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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时期苜蓿栽培利用刍考

2018-09-18孙启忠柳茜陶雅李峰徐丽君

草业学报 2018年9期
关键词:陇右苜蓿牧草

孙启忠,柳茜,陶雅,李峰,徐丽君

(1.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2.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研究所,四川 西昌 615042; 3.呼伦贝尔国家野外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100081)

在农业生产上,隋唐是一个大发展时期,也是一个大转变时期。这一时期我国西北地区官营畜牧业甚为发达,其规模在当时的世界上也是空前的。唐太宗时代陇右官营牧场养马达70多万匹,唐玄宗初年陇右牧场官马、牛、驼、羊也有60多头(匹)。对畜牧业的重视特别是对养马业的重视,是隋唐畜牧业的特点,也是唐代国势强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苜蓿(Medicagosativa)因马而入汉[1-2],汉唐马业的发展带动了苜蓿的发展,而苜蓿的发展又支撑着马业的发展[3-7]。纵观秦汉以来我国马业发展,以唐马最盛[4-5,8-9],由于“马嗜苜蓿[1-2]”,苜蓿在唐马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两汉魏晋南北朝相比,隋唐五代时期的苜蓿不论在种植规模还是技术水平上乃至管理制度等方面均有大的提升[4,6-7,10]。目前为止,虽然对古代苜蓿有一些考证研究,如汉代苜蓿引入者[11]和引入时间[12]、张骞与汉代苜蓿[13]、古代苜蓿植物学[14]、两汉魏晋南北朝和近代苜蓿栽培利用[15],苜蓿的引种[16]及其本土化[17]等,但对隋唐五代苜蓿的栽培利用考证研究尚属少见。鉴于此,本研究旨在应用植物考据学原理[11],以记载隋唐五代苜蓿典籍为基础,结合现代研究成果,对隋唐五代苜蓿的种植分布状况以及利用情况作一粗浅的研究,以期挖掘整理隋唐五代苜蓿史料,特别是苜蓿种植技术或管理经验乃至在畜牧业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值得认真总结和借鉴,为我国当今苜蓿产业及其马产业发展提供参考,为苜蓿史的研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1 文献源

研究所引用文献见表1。

2 苜蓿种植分布状况

2.1 陇右、关内、河东三道苜蓿

2.1.1陇右、关内、河东三道辖区 陇右道,《唐六典·户部尚书》[22]亦记载,陇右道辖境:“东接秦州,西逾流沙,南连蜀及吐蕃,北界朔漠。”相当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及新疆东部地[39]。据《元和郡县志》[32]记载,陇右道辖境秦州、武州、兰州、河州、廊州、岷州、洮州、疊州、芳州、宕州、凉州、甘州、肃州、沙州、瓜州、伊州、西洲和庭州。唐前期马政最盛,因“马多地狭不能容”,又将牧监向西延至河曲、向东经岐、豳、泾、宁四州(今甘肃宁县、正宁、庆阳及陕西北部一带),延至盐州及河东岚州。东西跨三道,延伸千余里。

关内道,唐贞观元年(627年)置。《唐六典·户部尚书》[22]记载,关内道“东距河,西抵陇坂,南据终南山,北边沙漠。”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内蒙古阴山以南,宁夏贺兰山、甘肃六盘山以东地区[39]。

河东道,唐贞观元年(627年)因山川形便,分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地区置。辖境相当于今山西全境及河北西北部内、外长城间地[39]。

2.1.2陇右、关内、河东三道苜蓿种植概况 隋唐五代苜蓿的发展与其养马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秦汉以来,以唐马最盛[8]。隋唐以来国家经营马有固定的牧马场,称为“牧监”,相当于秦汉的牧师苑。牧监主要集中分布在陇右、关内、河东三道。又以陇右道为集中,唐在陇右置八坊,八坊下置马监四十八所, 南自秦、渭二州, 北至会州、兰州以东, 原州以西, 东西600里, 南北400里的广大范围, 皆为牧监之地[40]。此外, 在关中还置沙苑(唐置,今陕西大荔县东南40余里马坊头村),《元和郡县图志》[32]记载:沙苑“今以其处宜六畜,置沙苑监。”。以饲养六畜著名,史念海[41]指出,沙苑亦是唐代的牧马地。谢成侠[4-5]、王毓瑚[6]亦认为,沙苑监可能是牛、马、羊同时经营,但以养马为主。

