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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革新派“自然”观的心学基础及流变

2018-09-28○徐

文艺评论 2018年2期
关键词:袁宏道李贽徐渭

○徐 蔚 韩 伟

对“自然”的追求是明代美学的基本原则,以前、后七子为代表的复古派试图使诗文恢复“自然之音”的诗学传统,李梦阳认为“诗者,天地自然之音”,谢榛总结称“自然妙者为上”,而革新派则主要通过对以民歌为代表的俗文学的倡导,借助对民歌、戏曲理论的言说,表达对“真情”的向往以及对“自然之美”的回归。与复古派相比,革新派文人以符合时代现实要求的方式,推进着音乐文学的发展,并深化对“自然之美”的理解。限于篇幅,本文暂且选取革新派中几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进行解读。

一、徐渭“自然”观的哲学来源

革新派中较早对“自然”进行倡导的是徐渭。在其著名的《读龙惕书》中系统地表达了自己对“自然”的看法:

今夫目之能视,自然也,视而至于察秋毫之末,亦自然也;耳之能听,自然也,听而至于闻焦螟之响,亦自然也;手之持而足之行,自然也,其持其行而至于攀援趋走之极,亦自然也;心之善应,自然也,应而至于毫厘纤悉之不逾矩,造次颠沛之必于是,亦自然也。然而有病于耳目手足者矣,或为翳甚,或为盲也,或为塞甚,或为聋也,或为不调甚,或为痿痹也。始而罹是患也,既以坏其聪明运动之神而渐不可救,其患之成而积之久也,则遂忘其聪明运动之用而若素所本无。于是向也以视为目之自然,而今也以不视为目之自然,向也以听为耳之自然,而今也以不听为耳之自然,向也以持行为手足之自然,而今也以不持不行为手足之自然。①

“龙惕”之说源自阳明弟子季本,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称其:“主宰一言,其关系学术非轻也。”②肯定季本在众多阳明弟子中的特殊地位。季本以“龙”比喻人心,以“惕”比喻人心的萌动,“龙起则惊,惊则惕,惕则天理初萌,未杂于欲之象”③。整体而言,他认为只有经常保持内心的警惕、自觉,才能直抵本心,洞悉良知。在其理论中,“自然”概念是与“惕”相对的,他说“苟任自然而不以敬为主,则志不帅气,而随气自动,虽无所为,不亦太简乎”④、“惕若者,自然之主宰也”⑤,即是说如果放任内心的“自然”状态,而不加以节制、约束,则难以洞悉本心,所以他又不无担忧地说“正恐一入自然则惕流于欲耳”,故此可以认为季本的“龙惕”说多少带有“格物致知”的色彩,似乎回到了程朱理学的老路上,这恰与明中叶以后的心学潮流是相悖的。因此,王畿、徐渭等人才对之进行驳斥,《读龙惕书》便带有这种性质。由此再来看上段引文,耳、目、手、足的聪明灵活是人的本然状态,但当它们遇到障碍、病变之后,久而久之,便适应了新的境遇,且“以非自然者为自然”。在徐渭看来,这是需要祛蔽的。所以,徐渭对季本强调的“惕”是带有肯定倾向的,但是他的进步之处在于主张“惕”与“自然”是统一的,“惕与自然,非有二也。自然惕也,惕亦自然也”。在徐渭看来,“自然”是人性乃至万物的本来状态,比如,眼睛的自然状态是明亮可视的,因此一提到眼睛,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健康的。但是,季本理论中对“惕”的强调,则有强调万物本来就不健全的嫌疑,这在徐渭看来是不正确的。因此,他在承认人心确实需要“惕”的同时,也将“惕”向更高层面推进了,因为“自然”本身既是万物的原初状态,同时也是规范人心乃至万物的标准。徐渭的这种认识实际上与王畿的观点如出一辙,王畿曾指出“学当以自然为宗,警惕者,自然之用”⑥。通读《读龙惕书》,徐渭的行文十分谦和,在推崇季本理论的同时,又以王畿为代表的主流心学思想加以调和,同时也明确了自己以“自然”为宗的哲学观点。

