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路径选择
2018-09-30姚震寰
姚震寰
【摘要】城镇化发展始终是我国学术界研究、讨论的热点,而生态环境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已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研究吉林省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演化关系,对新一轮东北振兴,吉林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改善等具有重大实践意义。
【关键词】吉林;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协调
一、吉林省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内涵
(一)城镇化进程与资源利用
城镇化进程中的区域资源环境问题是城镇化过程中人类活动参与自然生态系统代谢、对自然生态系统循环干涉的必然结果。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长期以来,人类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逐步创造和建立起来一种符合人类意志发展的人工环境——城市,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自然生态环境质与量的变化,自然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状态被打破,整个生态系统也相应显露出一系列的问题。资源环境问题分为广义资源环境问题和狭义资源环境问题两大类。广义资源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因素、人类活动,包括战争所引起的一切不利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的现象。狭义资源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的活动使环境质量、生态功能和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现象,也有称之为第二类环境问题。主要应包括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两大方面。一般情况下,城镇化水平越高,对资源的索取就越多,资源环境压力就越大,降低了资源环境的支撑能力,从而约束城镇化进程。反过来,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城镇化本身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可以合理配置资源,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优化了资源配置。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提高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污染的治理效果,二者实现协调发展。
(二)城镇化进程与生态环境
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变化存在着协调发展问题,所谓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就是在城镇化进程的不同阶段,城镇化程度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搭配关系。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所构成的复合系统不是一个孤立封闭的系统,各个城市以及区域生态环境子系统之间及与外部生态环境之间存在多种多样的、强烈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进行物质、能量、价值与信息的交流和交换。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技术创新能力不斷增强,城镇化进程加快,人们对物质、能量、生存环境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加速了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城镇化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如人口扩张、城市规模增大、产业迅速发展等,导致资源能源的大量消耗,城镇化进程加快引起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均受到影响,生态环境的压力不断加大。当前,环境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多来自工业“三废”的排放。由此可见,不管是生态破坏,还是环境污染,均是由于人类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以及低资源回收率所造成的。例如,垃圾也被公认为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环境因人口增多、资源开发利用压力加重,人为污染严重更加速环境恶化,出现了各种环境问题。
二、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城市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冲突最激烈的地方。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和最严峻的挑战。
(一)重点流域及支流水资源短缺、污染严重,节水和治理任务相对较重
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吉林省辽河流域为缺水地区,个别河流基本无天然径流,大多变为城市排污沟,即使污水处理厂以最高一级A标准运行,水质也难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辽河流域特别是支流普遍流程较短,自净能力差,水质难以达标。在供水能力方面,吉林省水资源短缺,人均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受缺水影响的城镇人口有600余万人;城镇供水设施简陋、供水量不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排涝能力低、灌溉条件差,农村饮水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但水资源浪费又较为严重,城镇生活节水意识不强,管网漏失率偏高;工业“中水”回用率不高,部分污水处理厂达不到常年运转要求,一些企业污水仅经过初级处理后就直接排入河道,甚至偷排漏排,监管难度加大;农业用水“大水漫灌”现象还比较严重,灌溉水利用率偏低。
(二)重金属污染防治缺乏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治理任重道远
虽然吉林省不是全国重金属重点治理省区,但汞和镉两项重金属排放量较大,主要污染源来自聚氯乙烯生产和有色金属采选行业。部分涉重企业规模较小、生产不稳定、经济效益差,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难以将环保要求落到实处。重金属减排技术水平有限,开发使用的低汞触媒替代聚氯乙烯生产减排技术尚未得到国家最后认可,原矿伴生采选排放的重金属除提高废水利用率外,尚没有其他有效措施控制随企业产量而增加的重金属排放量。受新建项目和企业扩能改造水平所限,汞和镉的排放量控制在2007年水平的难度较大。重金属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理,尤其是在重金属污染土壤、场地修复上,缺乏成熟的治理技术和管理经验。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混排等重金属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监管措施不严,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仍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
(三)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接近极限
