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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社会组织视角下社区养老实施路径的实证研究

2018-09-26刘亚玲陈俊钗

价值工程 2018年25期
关键词:社区养老社会组织社会化

刘亚玲  陈俊钗

摘要:本文采用607个问卷调查样本和7个个案访谈样本,针对广东省居民和社会组织对养老问题的看法、态度或做法,探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可行性。结论如下:老人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满意度低;社区设施不足;社区养老发展遭遇制度不够健全、资金、人才缺乏等瓶颈;社会组织有多种优势,也存在制约因素,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解决宣传、资金来源、人才欠缺、监管方面问题时要有针对性。最后提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实施路径:从法制建设、宣传引导、设施配置、个性服务、人才保证等环节进行设计,提升居民对养老的满意度,促进我国养老社会化进程。

Abstract: This paper uses 607 questionnaire survey samples and 7 case interview samples, discusses the feasibili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community aged care services in view of the views, attitudes and practices of Guangdong resident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on pension issues. 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The elderly mainly rely on family pensions, but their satisfaction is low; community facilities are insufficient; community pension development suffers from bottlenecks such as inadequate systems, lack of funds and lack of talents; social organizations have many advantages and constraints, and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community aged care services must be targeted when addressing propaganda, funding sources, talent shortages and regulatory issues. Finally, it puts forward the implementation path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pensions: designing from the aspects of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publicity and guidance, facility configuration, individual service and talent guarantee, to raise residents' satisfaction with retirement care and promote the socialization process of China's old-age care.

关键词:居民养老;社会化;社区养老;社会组织

Key words: residents endowment;socialization;community endowment;social organization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8)25-0270-05

0 引言

21 世纪以来,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2005年民政部把养老社会化引入实践。养老服务社会化是指政府、社会组织、社区等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构建并逐渐形成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的养老服务体系[1]。

社区养老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新型养老方式[2],指老人住在家中,养老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养老模式[3]。社区养老具有可行性[4],但也存在经费较低,养老服务失衡以及缺乏人才等问题[5]。社会组织在整合资源、提供服务、项目融资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我国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可对社区养老产生积极的影响[6],其参与社区养老的优势[7]已初见成效[8]。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指出,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因此对养老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项目立足实证研究,以广东居民和社会组织为调查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收集信息,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实施路径,期望以此促进我国养老社会化进程。

1 调查对象、方法和程序

1.1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所有广东居民,回收有效样本607个,其中广州占14.7%、深圳6.9%、珠三角(除广州、深圳)11.0%、粤东17.3%、粤北(除清远)8.4%、清远29.5%、粤西12.2%。清远作为创文创卫文明城市可树立为标杆。

如表1所示,年龄20-50岁居多;性别、户口类型均衡;本地人口占多数;学历大专居首;经济状况多数过得去。

1.2 调查方法

1.2.1 访谈法

对清远社工机构、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进行个案访谈,获取樣本7个。

1.2.2 实地与网络调查

在清远市区以拦截法收集居民信息,有效样本146个;同时通过滚雪球和判断抽样,以网络调查法,收集广东居民信息,有效样本461个。

1.3 调查程序

经过文献研究,明确调查目的和意义,设计调查方案、访谈提纲、问卷,通过试调开展调查,采用SPSS22.0、EXCEL等软件分析撰写文章。

2 调查结果分析

2.1 社区养老环境

2.1.1 老人日常起居照顾和生活来源主要依赖家庭

数据显示,老人生活照顾主要靠家庭。排第一的是自我照顾(64.8%),其次是靠子女或其他亲属(53%),第三是配偶照顾,靠保姆或钟点工(7.6%)、邻居帮忙(4.0%)、养老机构(3.2%)、社工或社区服务人员(2.0%)及志愿者(1.5%)的比例都很低。广州老人、流动人口自我照顾显著(P=0.002、0.004都小于0.05,顯示差异显著,下同)高于其他地区、本地人口。对子女或其他亲属依赖,女性老人、非农业户口、经济状况中等家庭比例更高;粤东(63.8%)和深圳(38.1%)差异显著。非农业户口依赖保姆和钟点工更高。非农业户口、家庭特困或非常满意者对养老机构依赖更多。特困家庭依赖社工或社区服务人员更多。

