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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农合”到“城乡医保一体化”的文献综

2018-09-27孟洵

大经贸 2018年6期
关键词:新农合一体化综述

【摘 要】 通过文献梳理方法深入了解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并对医疗保险各阶段各组成部分的现有研究进行细分,找出现有研究不足并提出未来可能的研究创新点,为今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相关研究提供文献支撑,并为整个医疗保障体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 新农合 城乡医保 一体化 综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主要有以下3个角度:一是关于筹资机制研究。戴卫东[1](2008)指出,建立新农合的首要问题是资金筹集,这是该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应亚珍[2](2008)指出,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农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资金的来源渠道更加多元化,政府作为独立主体进行资金筹集的责任更加明确,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充分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二是关于补偿机制研究。代宝珍[3]等(2015)强调经济补偿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职能,新农合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主体医疗保障制度。陈在余[4](2012)从理论及实证视角对我国最优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进行研究,研究表明我国现行的新农合制度补偿水平与最优共付率仍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关于运行问题的研究。针对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界也作了相应研究。顾昕等[5](2006)认为,新农合具体实施过程中,自愿参加的原则导致部分贫困农户因缴费能力不足而无法参合,且造成逆向选择问题。一些学者对“逆向选择”问题提出了见解,方黎明等[6](2006)探讨了两种方法,是强制性参保,不论健康状况好坏,有人一律参保,而将医疗保险从“自愿性”转型为“强制性”,即社会医疗保险;其二是采用“社区费率”方法,不考虑个人不同的将抗状况,某个区域内的全部参保者收取相同的保费。

新农合保障基本医疗之外,为保证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李华等[7](2009)指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需要确立政府在医疗救助中的主体地位, 扩大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 建立社会救助机构和基金, 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法规体系。王丹等[8](2010)强调农村医疗救助是农村医疗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农户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二者的有机结合,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人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

针对大病保险的研究也纷涌而至,主要从2个方面:对于政策研究,李文群[9](2012)、杨睿[10](2013)对大病保险的属性进行鉴定,认为其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公共产品。沈焕根、王伟[11](2013)从公平性角度来看,为大病保险按病种划分欠妥,该按费用划分比较科学合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困境,王明慧[12](2013)提出,影响大病保险实施的因素有:大病的界定、医疗水平、资金问题和经办难题。戴天凤[13](2013)提出大病医保的新政面临政府统筹管理监管难、商保机构难于求实、合同医院公益性质淡化、参保人知之甚少等困难与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对策。董曙辉[14](2013)指出必须对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渠道进行定位,保障范围进行选择,医保筹资渠道持续长效,保障范围科学合理。邓本霞[15](2013)认为大病还需要界定明确才具有可实施性,涉及金钱的还应该做到公幵透明,有效监督。赵婷范[16](2013)指出还可能存在非理性投标的风险。面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关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经办,存在不同的观点。胡大洋[17](2012)、乌日图[18](2013)认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应该由医保经办机构经办。刘吉威[19](2013)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视角,认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引入商业医疗保险机构参与大病其实质上是一种福利多元化的表现。林森[20](2013)认为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有利于满足参保人个性化需求、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利用率、简约管理成本等优点。对具体模式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点:马志荣、杨科[21](2012)对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费用的分析,实现基本医保“保基本”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重点”的有机统一,有效减轻参保患者的费用负担。朱铭来等[22](2012)基于对天津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数据,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方面模拟分析不同补充模式设计对于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负担的作用和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的影响,对我国各地制定和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有关城乡一体化的研究也主要为以下3个方面:一是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必要性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必要的。李跃平[23](2007)提出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别,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保制度。仇雨临等[24](2009)从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二元三维”的现状分析入手,结合新医改提出的“全民医保”发展目标、当前城乡一体化进程、人口结构变化等多种发展现状,提出现行各类医疗保障体系之间迫切需要进行整合和衔接。郑功成[25](2008)指出,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分的城乡分制不符合共享价值取向和国家发展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目标。郑功成[26](认为,实现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的思路方面,由现行的“三元制”过渡到“二元制”,发展到“一元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并轨,统一为居民医疗保险。王根贤[27](设计了基本医疗保障“二步走”模式,第一步是城乡复式全民社会医疗保障模式,该模式由城镇全民社会医疗保障模式和农村全民社会医疗保障模式组成;第二步是城乡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障模式,即把城乡复式全民医保模式中的两个部分合二为一,只要是中国公民,都能享受到统一标准的社会医疗保障服务。李晓燕[28](提出了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的主要发展取向是从“3+1”模式过渡到“2+1”模式,过渡到“1+1”模式。其中,“2+1”模式是指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医疗救助,含义是有工作单位的劳动者必须强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其他人则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1”模式是指全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含义是所有社会成员统一参加一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作为补充。三是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的研究。郑功成[29]提出,在几大保险项目中,医疗保障最有希望率先走向城乡一体化。李晓燕[30]提出,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这两个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性质基本相同,将两者整合不仅符合社会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而且有利于降低制度运行和管理成本。

綜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村享有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涵盖基本医疗、贫困人口医疗、大病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医疗精准扶贫也被广泛推行。可见,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较为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统筹层次较低的问题,各地均有符合本土特色的医保实施方案,但难以复制。

【参考文献】

[1] 戴卫东.病有所医不再遥远—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民出版社,2008,88.

[2] 应亚珍.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增长机制的构建.中国卫生经济,2008(2),28-31.

[3] 代宝珍、周绿林,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补偿能力分析,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5(1),34-41.

[4] 陈在余,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优补偿研究,世界经济交流,2012(1)75-90.

[5] 顾昕、高梦滔,姚洋,诊断与处方:直面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0 .

[6] 方黎明、顾昕,突破愿性的困局:新型农村合作民疗中参合的激励机制可持续性发展,中国农村观察,2006(4)24-32.

[7] 李华、张志元、郭威,完善我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思考,人口学刊,2009(1)44-48.

[8] 王丹、裴劲松,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的衔接,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11),77.

[9] 李文群,大病保险属性、供给及发展策略,经济研究导刊,2012(36):86-88.

[10] 杨睿,我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及其发展策略,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3(6):35-38.

作者简介:孟洵(1992—),男,汉族,安徽宿州市人,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单位: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研究方向:农村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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