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下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法律推进
2018-09-27王杨嵌宇余帆扬
王杨嵌宇 余帆扬
【摘 要】 随着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致力于全方位推动军民融合的的发展。现军民融合存在的一大问题在于国防知识产权转化不足,其转化不足在于没有法律保证转化中存在的纠纷。为促进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必须从制度层面健全体制机制,这就急需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和指导,为其转化提供法律支撑。
【关键词】 军民融合 国防知识产权 转化 立法
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关键之一,但现在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却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对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现实、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探寻提高转化率的法律措施,将大大促进我国军民融合的发展。
一、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国防知识产权的解密、降密存在问题。我国的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率一直较为低下,直到2017年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才集中解密了3000余件国防专利,在数量庞大的国防专利中只是沧海一粟。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率低的原因之一在于降密、解密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保护,大多数国防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都以国防专利和技术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科研项目中大概有5%的项目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的技术中,只有10%~20%最终转化到商业生产,大量的国防知识产权被束之高阁,无法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这都是因为解密、降密机制不完善,大量的国防知识产权不知在何时何地可以解密、降密,因此大多选择不解密,导致大量的国防知识产权无法转化,从而阻碍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
(二)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交流不通畅。国防知识产权转化不足的另一原因在于军民之间的交流机制不通畅。在国防知识产权转化上,拥有国防知识产权的军工企业的地位往往更加强势,这里的强势主要体现在信息的获取上。对于军工企业而言,明确其知识产权的具体用途、科技的水平;而对于普通的企业而言,其无法获知相关国防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同时,受《保密法》的保护,国防知识产权无法向普通企业揭露。这就导致军民双方的信息交流不对称,这导致普通企业想将国防知识产权转化为普通知识产权的难度上升、动力下降,从而阻碍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
(三)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利益分配不合理。目前,对国防知识产权的归属、价值评估和利益分享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严重阻碍了创新主体进行技术转移的动力。由于国防知识产权的保密性,很多国防知识产权无法申请专利保护,且国防知识产权的权属不明确,其发明人和智力付出者很难从中获得相应的报酬。
二、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缺乏法律支撑
(一)缺乏军民融合的基本法律。从目前的立法现状看,我国至今未出台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法,基本法將对军民融合的主客体、范围、权利、义务、责任等要素进行界定,但是目前并没有出台,导致各主体进行活动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同时,由于没有顶层的法律予以规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时没有上位法的依据和顶层设计,导致政策、法规规定的内容过于抽象,无法实质性地推进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
(二)相关的法律落后。目前,对于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并没有出台新的法律,现在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主要依靠《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修订)几部法律,最近修改的是2015年修订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另外两部修订的时间都较为久远,在军民融合形势变化迅猛的时代下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存在相对的滞后性。
(三)缺乏配套的落地法规、政策。现有关于军民融合的法规、政策的数量相对还是较多,特别是部门规章、政策的数量十分庞大。单以军民融合为题的行政法规有一篇、部门规章7篇、团体规定2篇,还有大量的关于军民融合下各方面事务的规定,法规、政策数量十分庞大。但是,虽然数量大,却没有针对具体的实践,现有的法规、政策大部分都是宣言型的,很少涉及到实质内容,这也是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率的原因。
三、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法律推进
(一)出台顶层法律,顶层设计。国防知识产权转化作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一环,其发展必然离不开军民融合的顶层法律。国防知识产权目前转化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的支持力度不够,由于国防知识产权的保密性要求,国防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会因担忧转化过界而放弃转化。因此急需国家出台军民融合的基础法律,对国防知识产权予以规定,从而促进国防知识产权的实质转化。
(二)修改相关法律,促进国防知识产权转化。为进一步推动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相关法律的修改势在必行。现在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在解密降密、知识产权军民交流机制、利益转化分配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因而必须对《科技成果转化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几部法律进行修改,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和细致规定,提高技术人员、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三)落实配套的法规、政策。出台法律、法规、政策的目的都在于实质性的推动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在基本法律出台后,相关的法规、政策必须按着上位法的规定予以细化,对于基本法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将所有的措施落实到实处,把降密解密的具体情形进行规定,出台政策、建立平台进行军民知识产权信息的交流,细化利益分配标准,以此推动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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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杨嵌宇(1994—),女,汉族,四川省自贡市,法律硕士在读,单位:西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研究方向:法律。
基金项目:2018年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编号:201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