75%;101个公积金中心个贷率介于60%—80%之间,其中5个公积金中心进行融资,占比4.95%;49个公积金中心个贷率<60%,未进行融资。
(三)超七成公积金中心资金净流出
从表2提供的资金流入(缴存额+回收贷款+项目贷款回收)与流出(提取额+发放贷款+项目贷款发放)数据情况看,全国有247个公积金中心为资金净流出,占比72.22%;有94个公积金中心为资金净流入,占比27.49%;有1个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入与流出持平,占比0.29%。
(四)流动性变化较快
从表2列示的个贷率较上年同期增加百分点数看,增加0—10个百分点的有163个公积金中心,占比47.66%;增加10—20个百分点的有109个公积金中心,占比31.87%;增加超过20个百分点的有27个公积金中心,占比7.89%;个贷率较上年同期减少的有43个公积金中心,占比12.57%。个贷率超过110%的公积金中心,流动性转化速度快,个贷率增速过猛。
二、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住房公积金年报披露数据分析所体现出的流动性风险现状,究其根源,既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的原因,也与房地产市场变化及自身管理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
(一)住房公积金的属地化管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决定了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的封闭性和区域性,资金不能在区域间流通。加之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活跃程度等情况差异很大,导致全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状况分布不均衡。而且行业内部没有实现资金拆借,融资的公积金中心“利息倒挂”现象(融资利息高于公积金贷款利息)普遍,既不利于住房公积金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调控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易受房地产市场影响
由于住房公积金只能在房地产市场这一特殊板块封闭式运作,使得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与房地产市场紧密相关。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旺盛,使得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需求持续增加,而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需要去库存,也会相应采取较宽松的提取、贷款政策。提取额与贷款发放额等资金流出快速增加,而缴存额与贷款回收额等资金流入相对较稳定,导致全国超七成公积金中心资金净流出。部分公积金中心资金净流出量大,个贷率迅速上升,极易形成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不高
就住房公积金系统而言,目前没有相应法规明确公积金中心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合规标准和监管期望。绝大多数公积金中心也没有加强流动性风险预警,出台的政策调整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考虑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公积金中心流动性状况变化迅速。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由各地公积金中心自行采取控制措施,缺乏行业内系统的指导及完善的融资机制。
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
面对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既要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也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防范和降低流动性风险。
(一)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积金中心及监管部门要重视并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要加强流动性风险预警,建立包含个贷率、个贷率变化情况、备付金率等指标,编制现金流量表,加强银行存款收支日常监测以及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动情况等综合性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通过该体系,能实时监测、及时识别流动性风险,有助于公积金中心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保持资金供需平衡,确保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正常运作。
(二)建立资金调剂机制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方向,打破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的封闭性和区域性,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调剂平台。在有效的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流动性过剩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调剂给流动性不足的城市使用,形成全省行业系统内甚至全国行业系统内的调剂机制,既解决流动性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又可以提高全省乃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的整体使用效率、收益水平和规模效益。
(三)适当调控政策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努力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坚决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要求,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在调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时,应积极支持广大职工特别是新市民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对于个贷率较高的公积金中心,尤其是个贷率超过100%且个贷率增长迅速的公积金中心,应进一步加大归集缴存力度、加快贷款回收,并适当收紧提取、贷款政策,将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完善融资机制
2016年全国有111个公积金中心通过融资缓解流动性风险,占342个公积金中心的三分之一,融资现象已普遍存在。各公积金中心在探索财政借款、银行借款、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及公转商贴息贷款等融资方式时,省甚至国家应出台有关制度,对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建立更为完善的融资机制。公积金中心应根据自身流动性状况,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综上,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的推进,必须重视并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管控能力,保持资金的供需平衡,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为促进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尤其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