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及监管
2018-09-27余永军
余永军
【摘 要】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业进行了有机的结合,互联网金融业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可以对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捷的服务,更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较大的风险,这就给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分析和监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理论出发,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对策,目的在于规避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风险,充分的发挥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作用。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风险 分析 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理论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等。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风险性
互联网行业存在着较大的技术安全风险,作为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互融合产物的互联网金融,必然也会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具体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安全风险、法律漏洞风险等,因此企业要将防范和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
(2)普惠性
運营交易成本低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优势之一,并且可以打破时空的限制,既可以降低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也可以促进金融服务的获得性的提高,有利于不同阶层的人员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当中去,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的包容性。
(3)高效性
互联网金融由于方便快捷和低成本可以形成高效性,低成本主要是指互联网金融是通过电子网络渠道来提供服务的,因此就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资金投入;高效率主要是指互联网金融可以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客户无需到经营网点来办理金融业务,而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等网络终端进行办理。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
(1)传播范围较广
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是属于一种新型的金融方式,具有着普惠性和开发性的特征,可以促进金融服务信息的传播速度,当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行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的时候,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就会向整个系统中传播。
(2)隐蔽性较高
平台网站是办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主要途径,金融互联网金融业务中产生的数据网络信息的虚拟化较强,因此也就提高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和虚拟性,因此也就加大了预测和控制风险的难度。
(3)传播速度较快
互联网金融是通过网络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来开展的,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提高了资金流动的速度和资源的配置率,但是当遇到处理互联网金融业务不当的问题,风险也会通过先进的网络技术迅速的进行传播。
(二)互联网金融的一般风险
(1)信用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当中信用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其主要表现是违约风险,任何交易主体一方出现违约的时候就会直接影响到另一方的盈利和资金安全。按照产生信用风险主体的不同,可以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分为融资者信用风险和平台信用风险。
(2)操作风险
有传统的金融工具相比,互联网金融具备交易成本低、操作便捷的特征,因此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产品也越来越多,大部分金融业务通过了网络来进行办理,因此任何一个环节的操作不当都会带来较大的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控制失效和不健全、外部事件、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风险。按照操作风险的来源不同,将操作风险分为:客户操作风险、平台内部操作风险、第三方风险。
(3)市场风险
主要是指产品价格上的波动造成的负债和资产项目的价值变动,使得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之间的偏离所造成的风险,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环境日益复杂的经济背景下,造成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的因素也越来越多,主要的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1)法律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关于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带来的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虽然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但是一般都是针对传统金融网络制定的,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针对性和约束性,一些不法分子会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投机取巧,钻法律法规的空子,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2)技术风险
计算机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开展业务的基础,由于网络技术在运用的过程中会存在着技术漏洞等问题,这些问题必然会导致互联网金融出现一定的技术风险。按照技术风险的产生阶段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选择技术风险、技术安全运行风险、支持技术风险。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对策
(一)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主体
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涉及到较多的领域,如果沿用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显然已经起不到有效的作用,因此需要按照不同金融业务的性质来对监管部门进行分类,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分类监管,明确各个监管主体的责任。
另一方面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应该建立起以央行为主导的多方监督协调机制,制定出监督协调机构的协调方法,提高各个监管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这样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主体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