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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租房甲醛超标非个例

2018-09-18邱苑婷

南方人物周刊 2018年27期
关键词:租客室友甲醛

邱苑婷

截至9月3日,《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收集到28份自如维权租客提供的相关材料,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23例,其中15例由CMA认证机构出具检测报告,13例显示甲醛超标,最高的超标两倍;3例TVOC指数同时超标。地域涉及北京、上海、杭州、成都、武汉、深圳、南京。

自如一总监曾向维权租客表示,即使将房屋空置三个月再出租,甲醛仍然可能超标。自如选择将风险防范责任转嫁给消费者,拒绝主动出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直到8月31日。有租客感叹,“原来我们不是受害者,我们只是幸存者”

8月31日,《阿里P7员工得白血病身故,生前租了自如甲醛房》一文在朋友圈刷屏。三天内,姚晓所在的自如维权微信群一下暴增八十多人。

“2018年9月1日起,下架全国九城全部首次出租房源,待CMA认证机构检验合格后再行上架。未来所有新增房源都将100%检测合格后上架出租,并在自如APP详情页展示检测合格报告……”

看着自如有关房源空气质量的回应说明,姚晓百感交集。8月中旬,经历了一个多月的维权,姚晓要求自如某经理承诺未来出租房屋均出具第三方检测甲醛合格的监测报告才会删除曝光微博,遭到对方拒绝,“要么签和解协议,要么走法律程序。”

姚晓称,正是在此前的交涉中才陆续得知,自己所租房源为“首次出租”,且装修时间距签约仅一个月——为防甲醛污染,新装修房屋普遍空置三个月到半年以上。自如方面则在一份书面说明中称,看房时管家已告知房屋为首次出租,并提示空气质量问题,“如果对空气质量比较敏感不建议租住首次出租的房间。”

“我们如果知道是刚装修完有甲醛的情况下,还会租吗?”姚晓找到当事管家确认,对方却已离职。自如的“强盗式逻辑”令她哭笑不得,“意思是承认首次出租的房子就是存在很大的甲醛风险?即使提供‘首次出租的房子,难道不保证质量就出租吗?”

据媒体报道,2017年9月,杭州的一位自如租客曾在看房时要求自如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但对方答应后一拖再拖,直到今年3月才委托检测。工作人员解释,检测甲醛一直由租客找第三方机构检测,只有超标才会对费用进行报销。

并非个例

姚晓与室友是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由于担心北京租房市场火爆,毕业前一个多月她们就开始找房,并看中了朝阳区三源里街的一套自如公寓。5月21日签约,6月底入住,姚晓发现,尽管空置一个月有余,但和看房时相比,异味仍然很大,“即使从早到晚开着所有的窗户依然闻着胸闷头晕。”联系自如管家后,7月14日,自如人员来做了一次空气治理,往家具上喷试剂,试图加快甲醛挥发,姚晓和室友也自购了活性炭、绿植等。

但问题并未解决。姚晓出现了皮肤过敏、浑身瘙痒,室友嗓子疼、眼睛疼,两人怀疑是甲醛中毒。7月24日,她们购买了甲醛检测剂自测,确认甲醛超标后,马上联系了有CMA资质的甲醛检测机构。第三方出具报告显示,两间卧室甲醛检测结果分别为0.17、0.18毫克每立方米,超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限值——室内甲醛每小时均值应低于0.1毫克每立方米。

加入微信群的维权者,情况大多与之类似。尽管有质疑声音表示,甲醛等室内污染物与疾病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难以被确证,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自如出租的部分房屋确实甲醛超标,且并非个例。

在对自如维权租客进行的不完全统计和调查中,截至9月3日,《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收集到28份投诉材料,地域涉及北京、上海、杭州、成都、武汉、深圳、南京,租房时间集中在近一年内,其中能提供室內空气检测不合格证明的23例,除去自测的试剂、手持空气污染物测量仪等方式,经由有专业资质CMA认证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并出具有效力报告的15例。在这15例中,13例检测报告均显示所测空间的甲醛指数超标,其中最高为0.31毫克每立方米,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限值的三倍;其中3例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指数同时超标。

姚晓回忆,“看房时就觉得有气味,但当时管家说,每个房客走后他们都会把房子重新打理一遍,比如墙脏了会重新刷漆,还一直说他们肯定保证品质,让我们多通风,我们就信了。当时也没想到甲醛问题,在身体出问题前,我们根本对甲醛这个事没有概念。”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如方面早有准备。在针对姚晓的情况说明中,自如公司称,“自如会在每一套新装修房源的APP页面上进行空气质量提示,明确告知装修时间及装修标准,提醒租客看房时注意感受室内空气质量,建议租客入住后勤开窗通风,保持屋内空气流通。”