表1 记载隋唐五代苜蓿栽培利用的相关典籍Table 1 Related books on alfalfa planting and cultivation in Han dynasty and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在古代苜蓿是马唯一最好的牧草,苜蓿自汉进入我国,对马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627-665年),陇右牧监有马达70.6万匹,杂以牛、羊、驼等,其数量更大。《唐六典·工部尚书》[22]亦载:“凡军州边防镇守,转运不给,则设屯田,以益军储。”军粮尚且如此,战马所需牧草更是就地解决,因此边镇周围屯田区外应有大片土地以供军马牧草。为了保证牧草供给,建立了庞大的饲料生产基地[10],保障了不同牲畜的各类饲料供给,郄昂[42]《岐邠泾宁四州八马坊颂碑》记载:“八坊营田一千二百三十馀顷,析置十屯,密迩农家,悦来租垦。”《新唐书·兵志》[8]记载:“自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置八坊岐、豳、泾、宁间,地广千里:一曰保乐,二曰甘露,三曰南普闰,四曰北普闰,五曰岐阳,六曰太平,七曰宜禄,八曰安定。八坊之田,千二百三十顷,募民耕之,以给刍秣。八坊之马为四十八监,而马多地狭不能容,又析八监列布河曲丰旷之野。凡马五千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余为下监。监皆有左、右,因地为之名。”谢成侠[4]《中国养马史》指出,这些马坊的土地显然只是指耕种的实际面积,绝不是八马坊的全部土地。因“岐、豳、泾、宁间,地广千里,置八坊。”当时在今陕、甘两省的牧马地至少有10万顷以上,而这些地只是唐初成立马坊时为了生产牧草而开辟的。所以在八坊的地域内,划出1230顷作为田地,募民耕种,以其收获牧草。韩茂莉[40]指出,贞观麟德年间,唐代廷岐、豳、泾、宁四州设置八马坊,自此四州收坊之地被统称为岐阳岐地。它在唐前期宫马饲养中所占地位甚重。这时坊地内除牧地外;有地1230顷为耕种牧草(苜蓿)之用,供给京师附近闲厩所需牧草(苜蓿)。《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监牧颂德碑》[25]记载:时在陇右牧区,“莳茼麦、苜蓿一千九百顷,以茭蓄禦冬”。这是张说在《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监牧颂德碑》[25]总结陇右监牧的“八政”举措的第五项,是说辟地种植苜蓿等,增加养马的牧草储备以利越冬。在陇右牧监种植茼麦、苜蓿达1900顷。由此可见,陇右一带苜蓿种植规模之大,亦说明唐代苜蓿作为牧草种植的普遍性和重要性。苜蓿基地的建立及其大量积贮,保障了牧草的充足供给,为唐马业的兴盛,提供了物质基础。闵宗殿等[43]认为,唐代养马业所以能得到如此惊人的发展,是因为建立了强大的牧草(苜蓿)基地,解决了冬季牧草这个大规模发展畜牧业的关键问题。