同时,老人生活来源也主要靠家庭。家庭其他成员供养(68.0%)比例最高,其次是离退休金(35.5%),第三是劳动收入(35.1%),靠政府补助(10.6%)、最低生活保证金(9.1%)及财产性收入(股份红利或房屋租金)(8.1%)的都很少。对家庭其他成员依赖,学历高者比例更高。流动人口、农业户口、低学历者靠离退休金较少。流动人口、学历低者对劳动收入依赖更高。

2.1.2 日常生活设施、娱乐休闲健身设施不够普及,精神层面设施少

调查显示,小区生活设施不够普及,居民步行15分钟内可到达的设施情况依次为菜场(74.7%)、公园或老人活动场所(62.5%)、商城(54.5%)、医院或诊所(50.7%)、公共汽车站(49.9%)及银行(44.3%),而与养老服务关系密切的设施更少,如养老院(8.9%)、托老所或日间照料服务部(3.8%)。农业户口居民在医院或诊所、汽车站和银行等基础设施普及度更低。

同时发现,社区娱乐休闲健身设施也不够普及,如拥有小区内亭台休息处(59%)、社区老年活动中心(56.2%)及运动健身场所(52.4%)都不到六成,精神层面设施更少,如棋牌室(33.1%)、书报阅览室(24.9%)。清远情况好于其他地区。本地人口、非农业户口拥有亭台休息处比例较高,本地人口拥有活动中心的比例较高。

2.2 社区服务状况

2.2.1 居民最满意的养老服务是体检和心理咨询/聊天

调查显示,居民最满意的服务依次是体检(71.5%)、心理咨询/聊天(53.8%)、紧急呼救(53.1%)、中医保健(46.9%),对生活方面的照顾服务满意的很少,如老年辅助用品租赁(17.5%)、家居清洁(16.8)、助餐(11.1%)和助浴(3.5%)等。

2.2.2 养老较突出的问题是医疗保障和孤独

调查显示,养老存在医疗保障(54.8%)、孤独或无人陪伴(43.1%)、经济困难(41.9%)、无人照顾(40.9%)等多方面的问题,也有少数提到住房问题(25.7%)和社区配套不全(18.6%)。医疗保障方面问题,粤西、本地人口、非农业户口更重视。在无人照顾方面,广州、流动人口问题较突出。在社区配套方面,高龄居民、非农业户口需求较大。家庭环境从非常困难到非常满意者认为养老存在突出的问题依次是经济困难、住房问题、医疗保障、孤独或无人陪伴和社区配套不全。

2.3 社区养老存在问题

2.3.1 多数家庭属于家庭养老模式,对社区养老了解不多

数据显示,家庭养老(87.4%)是家庭采用的主要模式。实地调查发现,许多居民并不了解社区养老,需要加以解释。选择社区养老模式中,60-70岁居民最多。选择机构养老模式者,30-40岁居民家庭最多(8.5%)。

2.3.2 对养老满意度一般偏向不满意,选择家庭养老模式者评价最低

数据显示,居民养老满意度选择最多的是一般(57.8%),其次是不满意(21.3%)。流动人口、高学历者、经济困难家庭满意度更低。选择家庭养老居民对我国目前养老状况满意比例显著(8.5%)低于社区养老(21.6%)和机构养老(25.9%)。

2.3.3 家庭养老模式最好,对社区养老评价优于机构养老

调查显示,居民认为最好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63.0%),其次是社区养老(24.8%),第三是机构养老(11.1%)。分析发现目前选择社区养老模式的居民对社区养老模式认同度(64.9%),远高于选择机构养老的居民对机构养老的认同(48.1%)。

