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探究
2018-09-27马彧崧齐天凤
马彧崧,齐天凤
(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商学院,长春 130117;2.东北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长春 130117)
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小企业作为最具活力的市场参与者发挥了不容小觑的积极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 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1]。虽然中小企业发展势头强劲,但由于其规模小、实物资产少、经营风险高等特点,使得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难的困境,其中问题最为突出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多以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以及高科技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2],企业的发展依赖于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所以无形资产在公司资产中占比较高。同时,由于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周期长,新技术和新产品是否被市场接受的不确定性较高,企业被模仿和侵权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经营风险要高于普通非科技型企业,使得其融资问题尤为突出。
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家联合各相关部门出台了《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与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因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固化、法律法规针对性也不强,对中小企融资的帮助有限。20世纪90年代末,《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国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焕发活力,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逐渐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如何在经济新常态下结合知识产权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创新出符合国情的融资方式,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将为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的有效结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现状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是指利用企业已合法取得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向金融机构谋求资金支持用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知识产权融资模式主要包括风险投资、质押、证券化、租赁、科技金融、夹层金融等。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知识产权租赁、知识产权证券化几种方式[3]。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融通资金过程中所需的、由众多服务行业构成的、用于辅助推进融资的系统的集合,其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层次的协调配合。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政府保障体系、金融机构融资体系、中介机构辅助体系和企业管理体系四个方面[4]。
对于知识密集型的中小科技企业,成立初期多以创新型技术为聚集力,由知识性无形资产吸引实物资本与人力资本,从而形成企业规模,其创造的知识产物也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要素,所以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以及使用方法影响企业的每一个生命周期。但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目前还没有建立成熟的体系。几种融资形式发展极不平衡,其中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深度不足,相比较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目前我国发展最快、成效突出的融资服务方式。
在我国,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主要用于高科技科研院所及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高校依托科研成果以专利入股的形式组建学科团队型公司。但对于一般中小型科技公司很少采用作价入股的方式融资。知识产权租赁目前处于尝试阶段,主要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完善,没有太多成功的案例。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发达金融市场常用的融资方式。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市场化水平较低,无法开展技术性操作,特别目标实体机构缺乏,信用评级、增级困难。因此,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只停留在理论探索阶段,但知识产权证券化与其他知识产权融资方式相比,其操作环节比较简单,国内的理论研究相对全面,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取得突破性进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发展最快、较为常见的知识产权融资方式,并且仍然是热点问题。最早出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1999年山西工行为云中制药厂办理的商标专用质押贷款。2006年,国家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奠定了政策基础。同年9月,首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讨会召开,带动了各地区、各金融机构相继开展该业务。2009年,银监会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同年资产评估政策相继出台。2009年以来,各级机构结合当地企业及金融市场发展情况,有特色、有计划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并有加速发展之态。近30个地区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很多地区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知识产权质押法律法规,并通过贴息、担保等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据统计,2016年,我国专利质押融资额达436亿元。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大体分为市场主导模式、政府引导下的半市场模式、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中心模式,具体见表1。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制度保障不完善,对知识产权融资操作缺乏法律指导
1.知识产权管理法律法规有限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在不断探索和进步,近几年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仍然无法实现知识产权融资的全面有法可依,其中涉及知识产权融资的详细规定极为有限,甚至很多法律相互矛盾,对知识产权融资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导致知识产权融资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法律约束力不强。例如,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特别目标实体,其特殊的性质不满足于中国立法。特别目标实体若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与特别目标实体的功能与性质有很大的冲突;特别目标实体若为公司,则需要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条件,同时要满足证券化条件,这些规定严重限制了知识产权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
表1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一览表
2.知识产权登记、认定、评估体系尚未建立
为保障知识产权所有人权利不被侵害,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知识产权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但知识产权登记部门却因知识产权种类的不同而大相径庭。各登记机关的材料、程序、审核标准不同,企业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掌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知识产权登记的难度,增加了登记成本。各个登记机关互相之间信息不连通,知识产权重复登记现象时有发生。
知识产权的认定与评估是知识产权融资最重要的环节,涉及融资的额度和清偿赔付。知识产权涉及范围广、科技含量高,非专业化机构根本无法进行认定和评估,但我国却缺少专业的认定评估机构。现有的评估机构没有统一的评估认定标准。评估方法不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程序差异都导致了各评估机构对同一知识产权评估结果千差万别,甚至有些企业会出于某种目的,联合评估机构开具不属实的评估报告,使投资机构陷入风险,导致逆向选择的发生,投资机构不信任评估机构,企业融资困难。即使评估方法恰当,但仍需要评估机构具有一定的资质和专业素养。我国很多知识产权评估由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审计公司承担,其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人员素养、经验、评估方法等方面能力有限,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的评估质量。
