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 推动产业发展
2018-09-26
本刊记者 / 孟 楠
我国传统的建设管理组织模式是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前期咨询、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各阶段、各环节人为分隔,各专业之间缺少协同整合。这种模式存在诸多弊病:建设单位管理成本增加,管理界面复杂;建设工程的内在联系割裂,各环节缺少全产业链的整体把控,建设管理过程过于碎片化;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过于单一,参与建设的各专业单位很难形成规模。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工程建设需要,成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瓶颈”。随着建筑工程管理的提质增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升级已是大势所趋。
全过程工程咨询成为改革“风口”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和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出去”。在国际化的过程中,中国通行的建设模式和管理与国际通行的做法不匹配。分阶段实施和管理的模式难以体现出集约化和价值最大化。“一带一路”项目倒逼工程咨询企业要尽快适应国际规则,建立、完善我国工程咨询标准和体系,促进咨询、设计企业和人员能积极践行国际通用规则,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提高我国工程咨询企业综合竞争力,缩小与国外同行业的差距,成为摆在全行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视线回到2004年,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明确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目前,政府项目代建制在深圳、上海、北京、宁波、厦门等地普遍运用,形成了几种典型的项目代建模式。同时,个别省份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改变,对原有的政府代建模式进行了一些改革。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要培育全过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用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5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8个省市和40家企业开展为期两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等各试点省份相继发布本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并依据企业的资质等级、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和相关业绩等,确定了本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整个行业掀起了一股全过程工程咨询研究热潮。
2018年3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导意见》明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项目审批和监管制度,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诚信评价体系;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指导意见》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动工程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国际咨询企业的细化举措,是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操作指南。
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陆续跟进,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策文件,鼓励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国家部、委和地方行政管理者的强力推动下,我国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转变速度加快,行业相关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适应性的调整,这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提供制度性保障打下基础。
全过程工程咨询效率为本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其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了包含规划和设计在内,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范围涉及了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可采用多种咨询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
全过程工程咨询高度整合的服务内容在节约投资成本的同时也有助于缩短项目工期,集成化、流程化、系统化的特点充分提高了建筑业服务质量,明确的责任群体提高了项目品质,可有效规避风险。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也为创新技术的应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施展空间。
通过全过程咨询工作,一方面业主从繁重的专业化工作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有助于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增进建筑工程项目的横纵向联系,增强全产业链信息流的整体把控,对提高决策水平、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有效规避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管理是一个整体性的、持续性的、动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对碎片化问题进行有机协调与整合,不断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协调、整合、紧密与相互融入,为工程业主提供无缝隙且非分离的整体型服务。
近日,在北京举办的2018年第二届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同济大学教授、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名誉所长丁士昭指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理念:一是实现工程咨询的整体集成,改变工程碎片化的现状,包括组织集成和工作集成;二是让工程设计在工程咨询中起主导作用,引导其他工程业务进行;三是改变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解决建设与运营的分离问题,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增值。
所谓全过程工程咨询并不是要求每一个企业都能做到“大而全”“小而全”的全过程功能服务。大型骨干企业可以组成集咨询、规划、勘察、设计、研发、设备采购、项目管理、施工管理、建设监理、试车生产、考核验收、融资、培训、诊断评价等诸多功能的大型集团型工程公司,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各个阶段的技术性或管理型服务;而中小型工程勘察企业可以依据自身的条件和能力,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几个阶段或某一个阶段提供不同层面的技术性或管理型服务。这样,可形成工程咨询业从不同的层次构建起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多功能、全方位、多层次、广范围、宽领域的服务体系。
全过程工程咨询引领机制创新
工程咨询服务类企业实施融合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既亟需企业自身加快转型升级,又需要政府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市场环境,扫除阻碍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中的资质壁垒、招标壁垒、技术壁垒等障碍。
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中,政府逐步淡出对工程咨询服务类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率先取消了工程咨询单位(投资咨询)的资格认定。各级政府在逐步淡出对于企业市场准入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对企业、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执业人员执业能力、执业水平、执业成果的监管。
自国家倡导全过程工程咨询以来,全过程应由谁主导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一是由设计企业主导;二是工程咨询企业谁有实力谁主导;三是根据欧美国家惯例实行建筑师负责制。无论由谁主导,全过程工程咨询由专业人员领导的团队负责是不争的事实。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建筑师缺乏造价、招标、合同和项目管理经验,对施工也不熟悉,只提供图纸。造价、监理受自身知识结构单一限制,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心有余而力不足。以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必须消除技术壁垒;以造价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提高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只有将设计和造价、监理有机融合,才能适应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要求。
正如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施设所说,“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市场的产物,是建筑业的最高端服务,要注意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的融合”。在这一融合与博弈中,设计、监理、造价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都有自己的发展机会,但谁将执全过程工程咨询之牛耳,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否助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最终有待于市场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