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大股东支持动机、公司治理与国企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
2018-09-27吕向前
摘 要 作为大量国有企业资产的拥有者,国企大股东的支持动机和公司治理方式能够对国企的绩效产生决定性影响。基于此,本文以国企大股东支持动机、公司治理与国企绩效间存在的节约信息收集成本、提高国企价值等关系为出发点,集中研究了提升其绩效的实施策略,并列举了相关实证,以期可以为更多国企更好地开展股份制改革提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 国企大股东 公司治理 国企绩效
一、引言
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国有企业因涉及国有资产问题,其内部结构乃至治理方式均有着很高的复杂性。很多时候,由于管理体系混乱,国企业绩出现下滑。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大股东也会采用资本支持和加强治理的方式,试图提高国企绩效。但很多时候,由于关系认识不到位往往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这对其实现长远发展十分不利。
二、国企大股东支持动机、公司治理与国企绩效的实证关系
相比从外部融资来说,国企大股东的支持可以被看作国企内部资本用来提升自身市场应对能力、竞争能力的一种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其绩效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节约信息收集成本。国企大股东在提供支持时,其必然会把支持的原因和动机传达到整个国企,而市场上与经营有关的信息也会在这一过程中传达给各个股东和管理者,使其能够更准确地熟知市场行情,特别是很多信息还可能是独家的。这样国企各股东和管理者就能够通过这一信息渠道找出其中蕴含的发展机遇,以促进自身业绩的提升,不必再花费多余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来完成对这些信息的收集工作。第二,提高国企价值。大股东输送利益支持,可以在无形中向国企投资者传达,自身目前处于正向发展状态这一信息。该信息能够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国企的信心,带动其增加自身股份价值,从而为国企能够在投资上获得更多的绩效提供了有利条件。[1]
三、通过国企大股东支持动机、公司治理来提升国企绩效的策略
(一)股权激励
在国企中,各级管理人员、国资委与各级政府之间的结构关系十分复杂,这导致很多股东应有的权力无法得到有效发挥。为解决这一问题,国企大股东参与到公司治理之中可以有效提升国企的运营效率,达到提升国企绩效的目的。为此,国有企业应不断优化自身的股权结构,增加高管人员的持股比例,改变以往“一股独大”的情况,使高管在股份上的利益能够与企业的整体利益一致。这将有效提升其治理决策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例如,某国企大股东采用了股权激励方式,规定工作努力的管理人员可以获得一定股份,并使其能够通过该股份来获得一份股息收入。从而保证了该国企的管理人员能够通过股份所有制真正成为企业中的一分子。这对于提升其归属感、日常工作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国企的绩效也因此得到了不小的提高。
(二)减少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支持
对于股份制国企来说,其日常经营决策离不开大股东,特别是第一大股东的决策意愿,而第一大股东很多时候会通过减少自身持股比例的方式为国企获得更高绩效提供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第一大股东应将自身持股比例维持在30%左右,尽管这样可能弱化其在国企中的影响力,但随着治理机制的日益成熟和完善,国企各大股东仍然能够依靠其优势持股比例有效监督董事会的日常决策,保证其决策不会因股东间的竞争而出现影响企业绩效的问题。第二,此外,第一大股东若减少自身持股比例,按照股东间的协同效应,其他无论大小股东,都应当通过增持空余股份的方式,同步承担起支持国企发展的责任。这样第一大股东将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使企业在运营上获得股东们更为广泛的支持,促进股东之间的团结性,创造有利的投资条件,其绩效也会由此得到显著提升。
(三)充分发挥股东监管职能
使国企大股东参与到公司治理中,能够有效促使其发挥自身的监督管理职能,利用这一职能,各大股东将对国企日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修正,保证国企能够始终处于正确的运行轨道。只有使企业的日常经营不出现问题,其业绩才能真正得到保证。为此,国有企业要保证股东间的决策民主,杜绝大股东隐蔽交易行为,从国企整体利益出发,确保每个股东都能通过治理而使自身受益,这将为其绩效得到提升打下良好基础。例如,某上市国有企业大股东,除了管理层的人员外,其余股东成立了国企监事会,对管理者日常活動实施管理,并在股东大会上发表自己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这有效地提升了企业决策的民主性,使股东大会能够真正做到集思广益,保证了国企能够在各股东的监督下实现良性发展。[2]
四、结语
本文重点研究了国企大股东在支持动机、公司治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与国企绩效间所存在的关系,认为可以通过股权激励、减少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支持、充分发挥股东监管职能等方式,确保其绩效能够在股份制改革中获得显著提升。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为更多国企更好地开展股份制改革提供借鉴参考,以促进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作者单位为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公司)
[作者简介:吕向前(1973—),男,甘肃静宁人,研究生,毕业于兰州大学,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矿业投资及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1] 潘林.大股东支持动机、公司治理与国企绩效关系的实证[J].统计与决策,2016(11):176-180.
[2] 戚文举.超额控制权、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国企绩效[D].浙江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