唐封演[24]《封氏闻见记》记载:“汉代张骞自西域得石榴、苜蓿之种,今海内遍有之。”《汉书·西域传》[2]记载:“天子以天马多,又外国使来众,益种蒲陶、目宿离宫馆旁,极望焉。”天子的离宫馆都在长安以外,包括甘肃诸郡,唐颜师古[20]在《汉书·西域传》注曰:“今北道诸州旧安定、北地之境(两郡毗连,则今宁夏黄河两岸及迤南至甘肃东北等地),往往有目宿者,皆汉时所种也。”(史为乐[39]认为,安定郡辖境相当于今甘肃景泰、靖远、会宁、平凉、泾川、镇原及宁夏中宁、中卫、同心、固原、彭阳等县地;北地郡辖境相当于宁夏贺兰山、山水河以东及甘肃环江、马莲河流域。)芮传明[44]指出,汉代的安定、北道等州,地处今甘肃、宁夏兼及陕西。颜师古谓这些地区的苜蓿皆汉时所种,未必确实,但在他(颜师古)的时代,那里颇多苜蓿,则是可以肯定的,是为唐苜蓿种植情况一瞥。这说明陕甘宁地区从汉代就开始苜蓿的种植,延续至唐乃至今。

据《苜蓿赋》[45]钞录杜甫《沙苑行》曰:“龙媒昔是渥洼生,汗血今称献于此。苑中騋牝三千匹,丰草青青寒不死。”谢成侠[4]指出,杜甫的《沙苑行》这是对沙苑监养马的情形的记述,其中饲养的马为汗血马,汗血马嗜苜蓿,“丰草青青寒不死”或指苜蓿,从这里可看出沙苑监中应该种有苜蓿。唐岑参《北庭郊候封大夫受降回献上》诗曰“胡地苜蓿美,轮台征马肥[45]。” “轮台”为唐庭州三县之一[8],苜蓿作马的牧草在轮台(即今新疆轮台县)有种植。《苜蓿赋》[45]钞录岑参另一首《题苜蓿烽寄家人》曰: “ 苜蓿烽边逢立春, 胡芦河上泪沾巾。”柴剑虹[46]认为《题苜蓿烽寄家人》一诗当作于天宝10载(751年)立春诗人首次东归途中,诗中的胡芦河即玉门关附近的疏勒河,黄文弼(吐鲁番考古记)指出苜蓿烽为一地名,盖因种苜蓿而得名[47]。陈舜臣[48]指出,乾元二年(759年)杜甫前往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一带)时,作了一首《寓目》诗曰:“一县葡萄熟,秋山苜蓿多。”岑参和杜甫作《题苜蓿烽寄家人》和《寓目》分别距张说[25]《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监牧颂德碑》(开元十三年(公元725))26年和34年,这也验证了苜蓿已是唐西北普遍种植的牧草了[48]。

2.1.3伊州苜蓿 黄文弼[49]《吐鲁番考古记》有《伊吾军屯田残籍》,其有“苜蓿烽地五亩近屯”记载。据《旧唐书·地理志》[34]记载,“伊吾军,在伊州西北三百里甘露川,管兵三千人,马三百匹。”《元和郡县志》[32]亦有类似记载,黄文弼[49]根据《元和郡县志》记载认为,伊州疑即今哈密西之三堡,伊吾军疑在巴勒库尔一带。史为乐[39]根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亦认为,伊吾军,唐景龙四年置,在伊州(今新疆哈密市)。后移至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西北,黄文弼[49]指出,文云:“苜蓿烽地五亩近屯”,唐岑参有诗“苜蓿烽边逢立春”之句,是苜蓿烽为一地名,盖因种苜蓿而得名。这说明在唐代伊州有兵马存在,对苜蓿有需求,所以在伊州一带应该有苜蓿种植。

2.1.4西州(交河)苜蓿 在《大谷文书集成》[50]3049号“唐天宝二年(743年)交河郡市估案”有记载,“苜蓿春茭壹束,上直钱陆文,次伍文,下肆文。”《新唐书》[8]记载:“西州交河郡,中都督府。”交河郡,北魏时高昌国置,治所在交河城(今新疆吐鲁番市西北二十里亚尔湖西)。唐贞观十四年(640年)改为交河道[39]。刘安志等[51]认为,从吐鲁番所出“唐天宝二年(743)交河郡市估案”[50]云:“苜蓿春茭壹束,上直钱陆文,次伍文,下肆文。”可以看出,苜蓿有价,可作为商品出售。在敦煌所出土的张君义两件文书中,其中文书(二)第2行末存蓿薗阵三字,刘安志[52]指出:“此蓿薗即苜蓿园。苜蓿乃是一种牧草,可供牛、马等牲口食用,在西州还可作为商品出售,苜蓿园就是专门种植苜蓿的场所。”