2.3.4 社区养老发展受到制度不够健全等方面制约

社区养老发展受制度不够健全(61.0%)、资金不足(58.0%)、服务人员不足(58.0%)、管理不规范(55.7%)、监管不到位(43.8%)等多方面的制约。清远总体比其他地区做得更好。非农业户口、受过高等教育者认为制度、管理等存在问题比例更高。访谈认为,社区养老存在问题有:政府支持不足,政策机制不完善;资金不足、老人活动场所和公共设施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专业服务无法广泛开展;老人观念传统,养老模式过度需要过程。可见,社区养老的发展瓶颈明显。

2.4 社会组织对社区养老的作用

2.4.1 居民对社会组织了解一般偏不了解

调查显示,居民对社会组织关注度不高。对社会组织了解一般的最多(54.0%),其次是不了解(28.3%),排第三的是完全不了解(8.7%)。经济困难者、低学历者对社会组织了解更低。青少年比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对社会组织了解更多,可能是年轻人更能接受新事物。

2.4.2 居民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持中立偏欢迎态度

数据显示,居民不反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持中立的比例最高(48.3%),其次是表示欢迎(36.6%),第三是表示十分欢迎(12.7%)。富裕的居民更积极,家庭特困者有10.0%表示极其反感。年龄越高,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越欢迎。在过去一年中,接受过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居民只有26.0%。访谈了解到,社会组织拟联合其他机构成立社区养老支持联盟,并陆续付诸行动。社区养老的发展前景广阔。

2.4.3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能为老人提供多样化服务,不足是居民认知度低

由图1可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多种优势并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五成认为居民认知度低有抵触心理,超过四成提出其缺乏工作计划,影响组织效率提高,另由三成左右提出存在缺乏责任机制、受政府影响和干预、信息不透明监管不严及资金不足等问题。数据显示非农业户口更认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服务。访谈得知,目前社工机构定时安排社工看望老人,而居委会则提供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可能会受到政府的干预,不被大众认同。总体而言,社区养老服务逐渐步入正轨。可见政府的支持、规范管理以及对居民的宣传引导非常重要。

2.4.4 居民认为社工机构、社会团体能有效地帮助社区养老

数据显示,居民认为最能有效帮助社区养老的机构依次是社工机构(25.4%)、社会团体(25.2%)、基金会(15.0%)和公益组织(15.0%)等,显示基金会、公益组织关注社区养老较少。

2.5 居民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操作层面的看法

2.5.1 可采用社区宣传栏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社会组织

居民认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宣传可采用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71.5%)、在社区居委会悬挂横幅(59.0%)、在社区网站发布相关信息(57.3%)及上门派发宣传单张(43.0%)等多种方式。非农业户口更认可悬挂横幅。深圳居民、高学历者更认可网站宣传。

2.5.2 政府资金支持和基金会资助是解决资金不足的最好办法

居民认为,解决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资金不足办法包括政府加大资金支持(82.7%)、申请基金会资助(73.1%)、向本社区的企业捐款(36.5%)和向本社区的企业募捐(19.2%)等,也有少数建议向本社区居民募捐(19.2%)。可见政府和基金会是居民认可的资金渠道,彩票、募捐办法尚少关注。

2.5.3 发动社区志愿者可解决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人才不足问题

居民认为,解决社区养老人才不足问题,多条途径可以并用。如发动社区志愿者(60.5%)、社区与学校联合培养专业人才(53.9%)、发动大学生志愿者(52.2%)、社区加大培养(52.2%)及建立社会组织联盟吸纳社会志愿者参与(50.7%)等。非农业户口更认可发动社区志愿者。调查显示,79.6%的居民愿意参加义务性照顾他人的活动。根据访谈,社会组织会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或合作建立实训基地、举办讲座等培养专业人才。故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居民、高校等多个途径解决人才不足问题。

2.5.4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搞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监管工作的首选办法

搞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监管工作需要多管齐下。如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70%)、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体系(67.7%)、定期开展社区养老工作自查(64.2%)和通过网络进行社会监督(39。0%)等。珠三角、非农业户口居民最认同(P=0.000、0.003)建立监督评估体系;粤北居民对总结自查与网络监督的认可度最高。