这份书面文件中还附上了APP页面截图:在房屋价格信息和标签栏之间,有一个“空气质量说明”的链接,表达上述内容。但姚晓提供的所租房源在5月20日的APP页面截图,标签栏并没有“首次出租”字样。

由于自如已将所有“首次出租”房屋下架,目前只能看到,非首次出租房屋页面中,接近页面底部的“常见问题”一栏,有一则“从哪些方面关注空气质量”。其中提到:如果房屋价格下方出现“首次出租”标签,则该房屋为首次出租,其装修和家具配置部分选用了自如选配的产品,“若您对空气质量要求较高,为敏感体质或整租家庭用户,建议您优先选择非首次出租房源。”

在上述情况说明中,自如称,“鉴于与租客签约时,自如已充分告知空气相关事宜,所以管家提出可以帮租客办理无责退租,退还未发生部分房租和服务费,并且报销500元搬家费用。”言下之意,由于租客“知情同意”,此前住宿期间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多次承诺,是否改善?

自如为链家地产旗下租房品牌,自2016年独立运营至今,出租房源数量翻倍,达到70万间,2018年1月初融资40亿元后,估值达到200亿元。然而,在网上搜索相关关键词可以发现,2011年自如业务正式启动至今,每一年都有关于甲醛超标的负面新闻或网友发帖投诉,但多数并未引发舆论轰动。

2016年下半年,自如曾陷入一场类似的官司中,原告是一名被迫引产的前孕妇,以自如房甲醛超标损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状告链家公司,但最终败诉。

2015年7月26日,怀孕40天的任亚男与其丈夫刘志俭租住了一间位于北京大兴的自如房,租期一年。当年9月,任亚男在房山区第一医院检查出严重贫血,10月22日在友谊医院确诊为妊娠合并急性髓系白血病(M4型),11月25日引产。2016年3月16日,北京中测华科环境监测中心出具报告,认定出租房屋空气中甲醛和TVOC浓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该案一审法律民事判决书显示,争议焦点在于原告疾病与甲醛超标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由于发病病因不明,法院对原告索赔的要求不予支持,二审维持原判。2017年3月,任亚男去世,其丈夫向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被驳回。链家自愿赔偿15万元。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甲醛 健康权”为关键词,可以检索到71份裁判文书,其中10起涉及居住或办公场所因空气污染物超标起诉装修方或出租方的案例,原告均败诉。案件中被告应承担健康权侵权责任,还是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污染者需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有减轻责任的情形。但法院往往认为,环境污染特指自然环境及公共环境,而特定人员所处的室内环境属于健康权纠纷,原告通常因无法证明甲醛超标与罹患疾病的因果关系而败诉。

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旗下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公告称,甲醛是确定致癌物,会引起鼻咽癌。2015年,IARC在《以部位和癌症名称分类的致癌物清单》中明确标注:有充足并强有力的证据(sufficient evidence显示),甲醛会诱发白血病。目前,甲醛在IARC的致癌物列表上与苯、咖啡因、酒精、烟草一并被列为1类致癌物。人造板材家具中大量使用的粘合剂、吊顶常用的石膏板、油漆、塑料制品都可能含有甲醛。

目前,国家有两个室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分别是2001年原建设部制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简称“规范”)、2002年原环保总局和原卫生部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简称“标准”)。前者为国家强制性规定,甲醛含量必须小于0.1毫克每立方米(住宅、医院、幼儿园、教室等一类民用建筑则必须小于0.08毫克每立方米),建筑、装修工程如环保验收不达标,严禁房屋交付使用,它对检测前关闭门窗的时长要求为1小时。

同样是0.1毫克每立方米的甲醛含量限值,后者的检测时长要求为12小时,但它只是国家推荐指导性标准。甲醛释放是持续和缓慢的过程,周期可长达3至15年。一般而言,门窗关闭时间越长、不通风、温度越高,室内集聚的污染物浓度越高,在12小时后趋于稳定。现实中,常常出现交付房屋符合“规范”而不符合“标准”的矛盾现象,造成纠纷。

2017年12月11日,《新京报》刊发调查报道《中介出租房频现甲醛超标:刚装好就租》,引发较大反响,新华社亦做出追踪报道。对此,自如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开致歉,表示“公司会积极面对存在的甲醛超标的问题、绝不推诿”,并承诺,“如果有客户感觉室内空气异常,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绿植炭包,协助大家进行免费换房或免费退租,提供过渡期的免费酒店住宿,并会退回押金及所有未发生的房租及服务费。”

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因为引发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原因比较多,也很难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来完全杜绝,所以一定概率上确实存在此类情况的出现。”

姚曉说,自如某总监也在8月2日的电话沟通中告诉她,甲醛的问题是他们解决不了的,“就算我们咬着牙把房子空了三个月,依然没有任何人可以保证,客户住进来甲醛是不超标的。”

自如的公开回应办法是,采用更环保的建材,这些也是租客们从自如管家那里听过许多遍的承诺:“所有板材符合国家E1级标准”“对所有毛坯和老旧房源装修后的房间进行空气治理后才对外出租”“从2018年6月1日起将全线产品使用的家具板材从国标E1升级为对标欧标、日标的E0级板材”……

和解协议,还是封口陷阱?

