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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内部转移定价在证券公司资金管理中的应用

2018-09-19樊海峰

财会学习 2018年25期

樊海峰

摘要:券商同业间竞争的日趋激烈,导致券商生存空间挤压,为了提升效益,亟需扩展业务边界,拉长客户服务链条,内部交叉销售应运而生,由此带来的绩效考核发生根本变化,尤其是卖方市场转入买卖方市场,轻资产行业转入重资产市场,资本金渴求强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在资金管理中的作用凸显,有必要对内部转移定价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内部转移定價;证券公司资金管理;应用可行性

随着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博取较高收益,券商业态悄然发生变化,对客户的服务模式由单一阶段性服务变革为多元的涵盖了导入(诞生)、成长、成熟、衰退(死亡)等的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从前端的孵化、财务顾问、投资、融资到后端的售后跟踪,券商的服务链条拉长,可实现客户深度挖掘的交叉销售也就应运而生。

所谓交叉销售即借助数据挖掘技术,发现客户多样化需求,并通过满足其需求而销售多种相关服务或产品的一种新兴营销方式。面对同质化竞争激烈的生态,交叉销售对证券公司争揽客户、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内部协同以及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助益良多。交叉销售也意味着证券公司的服务重心由“产品引荐型”向“客户需求型”转变,若要达成上述目标,传统商业模式已不能满足券商发展需要,必须打破原有划分业务线设置组织架构及引入证券经纪人的营销模式,积极推进线上导流、开户、交易,结合线下实体的强化客户体验、满足适当性管理需求的功能权限开通、投资与融资联动以及运用人工智能为客户画像进而完成引导式成交等的商业模式。为了形成一体化服务体系,需要理顺前中后台的业务、职能部门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但有效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的前提就是选择合理的内部转移定价。

一、券商内部转移定价可采取的方法

内部转移价格指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之间由于相互结算或转账所使用的价格标准。其理论基础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英国里丁大学的巴克利(P.Buckley)和卡森(M.Casson)及拉格曼(A.Rugman)提出的内部化理论。内部转移价格作为一种计量手段,目的在于确定转移产品或劳务的价值量。价值量的衡定既标志着提供产品或劳务的责任中心经济责任的完成,同时也标志着接受产品或劳务的责任中心应负经济责任的开始。券商内部转移价格发生的载体主要包括劳务服务交易、资金拆借,进而形成内部服务转移价格、内部资金转移价格。

资本市场的优势就在于价值发现,其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存在完全竞争的外部市场,因此券商内部转移价格较适宜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或者以市场为基础的协商价。证券业务高度开放的发展态势需要相应的市场化定价模式助推,市场导向定价法公平(价格双方均有利可图)、效益(共同努力降低成本)且符合激励相容(利于公司对部门业绩评价)的特点决定了其良好的适用性。

内部转移价格更多的体现了一种各责任中心经济利益的博弈,而资金确认以其较服务定价难度更大提高了券商操作的复杂性。本文仅就资金内部转移定价予以探讨。

二、资金内部转移定价(FTP)计价方式

资金内部转移价格俗称资本成本,是由企业投入的不同资本的资金成本加权计算而来,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WACC=∑(某一资本的资金成本*该项资本所占比重)

从投资者角度出发,不同资本来源主要有长期借款、长期债券、优先股、普通股、留存收益。

其中:长期借款资金成本=借款利率*(1-所得税率)/(1-筹资费率)

长期债券资金成本=债券利率*(1-所得税率)/(1-筹资费率)

优先股资金成本=股息/(股票价格*(1-发行费率))

普通股(或留存收益)资金成本=无风险利率+系统风险系数*(市场平均回报率-无风险利率)(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MP计算)

以上的募集方式中,尤其是债权类的募资,无论是公开市场募集、还是向银行、资管公司或股东等私募募集,基本都是围绕SHIBOR价格而波动,因此充分体现了当前市场资金的余黜、流动性、市场化元素。

三、资金内部转移定价在券商资金管理的具体应用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国内券商大多以结算中心的模式进行资金的集中管控,证券公司内部建立虚拟资金池,所有募集资金均先进入资金池,需使用资金的由资金池内转出。以公司统一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简称FTP),从资金筹集部门买入资金,并将资金卖给资金运用部门,资金成本实行收支两条线,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

通常以计算的WACC价作为基准价或中间价,加上一定的BP作为买入价向资金供应部门购入,买入价与中间价的差额记作供应部门的利润;结算中心加上一定的BP作为卖出价提供给资金需求部门,如果结算中心不作为利润中心考核,则卖出价扣除中间价其差额记作总部留存利润;如果结算中心作为利润中心考核,则确定一个分成比例,一部分作为结算中心的利润,一部分作为公司留存利润。将结算中心作为利润中心去考核,有利于发挥结算中心在公司整体资金管控中的作为,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同时,买入价的加价部分建议无需考量外购价格的高低对买入价的影响,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当市场出现资金紧张而整体供应价格高企时,不因调整加价给予资金供应部门积极性的打击而最终影响资金的募集。

但是市场波动、风险因子对FTP的计量的影响建议通过卖出价来调整,这样做可使得资金需求部门站在公司整体角度去平衡业务销售价格和业务风险与公司资本规模、承受能力的匹配。

比如说,券商开展的股票质押业务,假定累计通过发行次级债、公司债等方式募集的资金计算的FTP为5.2%/年化,其中包括本期公司唯一一笔投行部门发行年化5.5%债券募集的资金,假设公司确定的买入价加价为50BP,则本期投行部门因为公司募资获得的资金利润为50BP;本期信用业务部门需要资金供应,则结算中心按照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因子加价100BP、市场近期资金流动性状况加价30BP,则本期结算中心提供给信用业务部门的卖出价为6.5%/年化(FTP+风险因子100BP+流动性因子30BP),结算中心作为利润中心考核,假定与公司确定的分成比例为5:5,这130BP中有65BP记作结算中心利润;信用业务部门将从资金池中获取的资金以7%/年化销售给客户,则差价50BP属于信用业务部门的利润(7%-6.5%/年化)。具体每一品种需嵌入风险管理因子的计价,券商可以结合自身资本实力、风险偏好、流动性做出调整。

四、业绩评价需要引入对资金成本考核的必要性

券商在对责任中心评价时,目前大多采用以平衡记分卡(BSC),其中选取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又以利润、业务规模为主,但是随着券商由轻资产转入重资产行业,对资本的消耗增加,资本对业绩的撬动明显,绩效评级不再仅仅追踪会计利润而应着力经济利润,理由如下:

(一)利润表未考虑现金收支的时间价值;

(二)利润表不能体现最终分配给投资者股息之后的真实经营成果,唯有分红之后的留存收益才是企业可以真正可用的资源,传统的收益分析并未关注企业支付资金成本后的财务成果。

参考文献:

[1]董博欣.企业资金管理[M].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1).

[2]郝亭生.内部转移价格系统的合理选择[J].财会月刊,20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