3 总结与讨论

3.1 老人以家庭养老为主,对社区养老评价优于机构养老,对社会组织了解很少

在家庭养老中,老人需要家庭成员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照顾[10]。而机构养老费用很多家庭又难以承担。因此,社区养老是可行选择。居民对社会组织服务性质认识不清,存在不信任、怀疑的心态[9],不利于医疗保障的落实和养老服务的开展,宣传工作刻不容缓。

3.2 居民生活所需设施及娱乐休闲健身设施不够普及,精神层面设施更少

老人的活动范围随年龄增大而缩小,为老人提供活动、社交的场所和相应的服务设施不容忽略。社会组织一方面可利用其影响力争取政府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可多途径争取资金,根据需要逐步配置所需设施。

3.3 居民对养老满意度一般偏不满意,家庭养老满意度最低

家庭养老的居民认可家庭养老模式,说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但对养老满意度低,体现了家中无人照顾等困难难以化解。逐步建立完善老人生活、娛乐、文化的社会支持体系[10],让老人满意,是养老事业不懈的追求。

3.4 养老较突出的问题是医疗保障和孤独,居民最满意的服务是体检和聊天

需要根据老人不同的状况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11],目前社区提供的服务较单一,助餐、家庭清洁等无人照顾问题得到满足的较少。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领域广泛,包括教育、卫生等十大类[12],能为老人提供多样化服务,但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可能会受到政府工作人员的干预,居民认知度低等问题。社会组织能有效影响公共政策制定,如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纳入法制轨道,社会组织便能更好地提供服务。

3.5 社区养老发展受到制度不够健全等制约;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优势明显,但也存在不足

社区养老发展受到多因素制约,社会组织具有多方面优势,但其参与到社区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困境[13],本次调查显示,清远市在社区养老服务中总体水平最高,可选择作为试点区域重点栽培,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累经验。

4 建议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实施路径:从法制建设、宣传引导、设施配置、个性服务、人才保证五个环节分别进行多角度多类别设计,以便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优势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居民对养老的满意度,促进养老社会化进程。

4.1 加强法规建设,规范管理与监督

①利用社会组织的影响,使政府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列入地方法规,让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有法可依。

②对试点城市或地区的经验予以总结和推广。将清远列为进一步试点地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以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制度规范。

③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居民集中居住的地区,以评促建;在人口分散的地区,加强自查和网络监督。

4.2 加大宣传,提高认知、改变观念

加大宣传栏海报宣传力度,对网络覆盖较大的地区注重网络宣传,对城市社区注重横幅宣传,提高居民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认知度。

4.3 落实资金,改善社区养老设施

利用社会组织的影响,多方争取资金,根据农村社区需求增加基础生活设施建设;建立社区老年医疗保健机构,方便老人看病;增建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扩大老年人的社交范围;城市社区增建日间托老所。

4.4 区别对待,个性化服务

①性别差异:优先满足女性老人需求。

②地区差异:对粤东居民进行教育引导,提高自我照顾自觉性;对深圳以及外出务工多的农村社区,加大社区服务力度,解决老人无人照顾问题。

③经济状况差异:对经济特困家庭提供公益补助、政策优惠,志愿者上门服务;对住房困难老人,提供廉租房;对经济一般的老人,帮其用好现有医疗设施并争取更多的医疗保障;对经济较好的老人,安排志愿者上门陪伴,或提供有偿服务;对经济非常好的社区,加强社区配套服务。

4.5 多渠道建设人才队伍

①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呼吁低龄老年人积极报名参加志愿服务。②定期招募大学生志愿者,与高校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吸纳专业对口实习生加入养老服务人才队伍。③完善志愿者管理机制,重视激励和认可,提供交流平台,向社会招募志愿者。④招募有专长特聘志愿者,开展义诊、心理咨询等服务。⑤开设短期老人服务专业培训班,培训老人服务从业人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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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晗,李三梅.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探究[J].管理视窗,2015:42-43.

[4]陈唯豪.中国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J].学理论,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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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白友涛,曾梦岚.南京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基本思路[J].2015(3):61-63.

[9]徐桂霞.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D].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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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白友涛,曾梦岚.南京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基本思路[J].2015(3):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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