吐鲁番出土《唐開元某年西州蒲昌縣上西州户曹狀爲録申刈得苜蓿秋茭數事》[53],也是典型的县上州状。状称: “收得上件苜蓿、秋茭具束數如前,請處分者。秋刈得苜蓿、茭數,録”。吴丽娱[53]指出,这件文书钤有“蒲昌县之印”二处,其前8行是蒲昌县关于送交苜蓿、秋茭之事申州户曹的状文,第9行是另件牒。由第2~4行“状称”以下语得知,这件状文原来是下级关于收苜蓿、秋茭的报告,蒲昌县録后上申州户曹请求处分。从这些残缺的文书记录中可以窥视出,唐开元年间西州蒲昌县种有苜蓿,并由官方收购。

2.2 安西(龟兹)苜蓿

《旧唐书》[34]记载:“安西大都护府贞观十四年(640年),侯君集平高昌,置西州都护府治在西州。……三年五月,移安西府于龟兹国。旧安西府复为西州。”安西都护府,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平龟兹,移治所于龟兹都城(今新疆库车),统龟兹、疏勒、于闐、焉耆四镇。《新唐书》[8]记载:“四月癸卯,吐蕃陷龟兹拨换城。废安西四镇。”史为乐[39]指出,龟兹都督府,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置,属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伊逻卢城(今新疆库车县城东郊皮朗旧城)。庆昭蓉[54]认为,古代龟兹地区略相当于今阿克苏地区库车、沙雅、新和、拜城。庆昭蓉[54]根据出土文书《唐支用钱练帐》残片整理,对苜蓿有这样的记载:

1)支付手段: 铜钱——支付额:六文——事由:买苜蓿。

2)支付手段: 铜钱——支付额:八文——事由:买四束苜蓿。

3)支付手段: 铜钱——支付额:三文——事由:买三束苜蓿。

从另一个侧面也可看出,苜蓿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从而也说明在唐代安西(龟兹)一带有苜蓿种植。《大谷文书集成》[50]中的8074 号文书《安西(龟兹)差科簿》对苜蓿有如下记录(前欠):1)张遊艺 窦常清; 2)六人锄苜蓿。

刘安志等[51]指出,本件虽缺纪年,但属唐代文书应无疑义,为《安西(龟兹)职田文书》。首行两人不知服何役?第2行“六人锄苜蓿”,按“苜蓿”,乃是一种牧草,可供牛、马等牲口食用。“锄苜蓿”意指锄收苜蓿以供牲口,由吴兵马使两园家人负担,此6名家人均有名无姓,应是吴家的奴仆。欧阳询《艺文类聚》[26]记载,龟兹苜蓿示广地。由此可见,唐代龟兹一带苜蓿种植普遍。

2.3 毗沙(于闐)苜蓿

《旧唐书》[34]记载:“丙寅,以于闐为毗沙都督府”。林海村[55]在《唐于闐诸馆人马给粮历》记载了欣衡,他指出,欣衡之名已不见于现代地图,不过伯克撒母之北曰45公里的突厥语地名“必底列克乌塔哈”意为“有苜蓿的驿站”,欣衡驿馆似在此地。另外,在今墨玉县北喀瓦克乡的麻札塔格古戍堡,考古工作者的考察也证实当地城堡主要使用时期是唐代,且有佛教寺庙遗址和大量苜蓿、麦草、芦苇、糜子杆和驼、马、羊的粪便遗迹,可见居民不仅有军人,也有农牧民、僧侣等[56]。

