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图书馆文献数字化版权风险和防范建议
2018-09-29陈建勋
陈建勋
摘要:通过识别、分析、分级的流程对图书馆文献数字化版权风险进行评估,进而提出可行性的文献版权风险防范措施,为以后图书馆文献数字化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图书馆文献数字化版权;风险和防范措施
引言
图书馆的文献数字化跟随新媒体出现和数字技术的发展而来,图书馆的文献数字化带来了复杂的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所涉及的版权问题。其中复制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版式设计权等都在版权的范畴内,针对版权问题要实施一定的方法防范措施才行。
一、图书馆文献数字化的版权风险
图书馆的文献数字化工程庞大,目前更多的是无序与无统筹规划建设,建设过程中并没有制定科学有效的方案,也没有强有力的统一规划,因此在版权上出现侵权情况不断加重。虽然无限的法律条款与相应措施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版权人的知识产权,如扩大版权客体保护范围、加强侵权惩罚力度、延长版权保护期限、缩小甚至取消公益性的使用范围、较小限制版权人利益等权利,都是对版权人的只是产权尽最大努力保护。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过度的版权保护会对图书馆文献数字化进程产生抑制作用,巨大的信息资源能够有效的保证图书馆文献数字化顺利发展,如果过度保护的话,将会与最初的文献数字化理念背道而驰。
为了图书馆之间资源的共建与共享,通常会通过文献传递、馆际互借等形式来开展服务。图书馆文献数字化后通过网络传输过去,并收取适当费用,这在一定情况下会潜在地影响了著作权人的收入和市场占有。
二、降低图书馆文献数字化版权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设有效管理平台
一个有效的管理平台是科学合理保护图书馆文献版权的基础。该平台作为集硬件、软件于一体的开放式平台得以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各应用系统之间能够合法共享数据、合理访问系统之间的应用,让用户统一从指定的的访问接口进入,避免了在图书馆文献数字化发展前期就受到法律各种的制约。图书馆文献数字化应当积极遵循国家大力提倡的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政府权威机构要进行监控和管理图书馆的文献数字化建设,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对其协助。在公共网络中下载或转载信息资源时,必须经过版权人同意才能进行载用,可结合实际情况支付一定酬劳给版权人。在对图书馆固有文献的数字化过程中,进行数字化的文献属于图书馆馆藏资源,图书馆数字化技术人员没有权利在数字化过程中任意编排或者修改原著,所以不属于侵犯其著作权,如果想要对馆藏文献进行合理的数字化编排,应该尊重法律给予版权人的法律效益,经过版权人的同意方可进行编排。对属于图书馆中公共领域的文献数字化,理论上是不需要通过法律给予版权认可,但还是要标明出处,最大程度上保留其完整性,尊重作者的权利,同时也可以体现个人的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完善版权保护体系
目前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都开始对版权法进行修改,为图书馆文献数字化建設过程中的版权保护创造良好的环境,图书馆公共网络领域的文献版权根据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合理化整理分类。通过这种数字化规划可以对网络上的共享资源充分利用,使图书馆馆藏更加丰富,通过对图书馆内注入新鲜文化,可以填补图书馆以前无法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空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员会第13次会议定》第二次修正添加了一条新的权利,即信息网络传播权,该项权利指明,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为了引导公众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正确的形式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给信息资源在网络传播过程中设置相关限制。另外还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可以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也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馆的馆藏可以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前提下,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能通过其直接或者间接获得非法经济利益。我国目前颁布的版权保护法律条文中大部分只是在理论层面上的,缺少实践性的维护,所以在实际中使用的话就会发现有很多问题出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图书馆文献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建设,也会让版权人质疑其著作共享性。正是因为这些内在原因,在法律的保护下导致版权的无限扩张,造成图书馆文献数字化建设过程中传播的信息资源量和资源流通速度都受到限制。总之,图书馆文献版权要在法律的规范化保障中发展,但是不能完全依靠法律规范发展,再好的东西用过头了就不是好东西了,要适当,因此图书馆文献版权数字化发展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版权保护制度。图书馆可以尝试将数字化文献版权进行开放式的自由管理,在诸多因素都可控以及保证其合法的时情况下,以文献科学开放制度共享图书馆内珍藏的著作或特殊版权保护的作品,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使优秀文化广为传播,使著作被大众浏览,还可以提升著作人的知名度。还能给文献数字化建设营造优越的环境,使公众在文献数字化版权保护上更加了解。信息资源获取制度对现在的网络信息版权保护体系没有进行严格规定,导致公众合理获取信息资源是受到限制。因此要根据现状建立一个平衡制度,首先,图书馆应该合理规划已经数字化的文献,比如上传我的文档、付费等操作,在图书馆可控能力之内,最大程度让公众可以快捷浏览资源。其次,可以规定一个时间区域,让作品发表后在此时间区域内图书馆给予版权人合理报酬的前提下可以未经版权人授权对文献数字化利用。
结语
图书馆文献数字化说明新型图书馆正在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传统图书馆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传统图书馆相对落后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读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这就说明图书馆服务需要升级了,数字化后的图书馆可以使读者能在短时间内快速搜索到所需资料,为公众提供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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