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2018-09-25朱涛
朱涛
近年来,我县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止,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588个,共涉及茶叶、果业、蔬菜、养殖、农业机械和粮食等产业,从业人数3656人。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一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三是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四是解决了农村部分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五是实现了农民增收。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五种:一是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兴办;二是依托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经济组织;三是依托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与农民联合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如农业机械服务类的合作社;四是农村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根据本地产业情况牵头兴办,如蔬菜、辣椒专业合作社;五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创建合作经济组织,如粮食专业合作社。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点
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联合组建的。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后仍然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家庭承包責任制没有变,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变,个人财产所有权、处置权没有变。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但没有削弱家庭承包经营,而且进一步发挥了家庭承包经营的潜力。
二是坚持自愿参加、自主兴办。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农民自愿联合兴办的,农民自愿参加、自由退出、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有的是农户与农户之间联合办,有的是农户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技术服务组织联合办。社员民主选举管理机构,民主制订规章制度,凡是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大事,都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社员民主选举的理事会、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充分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三是经营形式灵活多样。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布广泛,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在合作形式上,既有劳动、产品联合型,又有资本入股和土地经营权入股型;在合作领域上,涵盖了农林牧渔各业和生产加工及农业的开发建设;在合作内容上,既有侧重于技术服务型,又有侧重于产品营销型,还有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型;在利益关系上,既有实行服务让利型,又有以最低保护价保利型,还有按交易量返利型和按股分红的。
四是以主导产业和产品为依托。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进行联合与合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个突出特点。从调查的情况看,凡是农业结构调整搞得好,主导产品和产业突出的地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发展得快;凡是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的产业,如粮食、蔬菜、水果、畜牧等,依托这些产业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多。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都体现了所从事的主导产业或生产的主要产品,通过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将不同经营主体结合起来,促进销售公司与农户、农户与基地及市场的紧密联系。
五是促进社员综合效益大幅度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联合起来,统一进行购买生产资料、统一进行生产技术服务、统一进行产品销售,降低了生产成本、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提高了抗御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使农民的效益大幅度提高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户的覆盖率低,带动能力不强。根据这次调查的结果,县已有正式注册的合作社258个,共有社员1849户,占总农户的1.9%。而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绝大多数农户都是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美国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农场主的覆盖率在80%以上。
二是经济实力薄弱,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目前,县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规模小,缺乏资金、资产,综合实力不强,自我发展后劲不足,甚至有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仅有一块牌子、一个章程、一个印章,而没有办公经费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是合作水平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很多是在“能人效应”下成长起来的,缺少完善的、可操作的章程,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随意性大;②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合作经济组织与会员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在产权制度和盈余分配上尚末真正结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③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多数没有建立起类似风险基金的风险保障机制,一旦农产品的价格、销路出现问题,合作经济组织自身无力抵御,其风险有可能转嫁给农户,给农民利益带来损失;④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目前协会成员大多是普通农民,在组织管理、市场营销、文化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足。
三、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合作组织通过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延长和巩固了农业产业链,实现了农业产供销一体化经营。这样保护了农民利益,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同时,依托自身的组织优势,在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发挥纽带作用,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是有利于整合农民和农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品或产业,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联合和合作,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同时,也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培养经营大户和吸收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创造了条件,促进农业生产要素集中度的提高和农业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
三是有利于新形势下政府对农业管理指导。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合作组织这个平台来指导或引导农民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实处,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另一方面,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并及时得到由政府发布的真实可靠的农业产销、科技和政策等信息。
四是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合作组织培养了农民参与管理经济的民主意识,提高了农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组织得到了实惠,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促进农村的民主化进程,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五是有利于推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随着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以及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迫切需要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而为农民提供统一的生产经营各环节服务是合作组织所发挥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组织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不仅完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且顺应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发展潮流,代表着末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