正是以这种哲学层面的“自然”主张为指导,徐渭的文艺思想才表现出重视自然、本色的倾向。实际上,在其论文过程中“自然”与“本色”意义相同,且两者经常互用,含有情感真挚、语言通俗流畅的双重意味。先来看他在《西厢序》中对“本色”的讨论:“世事莫不有本色,有相色。本色犹俗言真身也,相色,替身也。替身者,即书评中婢作夫人终觉羞涩之谓也。婢作夫人者,欲涂抹成主母而多插带,反掩其素之谓也。”⑦由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本色”是其对万物本质的认识,甚至可以说是他的基本世界观。在他看来,矫揉造作终非自然,这也是他对文学本质的看法,他推崇《西厢记》的目的在于“贱折色,贵本色”,并认为这是所有作家都应该遵循的准则,“岂惟剧者,凡作者莫不如此”。

在徐渭看来,对“本色”的另一种称谓就是“家常自然”。在评价杂剧《昆仑奴》时,他说:“此本于词家可占立一脚矣,殊为难得。但散白太整,未免秀才家文字语,及引传中语,都觉未入家常自然。”⑧显然,他对过于工整文雅的“秀才家”语言风格是否定的,而且在他看来雕琢字句、做作媚人,是“本色不足”的表现。进而,他明确指出“语入要紧处,不可着一毫脂粉,越俗越家常越警醒,此才是好水碓,不杂一毫糖衣,真本色”。除了对杂剧的语言风格进行讨论之外,徐渭也以相同的观点评价南戏。在《南词叙录》中他不仅系统地梳理了南戏的历史沿革、风格特色,而且也阐发了自己对南戏声律、用乐、语言方面的看法,其中表现出了与《西厢记题辞》《题昆仑奴杂剧后》相同的认识。在他看来,南戏虽然一向被视为“末技”,但亦不乏优秀作品,其中以《琵琶记》为最高,然后是《玩江楼》《江流儿》《荆钗记》《拜月记》等,这些作品虽以俚俗语言成文,但“句句是本色语,无今人时文气”⑨。很明显,带有俚俗性质的“本色语”是较因袭成风的“时文”高级的。徐渭还指出,因袭风气在戏剧领域的始作俑者是《香囊记》,同诗、文领域的尊秦崇唐潮流相似,《香囊记》“习《诗经》,专学杜诗”,且以“二书语句匀入曲中”,对此,徐渭以“终非本色”评价之,并不无担忧地指出“南词之厄,莫甚于今”。总体来看,徐渭用以进行文学批评的“本色”“自然”等概念,意义是一致的,它们亦是其在哲学层面强调的抽象“自然”的具体化。

二、李贽音乐文学观的“自然”基础

晚明思想与文学领域,除了徐渭之外,李贽是另一个标志性人物。李贽属于泰州学派的集大成者,阳明后学中左派王学对他影响很大,亦是其思想的主要来源。他自称“心斋(王艮)之子东崖公(王襞),贽之师”(《储瓘》),缅怀耿定理时又称“我是君之友,君是我之师”(《哭耿子庸》其二),清初大儒顾炎武曾总结称:“龙溪(王畿)之学一传而为何心隐,再传而为李卓吾、陶石篑。”⑩事实上,李贽虽然在左派王学中吸收了诸多养料,但相较而言,王畿的影响更大一些,李贽曾表达对王畿的服膺之情,称其“圣代儒宗,人天法眼;白玉无瑕,黄金百炼……我思古人,实未有如先生者也”(《王龙溪先生告文》),所以顾炎武的评价当更符合实际。严格意义上,李贽对“童心”“赤子之心”的推崇亦与王龙溪一脉相承。