吉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将处于高位运行阶段,远远高于环境容纳水平,大部分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将达到或超过上限。这些污染物将通过各种方式影响生态系统,破坏或降低生态环境的恢复力和生产力,进而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吉林省环境的地域性特点相对突出,水、土地和其他资源的空间分布存在差异,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同。如,水资源,地域分布非常不均衡,东部多,中西部少。城市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灾害、环境污染不是短期能够解决的,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如部分城市生态缺水严重,影响了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阻力。城市废(污)水处理和固体垃圾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理水平低。酸性降水的情况仍然存在。酸性降水的样品集中出现在吉林省东部的图们市和珲春市,吉林市、延吉市、和龙市和龙井市也出现了少量酸雨样品。
(四)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一些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总量小、标准低、运行管理粗放、整体效率较低等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不全,针对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不足;而且融资规模较大,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相对较大,建设、维护所需技术含量高,依靠政府财政很难实现高技术含量的建造和市场化的经营。由于环境污染的历史积累和环境容量的限制,设施的减排指标已经无法满足居民的要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无法达到和谐统一。一些县城和小城镇排水设施中雨污合流管道比例过高,配套管网能力不足,实际运行负荷率不高,有近一半超过3万人的城镇没有污水处理厂。生产生活废弃物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偏低,难以形成防污减排能力。
二、吉林省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实现区域经济转型
一是通过技术创新来优化工业结构。汽车产业是吉林省的支柱产业,加大汽车研发投入、积极引进人才、突破现有技术水准、鼓励大胆技术创新,利用全球化契机增强汽车产业在国际化竞争中的地位。现代经济发展的四大轮子之一就是创新,可见,在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区域经济的转型都是离不开创新。二是发展生态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建立以节地、节水和节能为中心的现代化集约型农业体系,努力发展“六型”农业(生态型、智慧型、效益型、特色型、开放型、安全型)是吉林省实现农业机械化、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三是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智慧型城市。继续发挥物流、金融和信息服务业的带动作用,构建物流的产业化模式,通过产业园区建设降低采购、运输、销售等成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金融体系架构的建立;在信息服务业建设方面,除加强基础信息网络建设,还要融入其他服务业发展中,最终实现智慧型城市的长足发展。
(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发挥中部城市群带动作用,构建中部生态园林城市。中部地区是吉林省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包括长春、吉林、四平和辽源四个城市,经济发达、人口稠密、资源丰富,地缘优势明显,在城镇化進程不断加快的趋势下,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日益显现。因此,必须发挥这一地区的地理结构优势,在生态农业保护区、水土保持区、水源涵养区要加强保护和完善。在城市内部,优化绿地结构,加强社区的生态治理,做好园林规划和治理。二是依托长白山资源优势,打造东部自然山水城市。吉林省东部地区森林资源丰富,生物资源种类繁多,但由于长期砍伐,多数植被土壤遭到破坏,尤其是矿山开采,导致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水土流失严重。因此,应充分发挥长白山的天然屏障作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治小流域污染,努力形成“一带、两核、多心”生态城镇化格局。三是发挥自然优势,创建西部草原生态城市。
(三)振兴环保产业
抓住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发挥老工业基地在工艺设计、机械加工和产品制造等方面的优势,以新科技成果为依托,以解决的防止污染技术为突破口,全面提高环保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开发以节水、节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的工农业“绿色产品”。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态旅游等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起点高、潜力大、前景好的环保产业体系,走出一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路。促进环保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软环境,加快完善鼓励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吉林省应抓住“大众创新、万众创新”这一契机,创建一批新兴环保产业“双创”平台和示范基地,重点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社会力量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创办开放式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推动创业孵化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打造一批众创、众包、众服、众筹平台,提供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服务,形成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孵化培育体系。对生产性能先进可靠、经济高效的环保产品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优先予以扶持,扩大信贷规模,支持骨干环保产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使环保产业能够上规模、上水平,真正成为吉林省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环境服务的新模式,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大力发展环境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理、认证评估、环境保险、环境仲裁、环境法律诉讼和教育培训等环保服务体系,探索新型服务模式。
(四)发展新型业态
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发展新型业态,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资源和能源,构筑产业链的循环发展。进一步明确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行业的准入门槛,以吉林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吉林省节能目标、行业能耗指标和吉林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约束性指标促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独特气候环境和丰富的物种资源、优美的原始森林、淳朴的自然湿地风光和洁净的山林气候条件为最大吸引力,以完善的政策和基础设施配套为支撑,招徕从事智力密集型行业的高端人才,发展生物研发、科技研发等智力型产业;通过打造最美的环境、最洁净的水和空气、最健康的生活模式,成为最具魅力的优质生活区,发展最高端的消费产业,吸引最高端的消费群体,着力打造东北亚区域高端消费中心。强化科技创新,运用“互联网+”等新模式,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发展和高端发展,推进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尤其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机制融合发展,加速创新创业要素流动,以及众创空间与实体经济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