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党兴国的正确道路: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
2018-09-26辛丽萍
辛丽萍
摘 要: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加强党的建设就必须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党的领导;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始终在探索治党兴国的正确道路,通过对前期的治党实践的总结,我们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治党兴国要走必经之路。要实现这一目标和要求就要明确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有机统一关系:法治作为治理方式为依规治党提供基本方式,党作为领导核心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即一方面,要通过法治方式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党的领导来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作为治理方式为依规治党提供基本方式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中党内法规体系是这一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依规治党又是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党领导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是有机统一的。
党依法治国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个方面,同时涉及改革发展、治党治国治军的各个领域,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要依靠党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要想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高党的领导的质量就成为关键。通过依规治党的方式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对于协调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 依规治党的实现途径:要通过形式法治来推动实质法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曾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想推动依规治党的健康持久的运行下去,完善党内法规是关键,以党内形式法治来推动实质法治。
当前,党内法规建设尚存在薄弱环节,比如,有的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党内法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有的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夠好。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工作。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规治党不仅针对党员行为规范,还包括党员干部执政行为的规范。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即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法要求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党内法规的立、改、废进行规范和加强,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另外以国家法律为重要参考,学习国家法律制定程序、制定技术等,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符合法治原则的要求,真正实现依规治党同依法治国相衔接,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互联互动。
(二) 依规治党的根本宗旨: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切实体现党的意志主张。
相较于国家法律的应用范围而言,党内法规的作用对象具有特殊性,其是对全党政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党章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其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完善依规治党必须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党内法规的立、改、废进行规范和加强,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切实体现党的意志主张。另外以国家法律为重要参考,学习国家法律制定程序、制定技术等,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符合法治原则的要求,真正实现依规治党同依法治国相衔接,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互联互动。
二、以党的领导来统筹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国家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带领人民实施的,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
(一)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先进性。法律是构成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部分,立法对于法律的确立至关重要。在立法的过程中,首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不是意味着一切由党独断专行,而是要发挥党在立法工作中的引导性作用,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际的立法工作中,第一,党领导立法,要按照立法工作领导体制的规范和制度进行,尊重立法机关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立法机关的主导作用。第二,党领导立法要遵守法律制定的程序性规定,包括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党组织推荐人选成为国家领导、党政机关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领导都要经过法定程序。第三,要将党的建设和国家立法相结合,一方面,与时俱进的党的自身建设活动,具有时代先进性,将其取得的先进性理念,科学性理论应用于国家立法当中去,为国家立法指明正确方向;另一方面,国家立法的逐步完善,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来为党自身建设的完善提供重要动力。
(二)坚持党保证执法,推进法律工作实施,提高执法公信力。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是依法治国方略践行的重要环节。保障执法取得社会公信力的关键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党保证执法,核心通过完善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党的政治文化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丰富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水平。从而做好科学执法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影响力,更好地推进国家法律的实施工作,提高党带领国家推进执法的质量。
(三)坚持党支持司法,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职权。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方面在坚持党领导司法工作的前提下,党要不断提升领导司法工作的能力,加强和改善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党要始终如一支持司法机关按照宪法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力。
(四)坚持党带头守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依法治国是对于全体公民的要求,作为共产党员更是没有例外,同时,党的先锋队性质,要求党员要遵守比国法更为严格的标准,党规党纪要严于国法,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坚持党员带头守法,党员、干部就要加强自身学习,遵守党规党纪,带头学习法治理论、法律法规,积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风气,做到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各级党组织要将法治思维运用到社会改革发展中去,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从而推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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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鞠成伟:论依规治党的观念前提与制度方法[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6[4].
(作者单位:海阳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