王畿一方面继承了王阳明“良知”范畴,另一方面则对这一概念有所发展,在他看来“良知”是人心自然本有,而无需修持功夫,而阳明四句教则强调“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其中承认获得“良知”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但在王畿看来则并非如此,他说“良知良能、不学不虑,天之性也。故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无不知敬其兄。’取诸在我,不假外求,性外无学,性外无治,平天下者征诸此而已”⑪,将“良知”看成了人的天性,人从出生、孩提时期就已经知道了善恶。因此,王畿推崇“赤子之心”:“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赤子无智巧、无技能、无算计,纯一无伪,清净本然,所谓‘童蒙’也。得其所养,复其清静之体,不以人为害之,是为圣功。”⑫赤子之心是最为纯粹无伪的,也是不掺杂利害关系的理想存在,王畿主张每个人都应该以此为目标,恢复心灵的“清静之体”。很显然,后来李贽对“童心”“赤子之心”的强调,与王畿的上述主张如出一辙,并专作《童心说》加以阐发:“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童心者,心之初也”,等等。在王畿思想中,与“良知”和“赤子之心”相一致的概念就是“自然”。他说:“惟其自然之良,不待学虑,故爱亲敬兄,触机而发,神感神应。惟其触机而发,神感神应,然后为不学不虑、自然之良也。自然之良即是爱敬之主,即是寂,即是虚,即是无声音无臭,天之所为也。”⑬在王畿看来,“自然”是“良知”和“赤子之心”的存在形式和基本特征,人心存在“自然之良”,它不受后天知识的影响,是本然的,“寂”“虚”“无声无臭”是其基本形态。王畿对“自然”的认识也对李贽思想尤其是文艺思想产生了影响。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李贽以“自然”为主的文艺观,多是通过对音乐文学的讨论传达出来的。在《焚书·杂说》⑭一文中,他将文学作品分成“化工”和“画工”两类,认为《拜月记》《西厢记》,是“化工”的代表,而《琵琶记》则只能归入“画工”之列。两相比较,他认为“画工”虽已达到精雕细琢的境界,但与“化工”的自然天成相比,“画工虽巧,已落二义矣”,因为“造化无工”,以自然为工。这里,他对《拜月记》《琵琶记》的艺术成就的看法,是与徐渭有差异的,在《南词叙录》中,徐渭在肯定《琵琶记》《拜月记》的同时,亦承认前者优于后者,而此处李贽的看法则恰好相反。究其原因,在于两人推崇“自然”的出发点是不同的,徐渭更加倾向于从“本色”语言的角度划分优劣,而李贽则更加重视对真实情欲的表达,以及情节设置的合理性。

李贽以“真情性”“真心”为基础的自然观,在其《琴赋》⑮中亦有体现。历代文人多有赋琴、咏琴之作,但基本的指导思想,一方面认为“琴者,禁也”,这主要受东汉班固、蔡邕等人琴学思想影响,另一方面认为“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主要以陶渊明、嵇康等持道家思想的文人为代表。对此,李贽都是不能完全认同的,首先,他主张“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这就驳斥了儒家琴论观,认为琴是人心的外化,有心即有音,而与教化无关。其次,针对道家琴论,他认为丝、竹、肉都是心的载体,“心同吟同,则自然亦同”,心若为自然之心,则外在形式都是“渐近自然”的手段,而无优劣之分,最终他指出“盖自然之道,得手应心,其妙固若此也”。无疑,李贽的乐论是带有进步意义的,既脱离了礼教的束缚,也避免了刻板的优劣划分,而将“真情”“真性”“自然”作为衡量乐音优劣的标准。

音乐与文学不可分割,明代无论复古派,还是革新派都在尝试对自然之音的回归。李贽在《琴赋》中表现的自然观,在其对文学声律的讨论中亦有体现。《读律肤说》中有下面一段话:

盖声色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是可以牵合矫强而致乎?故自然发于情性,则自然止乎礼义,非情性之外复有礼义可止也。惟矫强乃失之,故以自然之为美耳,又非于情性之外复有所谓自然而然也。故性格清彻者音调自然宣畅,性格舒徐者音调自然疏缓,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绝。有是格,便有是调,皆情性自然之谓也。莫不有情,莫不有性,而可以一律求之哉!然则所谓自然者,非有意为自然而遂以为自然也。若有意为自然,则与矫强何异。故自然之道,未易言也。⑯

这段话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将“情性”与“自然”联系在一起。其中含有肯定人情的元素,为明末思想界对“情”“欲”的肯定打下了基础。这里,李贽使用“情性”而不使用“性情”概念。这一细节表明,在“情”与“性”的关系问题上,李贽已经有了全新的认知,从而挑战了“性”“情”二分思想,以及以“性”统“情”的传统观念。其次,提出了“以自然之为美”的命题。相较于后七子中谢榛的“自然为妙”观点,李贽的这一认识因为有严密的论证体系,所以使之不仅在哲学层面更具深度,而且在适用范围上也更加广阔。谢榛的观点仅是从文学角度提出,而李贽的观点则属于基本的世界观。再次,以“自然”审视声律,为世俗文艺张目。因为在李贽看来“情性”的根本属性是“真实”“自然”,那么文学作品中表现的真情,都应该是值得肯定的。音调的“宣畅”“疏缓”“浩荡”“壮烈”“悲酸”“奇绝”都是人之情性的体现,所以并无优劣之别。这种认识,实际上是对“淫乐”“郑卫之音”传统观念的挑战,所有的“声色”都发乎情性,源于自然,世俗文艺亦是如此。