(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融资“惜贷”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银行主要以信贷方式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提供融资,相比较成熟的大中型企业,银行往往不愿青睐于小企业。大企业运营能力较强,偿债能力高,容易监管和控制,但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无形资产评估困难,变现交易阻碍重重,企业经营风险高,存在较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5],所以银行缺乏为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融资的动力。从目前的实践情况上来看,提供知识产权融资的多半是大型银行,参与的银行有限,知识产权融资方式也屈指可数。“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近30%的中小企业在两年内就退出市场,近60%的中小企业在4-5年内消失。”[6]中小企业运营能力不佳,投资风险大也使很多银行机构望而却步。
(三)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空缺,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能够为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等提供平台支撑,提高知识产权配置效率,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7]。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迟缓,只有相对发达城市建立了地区性的交易市场。大多数交易市场的信息发布量有限、更新速度缓慢、产品交易量不足、交易方式单一、信息透明度低,且现有市场的活跃性不足、交易种类有限、程序复杂,根本无法满足企业知识产权的融资需求。同时,现有的交易市场各地区标准不一,知识产权流通尚且困难,所需数据和信息确实严重,根本上没有行使其应有的市场职能。
良好的中介机构是提升知识产权融资决策效果的重要保证。知识产权融资只有在中介机构的规范化运作、识别与监管下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市场行为[8]。目前,我国能承担知识产权融资担保、评估等职能的中介机构较少,且都规模较小,收费较高,实践中有诸多限制,甚至部分职能由非专业机构兼任,不能满足知识产权融资所需的专业化、市场化要求。
(四)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对知识产权的利用和保护不到位
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虽有较大的进展,但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仍存在欠缺,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但企业一般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敏感性比较低,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很难察觉。即使发现侵权行为,但取证困难,诉讼程序复杂,对于小企业来说,维权成本过高。侵权行为认定后处罚力度也不足以弥补被侵害企业的损失。这些都导致了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自主能动性。同时,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融资的方式和流程都不了解,往往成长初期不会采用知识产权融资方式,更偏向于民间借贷或动用个人亲属、地域关系融资,这种融资方式保障性弱,成本又高,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的路径
(一)政府构建保障体系
1.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从国家层面完善各项现有的法律体系,做到各级法律之间相互配合,构建合理的知识产权立法体系。出台知识产权融资相关法律,以立法形式将知识产权融资纳入到国家法律系统。可以借鉴发展相对较快的省市的相关经验,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融资规范标准,促进知识产权融资有法可依,各级机构与各地区之间沟通顺畅。
2.完善知识产权登记、认定、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部门,杜绝多头登记的现象发生。由于我国知识产权认定评估机构资质良莠不齐,对知识产权的认定和评估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建议以政府为中心审核评估企业资质,聘用专业化评估人才,并做统一的指导培训,尽量做到评估标准一致,评估内容合法可靠。
3.建立专项管理体系。政府牵头设立知识产权融资管理部门,全面统筹安排知识产权融资事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对外一站式服务大厅或知识产权登记、认定、评估办事处,有利于政府时时把握企业信息动态,也有利于企业减少业务咨询管理成本。同时,在政策性银行或在现有国有银行中设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部,为知识产权融资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通过贷款贴息、无偿补助等方式重点扶持前景良好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在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相对发达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加快知识产权证券化、债券化进程。
4.完善征信体系。征信体系的建立对社会发展及市场经济影响深远,掌握社会参与者的征信情况有利于确保融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征信系统涉及涵盖的方面广泛,涉及较多的个人信息,由政府统一管理相对公平安全。政府应联合金融机构、通信、司法、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收集个人及企业征信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录入网上信息平台[9],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强了知识产权评级的可靠性,同时能够提高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授信额度,也能促进我国信用增级融资方式的诞生。
(二)金融机构构建融资体系
1.丰富产品体系。我国主要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但银行融资形式太过单一,为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又不高,严重阻碍了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因此,应拓展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融资产品类型,结合资金需求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符合企业特征的融资合同。允许企业有一定的融资自主设计权。银行对企业的融资方案进行审核与改进,互谋共利。银行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联合,由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参与知识产权融资,可以扩大融资规模,而且多方监督、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2.健全贷款流程管理体系。银行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不应只停留在申请融资阶段,而是应贯穿贷前预警和贷后跟踪各个阶段,尤其要重视贷后追踪管理。贷后管理首先要监控资金的去向是否履行合同约定,及时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知识产权转化情况,定期要求企业进行企业财务状况报送,以及知识产权阶段性评估,时时追踪知识产权价值变化,以便在风险较大的时候及时行使追偿权。
(三)中介机构构建辅助体系
1.完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融资风险高,而合理的担保则是分担风险的有效方式,从各国的经验来看,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融资的进程。建立政府扶持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配合金融机构筛选优质的科技型企业,并为其提供担保和再担保服务[10]。
2.专业化法律援助体系。知识产权维权艰难,需要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帮助,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此外,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知识产权的评估、担保等环节都需要法律机构起到协调和监督作用,确保知识产权融资过程有法律法规保驾护航,在发生纠纷时能妥善利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参与的法律机构也能提供较为客观全面的情况说明。
3.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完善的信用评级系统可以有效地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国家应完善现有征信体系,除官方设立的评级机构外,鼓励民间资本成立评级机构。同时,完善信用评级方法,鼓励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介入知识产权融资环节,提高评估的准确度和透明度。
(四)企业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做好知识产权确权登记和保护工作。企业应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的运营,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知识产权产生之初,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知识产权登记,明确知识产权权属关系。在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发生法律纠纷时,应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的帮助,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予以法律惩治。
2.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信息披露。规范的财务管理既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也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信用风险。企业应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系统,及时、诚信地披露财务信息和企业经营状况,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增收节支,减少应收账款,降低库存,盘活资金,提升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