2.4 渭河与黄河下游流域

缪启愉[28]指出:“唐韩鄂《四时纂要》采录的内容主要在北方,特别是苜蓿应该介绍渭河及黄河下游流域民间的苜蓿种植管理技术。”缪启愉[28]认为,《四时纂要·十月》曰:“买驴马京中”暗示着他的地域性,唐都长安,五代的后梁都开封、洛阳(后唐等亦都此两地),因此韩鄂的地区当在渭河及黄河下游一带。唐薛用弱[23]《集异记》记载:“唐连州刺史刘禹锡,贞元中,寓居荥泽(在今郑州西北古荥镇北—史为乐[39])。……亭东紫花苜蓿数亩。”这也说明唐郑州一带有苜蓿种植。唐苏敬《新修本草》[29]记载:“苜蓿,……长安中乃有苜蓿园”。《苜蓿赋》[45]抄录唐李商隐《茂陵》曰:“汉家天马出蒲梢,苜蓿榴花遍近郊。”茂陵位于今陕西省兴平市东北,咸阳市区西面,渭河北岸,与周至县隔渭河相望。张波[57]、耿华珠[58]指出,李商隐的《茂陵》诗,赞美了关中苜蓿榴花遍近郊的景象。张波[57]进一步指出,在隋唐苜蓿这种多年生牧草已被纳入农作制中,施行耕耘灌溉等大田栽培措施,使其产量品质不断提高,更加宜牧益人。张仲葛等[59]亦指出,因西汉的京都在长安,苜蓿种在“离宫别馆旁”,接近京都的关中群众首选学会了苜蓿种植技术,到唐关中苜蓿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栽培技术不断改进。苜蓿逐渐成为牛、猪等家畜的重要牧草以及人吃的蔬菜。

2.5 郢州苜蓿

郢州,西魏大统十七年(551年)置,治所在长寿县(今湖北钟祥市)。隋大业初改为竟陵郡。唐初复为郢州。贞观元年(627年)废。十七年(643)复置,移治京山县(今湖北京山县)。天宝初年(742年)改为富水郡。乾元初复为郢州,治所在长寿县(今钟祥市)[39]。

《唐会要》[36]记载:“开成四年(注:839年)正月。闲厩宫苑使柳正元奏。……郢州旧因御马。配给苜蓿丁三十人。每人每月纳资钱二贯文。都计七百二十贯文。今请全放。当管修武马坊田地。……郢州每年送苜蓿丁资钱。并请全放。实利疲甿。宜依。其修武马坊田地。” 这说明唐代在郢州就有苜蓿种植。

2.6 驿站苜蓿

2.6.1驿田苜蓿 自古以来唐驿站是最完备,最发达的,驿田是驿站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驿马的饲料田,犹牧监有之牧田也,用于种植驿马所需之苜蓿等草料田[4,60]。驿田亦叫牧田,《新唐书》[8]记载:“贞观中,初税草以给诸闲,而驿马有牧田。”唐杜佑《通典》[21]记载:“诸驿封田皆随近给,每马一匹给地四十亩。若驿侧有牧田之处,匹各减五亩。其传送马,每匹给田二十亩。”《册府元龟》[37]亦有同样的记载。《唐六典》[22]记载:“每驿皆置驿长一人,量驿之闲要以定其马数:都亭七十五疋,诸道之第一等减都亭之十五,第二、第三皆以十五为差,第四减十二,第五减六,第六减四,其马官给。”据此整理驿站等级如表2。

