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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

2018-09-30任超

人民论坛 2018年24期
关键词:文化保护历史文化美丽乡村

任超

【摘要】歷史文化保护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内容,是提升乡村文化内涵和价值的重要措施。然而当前我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缺乏一定的科学认知和系统方法,亟待深化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认识,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打造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内容体系。

【关键词】美丽乡村 历史文化 文化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是丰富乡村文化内涵、实现乡风文明的重要切入口。然而从当前我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人们对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视逐渐增加,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取得的成果仍较为有限,难以适应美丽乡村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立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现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探寻有效的优化路径,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对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历史文化保护作为一项持续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优化。就具体的保护实践工作来说,能否充分认识和认同历史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将直接关系到工作开展的进度和效果。因此,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明确其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能够丰富美丽乡村建设的文化内涵。经过长期的努力奋斗,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基层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幸福指数不断上升。而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除了要注重村民物质生活条件外,还要了解以及满足村民精神层面的需求,以促进乡村建设质量的全面提升。乡村历史文化中蕴含的深厚内涵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的要求、目标高度契合,能够极大地满足农村居民精神文化建设需要,能够使美丽乡村建设更接地气。

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能够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大的凝聚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持续性的动力系统加以支持。乡村历史文化所具有的地域性影响力以及吸引力能够引起村民的高度认同,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文化基础,使农村居民认识到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建设。

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能够为美丽乡村建设创造优越的条件。随着群众物质需求的逐步满足,更多的人开始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即通过学习文化知识来丰富自己的生活内容,提高生活品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引导和满足群众精神层面的需求,成为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课题,而蕴含丰富精神品质的历史文化能够满足群众的需求。比如,一些地区对都江堰、红旗渠等具有浓厚历史底蕴的文化遗迹进行开发、宣传,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淳化民风的作用。

一些地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依然有待完善

历史文化保护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索过程中不断优化调整,以寻求更加科学的保护路径。只有充分认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现状,客观、全面地了解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保护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虽然近年来我国各地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总体来看,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区对历史文化保护缺乏深刻的认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需要群众的参与,如果群众对历史文化缺乏准确、全面的认知,则会导致保护工作出现失误。在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一些群众将历史文化与文化遗迹或文化旅游等概念混淆,对一些民风民俗、传统艺术没有足够的了解和重视,导致一些集中反映本地历史发展的文化传统逐渐被遗忘、丢失,弱化了历史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同时,一些地区在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过程中,更多地注重文化的经济价值,对那些历史文化内涵丰富、短期经济价值较低的文化遗产缺乏足够的关注。

其次,一些地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缺乏有效规划。当前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历史文化保护模式主要有两种,即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的保护模式和以私人承包为主的保护模式。前者虽然具有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但却存在关注度不够的问题,往往会因无法进行精细化的保护而导致保护工作不到位;后者虽然能够更好地对文化进行保护、管理和利用,但其通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容易导致历史文化遗存的过度开发。无论是以政府保护为主的模式还是以私人开发为主的模式,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缺乏科学的分析以及有效的规划,难以有效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效果。

最后,一些地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不够深入。对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来说,历史文化保护的功能更多体现在对群众的教化上。换而言之,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更多地是为了实现文化对实践工作的促进作用。但目前一些地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依然停留在保护环节,对文化内容缺乏深入的挖掘。比如,一些乡村对本地的村落文化缺乏深入研究,难以发挥乡村文化的真正价值。

美丽乡村建设需要优化调整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第一,要深化对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认识。只有客观、全面地认识保护工作的内容、意义和价值,才能够保障工作的长期、持续、有效开展。因此,深化认识是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第一步。

首先,要全面认识历史文化的内容,避免认识过于主观、片面。在开展保护工作的过程中,除了要对那些蕴含精神文化内涵的文物古迹进行管理外,还要重点关注那些具有本土艺术特色的文化遗迹,确保文化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其次,要对历史文化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梳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都具有区域性特点,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可以对本地区的历史文化进行相应的梳理,明确保护对象。最后,要拓宽历史文化内容。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对那些应当被列入却并未被列入的历史文化遗迹进行实际调研。同时,要将建设中发现的新的历史文化及时纳入保护范围,确保其得到良好保护。

第二,要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历史文化积极功能的发挥需要科学的分析和有效的利用。鉴于当前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存在的一定的短板,亟待通过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来加以改善。

首先,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拟定历史文化保护方案,通过规范化的文本形式,将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加以明确,并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能够有童可循。其次,要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并通过相应的考核机制对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考察,确保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最后,除了要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外,还需要通过相应的技术措施来提升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保护工作的良好开展。

第三,要打造特色化的历史文化内容体系。基于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遵循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保护来保障历史文化的传承,实现历史文化价值的最大化发挥。

一方面,在保护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文化内容体系,将相关的历史文化元素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糅合,从而形成特征明显的文化发展链条;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来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质量,以满足美丽乡村建设的精神文化需求。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责编/孙渴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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