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情况的探讨
2018-09-19傅成根
傅成根
摘要:《基层财务制度》第六条明确了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促进了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开展,得到了主管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关注。通过财务集中核算的实施,规范了卫生院财务管理行为,确保会计核算水平的稳步提升,实现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与配置。本文主要针对乡镇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展开深入的研究,以供相关人士的借鉴。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15所乡镇卫生院,集中核算前由各卫生院负责财务核算和监督,部分乡镇卫生院财会人员偏少,加之部分老同志陆续退休,基层医改对财务人员入编门槛过高-原编外招考的须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才可入编,导致人才流失,财务力量严重不足。人才队伍不稳、整体素质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包包账”现象部分存在,导致会计核算质量较差,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全、不准、不及时,不能适应医改对财务信息的需求。
为适应医改的新形势,县卫计委积极应对医改后的新情况,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监督和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规范化操作程序,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从基层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在卫计委集中办公(人员隶属关系不变,身份不变),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
二、具体做法
(一)财务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
本着“管理不越位、监督不缺位、服务要到位”的要求,对乡镇卫生院行使财务报销、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会计监督等各项财务管理职能。主要包括:
1.建立健全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负责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会计监督。并指导协助卫生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3.向乡镇卫生院及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经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财务运行分析报告。
(二)中心内部岗位设置
经委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领导、卫计委核算中心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中心负责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实行“四统一分”管理,即统一账户设置,统一资金结算,统一预算编制,统一财务管理,分院核算。
卫计委财务核算中心内部设中心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记账(统管)会计;资金(出纳)会计;统计、票据及档案(事务)管理等。
(三)中心运作程序
1.中心各项工作流程图
中心各项工作流程图涵盖核算中心会计处理流程图;财政拨入预算经费、拨入的专项资金流程图;收到的往来款项流程图;业务收支流程图;一体化采购药品款及收回药品款的流程图等。
2.中心资金的使用程序
(1)中心所有资金支付都需填制“卫計委财务核算中心资金支付委托书”,由乡镇卫生院财务经办员填制,院长审批,交中心统管会计审核,经中心主任和委领导签字后确认,中心资金会计方可转账支付。
(2)乡镇卫生院支付每月工资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时,固定部分,中心依据人社部门核实的每位职工工资应发部分和乡镇卫生院报来的应扣部分(包括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应交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制作工资表。经中心主任、委领导审批后,交银行统一打卡发放。
(3)每月末,各单位向中心申报下月用款计划,并注明款项来源。
中心根据收入上缴进度和财政拨款情况,本着“先收后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及时办理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
3.中心资金会计业务的规定
资金会计负责日常资金划拨,资金账户管理及资金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做到签批手续齐全方可办理资金结算。其应在3-5天到开户行查取中心在银行专柜的各种单据,分发到各对口核算的统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每季结束后次月,收集汇总购买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拨款报表(年末公共卫生考核结果经费发放表)、村级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补助报表,送中心主任和委有关科室审核,报委领导审批,进入支付程序,拨付相关款项,相关资料同时向县财政局社保科报备。
(四)乡镇卫生院现金和“周转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乡镇卫生院、中心业务要求制定。中心统一为乡镇卫生院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周转金”账户。周转金账户的资金来源只能是中心补充的周转金,只能提取现金,不得办理转账业务。
2.财务经办员根据单位需要,及时到中心办理备用金结算手续。在核定的周转金额度内,凭真实、合理、合法的票据办理备用金报账手续并给予补充。并加强对周转金账户和现金账户的管理,按月与中心核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
3.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1000元及以上)必须由中心办理转账,中心不得支付现金。因特殊情况确需支付大额现金,必须由单位申请,经委领导审批后,由中心拨付到单位周转金账户并及时结算。
(五)预算管理要点
乡镇卫生院编制预算收入,确定本院目标任务时,要从本院的实际出发,与单位可持续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乡镇卫生院预算编制须经中心审核后,报委审批,委下达预算批复。卫生院按计划衡量支出进度,强化预算约束意识。保证收支活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避免出现盲目收支等不规范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六)专项资金管理要点
1.熟悉国家政策,专项资金性质,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2.把握时间节点,定期梳理资金进度,及时拨付资金。3.依据专项资金考核结果使用情况,兑付资金,考核结果运用要报中心作为支付的依据。4.要进行项目管理,对于特别指向的专项资金支出,要有项目审批单,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户管理。
(七)资产管理要点
1.物资采购要根据业务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采购。已入库库存物资无论发票到与否都应及时报中心入账,保证账实相符。耗材领用要精确到科室,与科室绩效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控制库存,提高库存物资的周转速度。
2.房屋建设、购置设备、大型维修要实行报批制度,必须要有预算(概算),依据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预算建筑物满10万元以上的,设备满5万元的,要实行政府采购,起点以下的采购,配合委纪检部门,履行一定的程序和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报政府采购部门审批,与对方签订合同后,方能建设和采购。要量入为出(国家投入除外),费用(成本)要在收益期内合理分摊。
3.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置,实行报告制度,要列出清单,单位价值在5万元以内,由卫计委审批,报国资委备案,5万元以上的,经卫计委审核后报国资委审批。
(八)控制成本费用,树立成本管理意识
1.严控采购成本,按需采购,订立合同、办理采购、内部审批、验收和保管等环节职责分离,实行内部牵制。2.要管好医疗成本,逐步建立定额消耗和收入匹配制度,将医疗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3.规范人员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方案,报中心备案。4.按照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初步成效
1.规范财务核算行为,提高财务透明度;2.财务管理质量有明显的提升;3.能快速、及时提供财务信息,便于各级领导进行决策;4.充分利用现有的会计资源,进行财务集中核算,核算成本降低,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便于财政的监管。
四、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1.财务核算中心集中办公的人员,大都是通过招考无编制,待遇低;建议上级给予财会人员以卫生技术人员同等待遇,让医改前有资质的财务人员入编。2.中心系非常设机构,工作经费需向服务对象分摊,人员隶属于原单位,不利于工作开展。
五、全面推广乡镇卫生院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
以我县为例,全面推广乡镇卫生院的财务集中管理,利于规范乡镇卫生院的财务行为,提高核算质量,考核单位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无可否认的。弊端的在于中心缺乏独立性,管理力度受制于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待遇低难留住人才。
全面推广乡镇卫生院集中核算,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办事机构必须是常设的独立核算单位,便于中心對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与管理;二是确保保障力度,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必须纳入财政保障体系。三是解决财务队伍的后顾之忧,财会人员与卫技人员在编制管理上享受同等待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4]《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