表2 驿站等级与规模Table 2 Grade and scale of relay station

《新唐书》[8]记载:“凡驿马,给地四顷,莳以苜蓿。”楼祖诒[60]指出:“依据《册府元龟》都亭驿应有驿田2880亩,道一等驿应有驿田2400亩,即4等驿田亦应有驿田720亩,驿田之性质与牧田同。”至所谓苜蓿者,《史记·大宛传》[1]记载:“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是苜蓿为饲马唯一草料,汉时始自大宛移植来中国,是驿田之莳以苜蓿专供马料,不作他用。楼祖诒[60]又指出:“《通典》与《册府元龟》所在相同,按驿田亩数寡多,大概每驿有地400亩莳以苜蓿,足敷马食之用。”刘广生等[61]亦持同样的观点。据《册府元龟》[37]记载, 唐代上等驿, 拥有驿田达2400亩, 下等驿也有驿田720亩。这些驿田, 用来种植苜蓿,以解决驿马的饲料问题, 其他收益也用作驿站的日常开支[62-63]。根据《唐六典》[22]记载的驿站马匹数量,最大的都亭驿站有驿马75匹,应有种植苜蓿等饲料的驿田3000亩,最小的驿站有驿马8匹,应有种植苜蓿等饲料的驿田320亩。吴淑玲[64]亦持同样的观点。《唐六典》[22]记载,“凡三十里一驿,天下凡一千六百三十有九所。二百六十所,一千二百九十七陆驿,八十六所水陆相兼。”从陆驿站分布与众寡,足见唐代苜蓿种植的规模之大、分布之广。

2.6.2《厩牧令》中的苜蓿 唐代的驿制度高度发达[4,31],对驿田与驿马苜蓿的种植与供应有明确的规定。《天圣令·厩牧令》中的唐27 就规定了驿田苜蓿种植与驿马苜蓿供应制度[66],现摘录如下:“诸当路州县置传马处,皆量事分番,于州县承直,以应急速。仍准承直马数,每马一疋,于州县侧近给官地四亩,供种苜蓿。当直之马,依例供饲。其州县跨带山泽,有草可求者,不在此例。其苜蓿,常令县司检校,仰耕転以时(手力均出养马之家),勿使荒秽,及有费损;非给传马,不得浪用。若给用不尽,亦任收茭草,拟至冬月,其比界传送使至,必知少乏者,亦即量给。”

3 苜蓿种植管理与利用

3.1 苜蓿种植的政府管理

据《隋书》[19]记载,“司农寺,掌仓市薪菜,园池果实。统平准、太仓、钩盾、典农、导官、梁州水次仓、石济水次仓、藉田等署令、丞。而钩盾又别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等六部丞。”由此看出,在隋朝设有掌管种植苜蓿的部门。《唐会要》[36]亦记载,“开成四年正月,闲厩宫苑使柳正元奏。……郢州旧因御马,配给苜蓿丁三十人,每人每月纳资钱二贯文。……郢州每年送苜蓿丁资钱,并请全放。”唐代有苜蓿丁,掌种苜蓿,以饲马等[67]。

3.2 苜蓿种植管理技术

隋杜台卿[18]《玉烛宝典》记载,牧宿子(注:即苜蓿)可在二月和七月播种。唐韩鄂[28]《四时纂要》亦云,七月“种苜蓿:畦种一如韭法,亦剪一遍,加粪,耙起,水浇。”八月“苜蓿,若不作畦种,即和麦种之不妨。一熟。”《四时纂要》[28]也指出了苜蓿在六月收获,同时也指出了苜蓿地秋冬季管理十二月,“烧苜蓿:苜蓿之地,此月烧之,讫,二年一度,耕垅外,根斩,覆土掩之,即不衰。”

3.3 苜蓿利用

3.3.1饲用 苜蓿自汉始入中原就得到多方面的用途,不仅可以作为牧草,可以入药,其嫩枝叶还可以作为蔬菜,花可作香料。《四时纂要》[28]记载:“紫花时,大益马。六月已后,勿用喂马;马喫著蛛網,吐水损马。”张说《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监牧颂德碑》[25]“莳茼麦、苜蓿一千九百顷,以茭蓄禦冬”。