三、袁宏道的“自然性灵”及呈现

在徐渭、李贽的双重影响之下,明末革新派文人纷纷表现出对“自然”的青睐,涵盖哲学、诗文、戏曲、民歌等各个领域。与李贽过从甚密的焦竑,在《竹浪斋诗集序》中称:“诗也者,率其自道所欲言而已。以彼体物指事,发乎自然,悼逝伤离,本之襟度。盖悲喜在内,啸歌以宣,非强而自鸣也。”⑰这里同样认为诗歌是“发乎自然”的产物,也同样肯定了不同性质情感的合理性,从而表现出与李贽自然观十分相似的一面。实际上,两人的友情长达三十年之久,⑱且惺惺相惜,焦竑称赞李贽可“坐圣门第二席”,并有《送李比部》《寄宏甫二首》等诗,表达与李贽分别之后的挂念之情,而李贽亦自称“宏甫之学虽无所授,其得之弱侯者亦甚有力”(《寿焦太史弱侯尊翁后渠公八秩华诞序》),并以“弟真不可一日无兄”表达对焦竑的重视。由此足见,焦竑对“自然”的推崇应该与李贽存在密切关系。

李贽、焦竑的自然观,最终被“公安三袁”发扬光大。一般认为,袁氏兄弟尤其是袁宏道的“性灵说”源自李贽,这一观点固然不错,但不免存在机械、单向之嫌。事实上,我们往往忽略焦竑对三袁的影响。三袁中伯修显达最早,在任翰林修纂时曾与焦竑为同僚,且对焦竑非常尊敬,焦竑曾以《送袁太史册封楚府便归省觐》《书袁太史卷》等书信为之引荐李贽。袁宏道与焦竑初识于万历二十年(1592),此年中郎会试得中,而焦竑恰为会试考官,故两人存在师生之谊。同年,焦竑奉命出使河南,中郎亲自送行,并作《送焦弱侯老师使梁,因之楚访李宏甫先生》,称“自笑两家为弟子,空于湖海望仙舟”,将焦竑、李贽都视作自己的老师。万历二十九年(1601),袁宏道赴京迎宗道灵柩时,路过南京,亦专门拜望致仕在家的焦竑,并作《白门逢焦座师》,称“十年一拜郑康成”,将焦竑比作东汉大学者郑玄,表达对老师的尊敬之情。袁中道亦曾与焦竑、李贽有所交往,在《雨坐天宁寺,时将同卓吾子游秣陵,因雨未果》一诗中记述了三人同游天宁寺的经过,后来小修亦曾专门拜访过焦竑,并向其问学。在思想层面,焦竑的“去蔽返性”观对三袁的“性灵说”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答友人问》《答陈景湖》等文章中焦竑系统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程朱理学大多曲解圣人之意,只是一味地用自家的“道”“天”等概念来解释圣贤经典,而对最根本的“本心”“本性”则置之不理。并且认为人心是相同的,经典中的“仁”“良知”“孝悌”等范畴只不过是“人心”或“人性”的不同称谓而已。

受李贽、焦竑影响,袁宏道亦崇尚“赤子之真”“本性之真”,认为它们都是“自然之性”的呈现,并在这种人性论的指导下,提出了“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文学主张,从而形成了明末文坛独具一格的“自然性灵”理论。在袁宏道的美学思想中有两个与“自然”密切相关的概念,⑲分别是“趣”和“韵”。在《叙陈正甫会心集》一文中,他说:

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今之人慕趣之名,求趣之似,于是有辨说书画,涉猎古董以为清;寄意玄虚,脱迹尘纷以为远;又其下则有如苏州之烧香煮茶者。此等皆趣之皮毛,何关神情。夫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当其为童子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⑳

