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EPC合同管理中的设计分包管理
2018-09-28郭蕾
郭蕾
摘 要 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受其自身性质的影响,主要包括采购、设计以及施工的总工程项目。基于此,本文从当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身的特点入手,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明确当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何有效利用分包管理进行优化,包括工作范围监控、工作分解结构定义、工作范围变更以及工作变更后的费用核算,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 工程总承包 合同管理 设计分包管理
一、引言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促使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繁荣发展,国内大量的工程公司迅速崛起,并逐渐走向世界。但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企业需要面临的竞争也更为激烈,为适应其市场变化,国内工程企业必须积极进行有效的改革,转变自身原有的内部体制,积极引进先进的国外技术与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EPC概述
EPC是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的英文缩写,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在EPC合同中,咨询工程师提供各专业完整的设计,但设计仅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深度,不出施工图。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会将承包的国外EPC项目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国内设计院的方式来完成。设计费用在工程承包中的比重很小(一般不超过5%),但60%~70%左右的工程费用是通过设计确定的工作量进行消耗的。因此,设计工作在EPC项目管理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设计成果是建设过程中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的依据,建成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工作。
三、认定合同工作范围
在实际的EPC项目中,受其自身的性质影响,在其业主为其提供的原始资料仅仅满足初步的设计程度,即其自身单一地满足当前招标时个投标人能够对项目进行有效的预估,难以满足其他的要求。对于承包商来说,其自身在中标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承担详细的设计工作,并在此背景下,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投标人经常由于未透彻地理解其合同中实际的工作范围而提升风险概率,造成严重的风险隐患。
在实际EPC合同中,其自身的工作范围主要是相对来说的,针对项目自身的主体部分,尤其是其特点描述,仅仅针对其主体,虽然其自身发挥定义项目的作用,但其并未对当前项目包含主要部位的实际内容细节进行说明,导致该部分细节内容需要承包商在设计过程中对其进行有效的分析,以满足实际的需求。受其自身性质的影响,承包商在分析过程中,由于其自身投标时间较短,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全面分析考虑当前的风险,进而会在合同中进行相关的条款概述,并列入其内容,以此来转移风险。例如,在施工工艺与设计过程中,承包商必须保证其工程自身不存在任何偏差、缺陷以及遗漏情况,承包商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必须满足其自身项目的功能使用需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保证其满足未来扩大生产能力的要求。对于材料也有明确的要求,例如承包商应保证其由承包商或者分包商提供的用于永久工程材料应符合合同规范、全新以及并无任何缺陷和偏差的情况,满足实际的施工需求。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可知,通常情况下,承包商自身未能准确地理解当前“满足预期目的”与“项目使用功能要求”两部分内容,将导致当前的业主与承包商在理解条款过程中出现理解偏差,进而导致不一致的情况,当业主利用其上述内容而提出特殊要求时,将导致承包商造价增大。同时在合同中,通常情况下会将合同的解释权归于业主一方,直接造成承包商难以提出不同的见解。因此,在承包商报价环节,其自身应高度重视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模糊概念或者描述,并保证其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结合实际,尽可能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明确业主表达的模糊内容,满足当前的需求。
四、苏丹罗赛雷斯项目案例分析
在EPC合同中,设计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是承包商。以苏丹罗赛雷斯项目为例,罗赛雷斯主合同条款第二卷,特殊条款中第4.1条款“承包商总的责任中”中明确写道:承包商应编制并提交合同项下将要施工的所有工作的设计图、车间图和进度计划,并对那些按照合同被认为是合同文件的设计图、车间图和进度计划的正确性负有完全责任。并按照4.26条【承包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并通过批准。特殊条款中第4.26条(下转第页)
(上接第页)【承包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工程师对承包商文件在此条款下的任何批准和统一,或任何审核都不能免除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从以上的条款可以看出,设计的完全责任方为承包商,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图纸上签字批准,承包商也进行了施工,但如若后期发现设计与主合同技术条件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承包商负责。这也体现了EPC“交钥匙”的特征。
罗赛雷斯项目电气设备和金属结构的设计工作由广西勘测设计院完成。设计合同由CCMD JV同广西院签订,但费用结算却又包含在分局的分包合同中,设计院最终设计资料的审核及上报工作又不经过分局。正是由于这种盘根错节的错乱关系,导致分局仅由于设计错误而导致的损失就高达123万。其中包括金属结构材料设计错误、电缆桥架镀锌层厚度设计错误等等。鉴于这种惨重的教训,对分局以后的设计分包工作有如下建议:
第一,一般分局所承揽的工作内容都是从联营体或局项目部项下分包出来的,但不管以何种形式,都要将设计分包内容纳入分局分包合同下,由分局对设计院的整体工作及结算进行控制。
第二,即使签订了设计分包合同,也不能将所有工作视为设计院的工作和责任。承包商应肩负起设计质量、进度管理的任务,必要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设计院实地进行此项工作。
一是承包商和设计单位首先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等情况。同时,还要通过各种渠道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对项目的真实想法,为设计提供依据。
二是主设计与专业设计之间的配合,承包商应发挥主导作用。EPC项目的主设计一般包括建筑、结构设计等,专业设计包括给供电、照明电气等。根据工程的不同用途,专业设计会有很大的不同。国内的设计院在一般专业设计方面(通用给排水、照明等)都能很好地完成,但特殊项目(如大坝监控系统)的专业设计却要由厂家来完成。因此,EPC项目在进入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后,大量的专业设计与主设计之间的配合就显示出其重要性。在设计配合方面,承包商应发挥领导作用。在主设计确定专业内容的过程中,将专业设计需要的各项指标先确定下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各专业厂家(或供应商),然后按照设计进度的要求,按照已確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三是在招标之前,承包商要对照主合同要求对设计院编制的专业设备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主合同技术条款相关要求的参数要求设计院给予解释,当理由不充分时,要求修改至符合主合同要求。
四是供应商提交大量设计资料后,要督促设计院审核资料。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其一,供应商的图纸和数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二,供应商的图纸和数据是否与已收到的其他设备供应商的图纸和数量的接口合适;
其三,供应商的图纸和数据是否与本专业施工图纸和数据的接口以及和电站实际设计存在矛盾。
如存在任何问题,承包商负责发文给各供应商对其资料进行修改,直到符合要求。
五是如有必要,可在当地选择一家小型设计单位作为第三方设计监理,主要负责审查中方设计院成果,就设计问题与业主沟通以及中方设计图纸的报批。
中方设计院具有掌握资源多、出图速度快、与中方施工单位对接较好,但受标准规范、合同习惯、语言、批准程序等方面的困扰,往往会造成和业主磨合期长、审批速度慢而导致工程进度跟不上的后果。而活跃在当地的设计公司,规模较小,大兵团作战能力不足,设计深度往往不能满足施工单位的要求,但语言、思维和习惯做法与当地接轨,且容易取得业主的信任和批准,中西方设计院的有机结合能够满足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方面的要求。
五、结语
在当前的EPC合同管理的设计分包管理中,工作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提升自身的设计分包管理适应能力,强调对设计分包商的制度约束与调控,建立合理的费用控制观念,提升企业自身的内部基础建设工作,合理管理,以满足当前的需求。
(作者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
参考文献
[1] 卢晓岩,王明彤,汤继芹. T油田对外合作EPC项目合同管理风险度评价研究[D].西南石油大学,2014.
[2] 吴晓松,梁凤霞,梁谢俊.基于菲迪克EPC合同条件的总承包商风险管理研究[D].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