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职业学校中高职教育衔接
2018-09-25刘彩红
刘彩红
摘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中高职衔接是关键。纵观我国中高职衔接的实际情况,专业设置的契合度较低、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课程结构衔接错位、中高职衔接缺乏政策支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采取提升职业学院的吸引力、“学制衔接”向“内涵衔接”转变、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搭建中高职衔接的“立交桥”等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 职业教育体系 中高职教育 衔接
一、我国中高职衔接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层次价值取向的社会共识根深蒂固,职业教育吸引力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一直被社会、家长、学生、用人单位,甚至是政府视为“次等教育”,这种教育层次价值取向的社会共识限制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在职业教育系统内部,高职院校嫌弃“中职生源素质较低、难以管理”而不愿意多招。这些现象及观念使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困难重重。
(二)专业设置的契合度较低,中高职衔接缺乏基础支撑。
中高职衔接的基础在于专业的对口衔接,这决定着中高职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衔接上能否得以顺利实现。现行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是2010年新修订的,专业数增加到321个,而现行高职专业目录仍是2004年修订并颁布的,目录分设19个大类、78个二级类、532种专业。中高职教育专业目录设置的时间、名称各不相同,且专业设置的口径宽窄不一,专业名称、分类、要求也不规范,高职专业数量远大于中职专业数量,这使得中高职衔接的基础非常薄弱。
(三)国家职业标准与就业准入制度薄弱,中高职衔接缺乏政策支撑。
中高职衔接首先应是培养目标的衔接,即预期的工作岗位的层次衔接,而工作岗位的科学定位在于国家职业标准。我国的国家职业标准由于在制定过程中缺乏行业协会、企业的参与,制定程序简单,职业分类不尽合理,职业标准的覆盖率、权威性、实时性有待提高,因此难以全面指导中高职衔接中的培养目标定位。
(四)课程结构衔接错位,中高职衔接缺乏内涵支撑。
课程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核心。理论上来讲,高等职业教育应在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对口专业设置课程,做到“专业有所对口、课程有所对应、内容有所区分、知识与技能由浅入深”,但从现实操作层面来看,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沟通欠缺,各自构建自己的课程体系,确定自己的教学内容与实践安排,课程结构错位更加严重,专业课内容重复、文化基础课脱节、教育资源浪费。
二、中高职衔接改革的建议
(一)本于教育原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类型价值的共识,回归职业教育的“自然吸引力”,实现中高职“有效衔接。
教育的本质是使“人”成为“社会人”、“全面发展的人”、“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本于教育原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类型价值的认同,可以借鉴英国“普教与职教文凭等值”的理念,确立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与普通教育相同的地位。同时,提升一线劳动者的经济与社会地位,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创造条件,打通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通道,为人们终身学习提供衔接平台。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内在、自发形成的“自然吸引力”本应是职业教育经久不息得以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构建贯通的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提高中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衔接的契合度。
通过设计职业集群开发我国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课程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核心和落脚点。中高职衔接实质上就是二者课程相互承接、相互分工以及不重复的一种有机结合的状态。首先,设计职业教育标准体系,这个体系是一体化的、涉及所有专业、囊括中职和高职并得到权威认可的,设计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可以有效避免中职和高职课程各成体系的情况,为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提供依据;
(三)完善国家职业标准,实行行业就业准入制度,为中高职衔接提供制度保障。
国家应将职业标准提高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认真倾听来自行业、企业、理论界的声音,参考国际职业分类标准,形成动态的、精细化的职业标准制定过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技能型岗位应执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并指导行业协会规范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标准和技能等级薪酬参考标准,建立技能等级与学术研究等级相对应的资格聘用制度。
(四)做实课程衔接,推进中高职教育 “学制衔接”向“内涵衔接”转变
总结我国中高职衔接模式,可以用“学制衔接”来概括。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我国指导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第一个专门性文件。尽管我国在中高职衔接实践中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然而,总体来说,我国中高职衔接还仅仅处于学历上的衔接阶段。一方面,中职和高职的培养目标不“统一”。这里的“统一”不是“同一”的意思,并不是说中职和高职的培养目标必须一样,而是要相对的统一。也就是说,当前中职在制定培养目标时没有兼顾高职的培养目标,使得中职与高职在培养目标上未能达到真正的衔接。另一方面,中职与高职在课程设置上没有实现意义上的衔接,而仅限于在形式上的衔接。表面看来,高职课程是在中职课程的基衔接的意义。只有在实现“内涵衔接”的基础上,中职和高职之间才能成为真正的衔接。(五)构建科学体系,搭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立交桥”。
從发达国家的高职教育来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基本上都归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范畴。因此,要想构建出我国完善的中高职教育科学体系,必须尽快改变学制衔接向本科层次上移的困境,搭建出中职和高职、本科、研究生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但目前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不够理想,使得职业教育被看成是“就业教育”。若能搭建中职与高职衔接的“立交桥”,有利于促进整个职业教育的发展。然而,搭建中高职衔接的“立交桥”,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顶层设计、学校层面的积极调整、行业企业的支持与合作,还需要家长、学生的理解与配合。
参考文献
[1] 刘志国,刘志峰.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