8月31日,自如公司回应称,2018年6月1日后入住首次出租房源的客户如检测房源空气质量超标,可选择无条件退租、换租。但维权者认为,该声明依旧回避了是否全额退款或赔偿的问题。

发现室内甲醛问题后,大多数人选择先与自如协商。《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收到的租客维权材料中,19例讲述了与自如工作人员沟通的经过,或提供相关对话截图、录音。今年8月中旬,在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后,姚晓和她的室友拒绝了自如的和解协议,在她们看来,那份和解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无异于封口书。

对方反复强调新装修房屋已提前让其知情,且各人对空气质量敏感程度不一样,自如公司刚于6月份修改规定,不允许消费者提出退还全部房租这样的赔偿要求,只能够无责退还未发生的部分房租费用和服务费用。

这让姚晓和她的室友难以理解:吸甲醛的这些日子,自如不仅不赔偿损失,还要受害者交房租?新装修的房屋,难道出租方就没有义务保证安全?

更让她们气愤的是自如工作人员的交涉态度。最初与自如经理协商时,对方表示自己没有决策权,也拒绝提供有决策权者的联系方式。她们将遭遇发到微博上后,自如总监主动联系她们,进行了一次电话沟通,几天后自如官方微博在她们的微博评论区回复了三页官方回应。在姚晓看来,这是一次“可笑又可气的强盗逻辑”式沟通,比如自如在情况说明中称:

“2017年,国家室内空气检测部门统计显示,我国新装修居室90%以上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对北京、上海、天津三大城市自购居室进行抽检后发现,甲醛超标的比例分别为79%、82%、81%。这意味着,大部分国人都生活在被甲醛污染的环境中。”

此外,与最近的公开回应如出一辙,自如也在给姚晓和室友的回应中表明了近些年进行的“升级计划”,表示“目前已经配置出新升级房源4984套,其中100套经过具有CMA资质的专业甲醛检测机构检测,90%甲醛均未超标,目前也正在排查原因中,力求100%达标”。

姚晓发了第二篇微博,再次回应自如。两条微博后,自如管家主动致电,表示愿意和解、接受她们的诉求,条件是对和解内容保密、不再对外宣传此事。

姚晓的回复是,如果和解,她们可以答应之后不再对此发表言论,但不会删除已发表的文章与相关媒体报道。

管家当时并未提出异议。第二天,自如管家带来了一份和解协议,协议第三条内容是:“本和解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此前就上述纠纷事宜所达成的所有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等形式)均宣告失效,除本协议书所载明的权利、义务外,甲、乙双方均保证不再就上述事宜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并保证不得作出发表有损对方声誉的言论等任何有损契约精神的言行,双方均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乙方如违反本条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协议和解金额3倍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继续赔偿损失。”

姚晓和室友非常震惊。据她们向其他类似租客了解,其他人签的和解协议里并无“封口”这一条,以此质问经理时,对方表示这是5月启用的新和解协议模板——但她们分明看到朋友7月签的和解协议并没有这条规定。她们提出更改要求,坚持协议签订前发表的言论不予追究。这被自如管家拒绝,表示不签就不赔,并明确提出删微博的要求,不删也不赔。

这条新增的“封口”规定,让初入社会的姚晓非常丧气:“我们努力维权并没有维到权,反而让这些人有了更多来对付我们这些受害者的经验和手段……”

最后她们决定:“这件事已经为公众所知,那就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这个交代要么自如给,要么我们给。如果是自如要给公众交代,那么他们就该做出一些实质性的改变;如果自如不肯给,那就我们给。我们无法改变自如这些违法行为,那我们只能把我们的经历记录下来给别人作参考,尽量让更少的人受害。”

姚晓和室友要求自如承诺,以后自如出租的产品都提供第三方检测甲醛合格的监测报告,并且检测过程符合科学原理,她们才会删微博。对方拒绝了,经理表示:要么签和解协议,要么走法律程序吧。

她们选择了后者。

8月7日,她们实名向工商部门投诉,同时联系律师准备法务材料。8月30日,看到阿里员工身故的新闻后,姚晓的室友在朋友圈感叹:

“原来我们不是受害者,我们只是幸存者。”

編辑 陈竹沁 rwzkjp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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