“趣”作为美学概念,肇始于先秦,定型于严羽“兴趣”说。在此,袁宏道提出了“趣得自然”的观点,一方面对严羽的“兴趣”思想有所承袭,比如严羽说“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袁宏道亦强调“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两人都认为“趣”作为一种审美感知,与学识、理性的关系并不大。另一方面,袁宏道眼中的“趣”还多了一分心学色彩,他肯定“童子”之“趣”,认为只要以赤子之心观照外物,那么就会“无往而非趣”,显然这种认识与李贽、焦竑的思想有关。正是在“自然之趣”的统驭之下,人性才体现出“淡”的状态,类似山野之人,无拘无束,“不求趣而趣近之”。同样,艺术作品也会以“质”的形态展示出天成偶得的魅力。

与“自然”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韵”。在《寿存斋张公七十序》一文中,有如下一段话:“大都士之有韵者,理必入微,而理又不可以得韵。故叫跳反掷者,稚子之韵也;嬉笑怒骂者,醉人之韵也。醉者无心,稚子亦无心,无心故理无所托,而自然之韵出焉。由斯以观,理者是非之窟宅,而韵者大解脱之场也。”㉑这里提到了“自然之韵”的概念,在袁宏道看来,“自然之韵”与作品的内在理趣不同,是类似于嬉笑怒骂的真实情感的表达,其源头在于对“稚子之心”的坚持。由此可见,袁宏道对“自然”的推崇实际上与李贽、焦竑等人非常相似,“稚子之心”是“自然”的载体,“自然”的呈现形态又包括“趣”与“韵”。

除此之外,《叙陈正甫会心集》和《寿存斋张公七十序》有一个共性特征,就是在强调“自然”的同时,衍生出了对“理”的否定。事实上,这恰是袁宏道心学思想的外化。在《德山尘谈》中,他系统地阐释了自己“三教合一”的思想,当有人向袁宏道请教儒、道两家异同时,他便从“自然”的角度进行了解释:

儒家之学顺人情,老、庄之学逆人情。然逆人情,正是顺处。故老庄常曰因,曰自然。如“不尚贤,使民不争”,此语似逆而实因,思之可见。儒者顺人情,然有是非,有进退,却似革。夫革者,革其不同,以归大同也,是亦因也……孔子所言絜矩,正是因,正是自然。后儒将矩字看作理字,便不因,不自然。夫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是以民之情为矩,安得不平?今人只从理上絜去,必至内欺己心,外拂人情,如何得平?夫非理之为害也,不知理在情内,而欲拂情以为理,故去治弥远。㉒

这段话表明,在袁宏道看来儒、道两家思想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它们或者通过对人情的顺应,或者通过疏导人情,最终都到达了“自然”的境界。老庄哲学以否定世俗人情的方式,回归人的天然之情,“似逆而实因”;儒家表面上似乎肯定世俗情感,但却加以引导、规约,也是皈依本真的做法。但是,袁宏道反对“后儒”对“理”的强调,认为以抽象的天道、道德观念去约束人情,就是对自然性情的异化。因此,袁宏道主张“以民之情为矩”,用人内心的真实性情作为衡量政治治理、文艺创作的标准。可以说,袁宏道对“自然”的肯定,以及对“理”的反对,达到了明末推崇“自然之美”的最高峰。相较于徐渭在戏曲领域对“本色”“家常自然”的强调,袁宏道更加强调“自然”对文学整体的指导意义,由于诗、文与戏曲之间存在文体差异,所以这种涵盖文学整体的呼吁,更具有挑战性和革新意味。与徐渭相比,虽然他的思想受李贽影响巨大,但他更加擅长通过自己的文学实践,将理论主张落实到实处,所以在操作层面上更具有启发意义。

综上,由于明代革新派是一个松散的群体划分,这样就不可能将每个人关于“自然”的看法,都囊括其中。事实上,尽管不同文人的观点可能存在差异,但笔者认为,“自然”范畴是可以对这一时期的整体文艺新貌进行涵盖的,比如在理论层面形同水火的吴江派、临川派,也仅是在以“音律自然”为美还是以“语辞自然”为美的层面上存在差异而已,其根本指向并无本质不同。正是由于徐渭、李贽、袁宏道等文坛巨擎的建构和实践,“自然之美”才形成了一种可以涵盖当时文学领域,且产生巨大影响的美学原则,并在不同文学门类中生根发芽,且具体化为诸多细微的“二级美学潮流”。在这些潮流中,笔者认为“主情”“尚俗”可以视作其中最主要者,将另作专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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