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对策建议
2018-09-18刘磊
刘磊
摘 要: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清洁能源的利用,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该文分析了临泉县实施光伏扶贫的开展情况,系统探究光伏项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光伏扶贫;发展现状;问题;对策;临泉县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12-0008-2
光伏扶贫是政府精准扶贫项目之一,将光伏发电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体现了“绿色发展”新理念,利用光伏产业服务“三农”,能够加快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步伐。临泉县作为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文对临泉县光伏扶贫项目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以期为获得更好的扶贫效果提供借鉴,使“光伏扶贫”真正成为促进脱贫的有力举措。
1 临泉县光伏扶贫的基本情况
1.1 政策支持 《國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80号)下达临泉县20MW光伏扶贫电站指标,总投资中资本金占20%,贷款占80%;资本金中,政府代表贫困户出资50%、企业出资50%。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开行、农发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明确指出,“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明确指出,“光伏扶贫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不占国家能源局下达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这些文件的出台为临泉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1.2 项目推动 2017年,临泉县共实施了2个光伏扶贫项目,一是临泉县第1批20MW光伏扶贫项目,二是临泉县2016年户用和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临泉县第1批20MW光伏扶贫项目总投资1.5亿元,已于2017年6月23日前建成并网。临泉县2016年户用和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总投资约7.04亿元,总计达98MW,分布在全县27个乡镇(街道)62个站点,其中7000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35MW,30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63MW,已于2017年6月29日前全部并网发电。为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临泉县光伏用地选择以旧村庄、荒废地、河滩地等地块为主。2017年实施的98MW光伏扶贫项目,用地190hm2,其中河滩地75.3hm2,废旧村庄51.3hm2,集体建设用地38.7hm2,林地18.7hm2。同时,通过土地整理,抬高光伏支架基础距地面2m以上,光伏板下采取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方式,种植油牡丹、中药材等喜阴作物,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实现贫困人口二次收益。采取“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模式,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1.3 规范管理
1.3.1 规范项目管理 成立临泉县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严格项目管理程序,采取“统一筹措资金、统一集中安装、统一管理维护、统一收益结算”的模式,对项目实施加强管理。为进一步确保施工有序进行,有效发挥监理的监督作用,采取“监理灵活通报制度、日汇报、日调度”等措施,加快推进光伏建设。成立光伏发电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制定详实的光伏验收和运维实施方案,统一由阳光电源进行后期运维20年。
1.3.2 规范招标方式 临泉县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艰巨。为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招大招强光伏施工企业,在招标条件设置上,把优先选择光伏领跑者企业,项目全包运维20年,作为光伏施工准入条件,提高了光伏建设项目产品质量,保证了一年建成,长久生效。同时,规范建设模式。鉴于临泉300个村级电站和7000户户用电站的建设地点过于分散、工期短、施工难度大等特点,临泉县采取“村村联建、村户联建、户户联建”等相对集中建设模式,根据各个核定地块的大小,合理设计出1050kW、2100kW、3150kW和4200kW 4种主要的建设模式,降低了施工难度,提高了建设效率。
1.3.3 规范运营维护 运营服务由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供应商及建设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设备维修(20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由承建企业免费维修)。20年后,探索成立专业化公司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或建立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财产保险制度,从根本上避免了“项目建管分离”的弊端。
2 临泉县光伏扶贫取得的成效
临泉县第1批20MW光伏扶贫,合同约定带动贫困户800户,截至目前,发电达1300万kWh,政府分红100万元,已全部拨付至800户贫困户,每户每月250元。2016年户用和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预计年发电收益可使66个贫困村年收入6万元左右,同时可带动12000多户贫困户户均年收入3000元以上。截至目前,发电达4000万kwh以上,发电纯收益918.4183万元。已连续5个月拨付12148户贫困户及66个贫困村1683.575万元,每人每月250元,每村每月5000元。
3 临泉县光伏扶贫过程中存在问题与不足
3.1 结算流程不够完善 光伏结算作为一项系统性任务的末端环节,无论是电量信息与电价选择确定的电费、补助,还是用户银行信息决定的付款,都对结算造成影响。光伏扶贫信息如并网时间、电量、扶贫文件政策、扶贫规模与户数等等在各部门之间没有实现共享,对光伏结算的推进造成协调方面的困难。
3.2 光伏扶贫门槛较高 部分贫困户屋顶不具备安装条件,放在院内在安全、接受阳光照射等方面存在不足,扶贫受益面有待提高。同时,按照7.5元/W的标准,户用和村级电站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级补助、市县安排,贫困户和村集体自筹部分由政府组织通贷通还等办法解决。但部分农户自筹或村集体自筹资金仍存在不足,资金筹措渠道有待拓宽。
3.3 光伏扶贫后期设施维护难度大 由于光伏发电存在分散、小户等特点,后期维护成本增大,维护人员较少,对于家用扶贫系统来说检查、清洗都相对好些,贫困户可以自行清洗,只要注意規范操作即可,但集中式的村级电站往往安装在比较偏远的地方,缺乏定期的检查、清洗和维修。
3.4 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光伏发电并网存在安全隐患,发电接入后会给电网造成电压闪变、谐波及污染问题,从而对整个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安全性造成严重威胁,一旦出现火灾,因设备带电无法立刻施救。特别是光伏系统建在用户院内的户用型光伏发电系统,对于老人和小孩来说有相当大的隐患。
4 临泉县光伏扶贫的对策建议
4.1 加大项目的扶持力度,多方筹措资金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退出户要进行实时跟踪,做好扶持工作,电站所有收益要纳入每个村的扶贫基金管理,对退出户和政府保底人员可从光伏电站中支出一定额度的扶持资金,减少政府负担。强化以财政补助为主、社会资金补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整合省市各部门各渠道涉农、涉光财政资金,打通资金使用渠道,设立光伏扶贫专项资金,并引入社会扶贫慈善资金、社会工商资本等。
4.2 加大电网改造和技术支撑力度 加强对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提供更多技术支持,特别在并网后的技术方面加大力度,破解接纳光伏电力并网的技术瓶颈,提高安全性和环保性。
4.3 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针对后期可能出现的安全性能下降、运行不稳定和设备故障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自查,可以引入智能监控、智能运维等方法,来降低后期运维工作的难度,如供应商可以对贫困户集中培训维护知识,对于村级电站村委会责任到人等,整体提高贫困户运维水平。同时,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二次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科学制定运维方案,积极进行落实,确保电站20年的安全可靠运行。
4.4 加强宣传推广及培训力度 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转变推广理念,结合光伏助农、旅游、养老、光伏贷等概念,制作宣传手册,利用村委办公楼、学校等场所开展政策宣讲,帮助贫困户算清经济账,激发他们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加强对光伏发电贫困户的培训指导,确保正确用电,杜绝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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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