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无法纪 违规生产 酿成大祸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事故向安全生产敲响警钟
2018-10-09张楠
张 楠
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公司)二车间脱水釜发生爆炸,连锁反应引起二车间、三车间内的设备及物料起火燃烧,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
应急管理部于7月17日在宜宾召开事故现场警示会,深入剖析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必须引以为戒。
据会议通报,“7·12”事故还在调查中,但从已掌握的情况来看,恒达公司利字当头,目无法纪,漠视员工生命,肆意践踏红线,已无疑义:未批先建,拒不执行停建指令;边生产边建设,无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和生产“两张皮”,明挂羊头暗卖狗肉;“科技”公司无科技,工艺来源不明,设备利旧,车间副主任文化程度只上过小学三年级,员工多为农民工……
如此胆大妄为,可以说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这样一家“脏乱差”的企业怎么就成了江安县招商引资的“香饽饽”?是谁的过错?又是谁的责任?
“拣进篮子就是菜”,江安县为恒达公司一路大开绿灯,精气神都耗在了招商引资、拉动GDP上,贪大求全、降低门槛,把安全也给豁免掉了。
据了解,这是2012年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爆炸事故以来,化工企业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事故。
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视法律法规如无物,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恒达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1 000万元,是江安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工程。2016年4月,该公司取得江安县发改局批复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设计年产2 0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300吨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
对危化品企业,从选址开始,到建设、投产、运行、经营等全过程各环节,我国法律法规都有一系列严密而具体的规定。但从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恒达公司无法无天,漠视员工生命,视法律法规为儿戏,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严重违法违规生产。据初步认定,该公司涉嫌“八宗罪”。
第一宗,选址长江边,工厂平面布局严重违规。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但2017年才开工建设的恒达公司距离长江的直线距离只有500多米。
该公司三个车间平行设置,间隔只有13米。办公楼建于生产区,且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第二宗,违法违规建设,偷梁换柱,逃避政府监管。
未批先建,拒不执行停建指令。2017年7月,宜宾市安监局检查发现恒达公司未批先建,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补办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恒达公司仅在2017年12月补办了宜宾市安监局下发的安全审查意见书,2018年3月15日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在办理有关许可审批的同时,恒达公司拒不执行停止建设指令,事故发生前,办公楼、分析室、烘干房、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库房、储罐区等主要建筑物已基本建成。
第三宗,项目设计水平低,从建成之日起就已经构成重大隐患。
恒达公司建设的化验室、办公楼等,面向生产车间的一侧都违反规定安装了普通玻璃门窗。
第四宗,工艺来源不明,反应釜多是利旧,涉嫌非法来料加工,不掌握原材料的名称和安全特性。
恒达公司采用的咪草烟和三氮唑生产技术,无正规技术来源,未经正规设计,分别由常州市道恩国际贸易公司和成都化润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工艺路线。技术提供方为保密,隐瞒了部分化学品名称标识,更没有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恒达公司技术负责人根据经验规划了生产装置和操作流程,对相关技术的安全风险不了解。
第五宗,评价报告与现场工艺流程、设备布置及生产产品严重不符。
二车间、三车间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设,设计和建设“两张皮”。该公司3月起试生产的产品,也不是其在项目引进、行政许可报批时申请的产品,而是咪草烟和三氮唑,明挂羊头暗卖狗肉。同时,精制车间还在进行邻乙基对硝基苯胺的中试。
第六宗,边施工边生产,设备“裸奔”运行。
无论是5-硝基间苯二甲酸和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还是咪草烟和三氮唑,其生产过程均涉及多种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点监管工艺,如硝化、氧化、重氮化,水合肼、过氧化氢、甲醇等。然而恒达公司在施工中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消防水系统等安全设施均未安装,且没有制定试生产方案的情况下,就开始了试生产。事故发生时,该公司已获得100余万元利润。自动化控制系统缺失导致每班均有十余人在反应釜周边进行人工操作。
第七宗,安全管理极为混乱,边生产边调整操作流程。
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等管理制度一概没有。经理层和各部门负责人只有口头授权,无正式任命文件;交接班时间随意,有关人员在生产装置内交接班。生产靠技术提供方技术员指导,恒达公司尝试打通生产工艺,摸索工艺参数,边生产边随便改变调整操作流程,并在车间随意堆放没有任何标识的化工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使用易产生静电的PP管输送易燃易爆液体物料。
第八宗,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资质违反安全生产要求。
恒达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环保部只有一名安全员,且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各车间也没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企业实际控制人无化工方面的学历和从业经验,对化工生产的风险没有任何认知。技术负责人仅掌握5-硝基间苯二甲酸等两种产品生产技术,也不具备安全生产等专业管理能力。
车间副主任罗某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2月入职,6月被提拔为车间副主任,字都认不全,更别提化工专业知识了。
此次事故中死亡的19人中有16人是恒达公司操作工,大部分是当地农民,达不到企业生产涉及的氧化、硝化等工艺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要求。据调查,7月前入厂的员工根本没有受过任何安全教育。
据了解,这些操作工每个月收入4 000元左右,“在当地算是高的”。
“处理过这么多事故,检查过那么多企业,企业违法违规到这种程度,还是第一次见到。”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在会上说,“这样的企业发生恶性事故是必然的,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问题。”
江安县安全红线意识不牢安全仅限于喊口号
会议指出,“7·12”事故表面看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实际上也反映出江安县的安全发展、生态发展理念出了问题。
阳春工业园区始建于2005年底,是江安县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业强省”战略而全力打造的工业发展平台。
发展,的确是硬道理,但决不能没有前提、没有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为了快速发展,江安县在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时出现了偏差,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没有严把安全关,导致恒达公司这样一家无法无天、利欲熏心、诚信缺失的企业,成了招商引资的重点工程。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做出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为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近年来有关地区都在对长江沿线1千米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进行清理。但江安县2015年引进,2017年才开工建设的恒达公司距长江仅有500余米。江安县人民政府还将其作为工业园区的新型工业项目,专题会议研究如何推进加快项目建设。
2018年1月,中共江安县县委办和县人民政府办联合发布的《江安县2018年重点项目目标任务》明确规定,由分管安全的县领导牵头负责,确保恒达公司项目在2018年6月竣工投产,其中却没有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
江安县人民政府与企业签订的优惠政策协议,以投产时间为考核标准,要求2018年5月31日前建成投产才能享受优惠土地政策。
江安县对配齐配强安全监管力量的重视程度不够。江安县安监局3名危化品监管人员均没有专业背景。阳春工业园区作为省级化工园区,管委会下属的安全环保局只有3人。
会议指出,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对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
恒达公司在项目报批、立项、环评、安全条件审查等一系列的环节上都有意提供了虚假信息,但是当地有关部门把关不严,才使这个从头到尾都存在问题的项目得以立项和建设。该企业从3月试生产,直至事故发生的4个月内,相关部门也没有发现问题,“打非治违”工作严重缺失。
“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愿为安全操碎心,不愿事故害人民”“喊一万遍安全口号,不如落实一项安全措施”“安全隐患不除,事故危机四伏”……7月17日,记者在前往阳春工业园区恒达公司的途中,看到很多安全标语。然而,抓安全不能只见口号不见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已对“7·12”事故挂牌督办。会议对事故调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彻查三方面问题;要求各地认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违法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真正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把安全第一的思想体现在日常工作和决策中,实现安全发展。
“这起事故给我们敲了警钟。因为成本低、门槛低,这几年甘肃省内高风险的化工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我们已经叫停了很多家,这次回去要进行再排查再部署。”参会的甘肃省安监局副局长王贵玉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