3.3.2食用 根据敦煌出土文书《敦煌俗务名林》[68]记载,“大约有十几种蔬菜品种被记录在册,主要包括葱、蒜、蔓菁、菘、姜、生菜、萝卜、葫芦、苜蓿等。”唐杜佑[21]在《通典》中将苜蓿与竹根、黄米、粳米、糯米、蔓菁、胡瓜、冬瓜、瓠子等一起荐为新物,即新的食物。《通典》[21]记载:“荐新物皆以品物时新堪供进者。所司先送太常,令尚食相知拣择,仍以滋味与新物相宜者配之以荐,皆如上仪。”由此可知,苜蓿品物时新与滋味鲜美而被荐为新物。《四时纂要》[28]记载:“凡苜蓿,春食,作干菜,至益人。”唐苏敬《新修本草》[29]记载:“苜蓿,味苦,平,五毒。主安中,利人,可久食。长安中乃有苜蓿园,北人甚重此,江南人不甚是之,以无气味故也。”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30]亦记载:“苜蓿,味苦,涩,无毒。安中,利人四体,可久食。”

《唐摭言》[33]中讲了一个有关苜蓿的故事:唐代开元年间,长溪(今福建省霞浦)的薛令之很有才气,官至左庶子,入东宫为太子伴读,但是俸禄很低,生活过得很清苦,经常以苜蓿当菜又当饭。盘子里除了苜蓿还是苜蓿,于是他写了一首《自嘲》诗:“盘中何所有,苜蓿长阑干。饭涩匙难绾,羹稀筋易宽。只可谋朝夕,何由度岁寒。”

3.3.3药用 唐苏敬[29]《新修本草》记载:“苜蓿茎叶平,根寒。主热病,烦满,目黄赤,小便黄,酒疸。”捣取汁叶,服一升,令人吐利,即愈。唐孟诜[27]《食疗本草》亦记载,苜蓿 “利五脏,轻身健人。洗去脾胃间邪热气,通小肠热毒。” 唐王焘[69]《外台秘要》记载:“苜蓿、白蒿、牛蒡、地黃苗甚益人,長吃苜蓿雖微冷, 益人,堪久服。” 又记载;“此病(骨蒸之病)宜食煮飯、鹽豉、豆醬、燒薑、蔥韭、枸杞、苜蓿、苦菜、地黃、牛膝葉,並須煮爛食之。”另有记载:“患瘡唯宜煮飯,苜蓿鹽醬,又不得多食之。”

3.3.4香料 敦煌文书[70]《金光明最胜王经卷第七》记载“洗浴之法,当取香药三十二味,所谓:菖蒲、牛黄、苜蓿香、麝香、雄黄、合昏树、白及、芎、枸杞根、松脂、桂皮、香附子、沉香、旃檀、零陵香、丁子、郁金、婆律膏、笔香、竹香、细豆蔻、甘松、藿香、苇根香、吐脂、艾纳、安息香、芥子、马芹、龙花鬚、白胶、青木皆等分。” 晚唐五代时期敦煌香料消费,在《清泰四年(937年)马步都押衙陈某等牒》[71]中有明确记载,端午节赠送的礼品有香枣花、苜蓿香、菁苜香、艾、酒等,其中苜蓿香可能是苜蓿花,这说明敦煌有大量苜蓿栽培。郑炳林[72]亦认为,从这篇文书记载中可以看出,香枣花、苜蓿香、菁苜香和艾,实际上艾也是端午节农村经常使用经济香料。

4 小结

唐马业乃至邮驿业的发展带动了苜蓿的发展,同时苜蓿大规模的种植又支撑了马业和邮驿业的发展。马既是隋唐五代战时的工具,又是交通运输的工具,所以苜蓿不仅促进了当时国防事业的发展,而且也对交通运输做出了贡献。苜蓿至今仍是马不可或缺的牧草,也是马文化的重要组成要素。苜蓿与马的融合,不仅影响过去,而且也影响现在,还会影响将来。纵观隋唐五代苜蓿的发展,苜蓿除主要集中种植在8坊48监地域的陇右、关中、河东三道外,于闐(今和田一带)、安西(今阿克苏一带)和渭河与黄河下游流域乃至郢州等均有种植,其影响至今,目前这些地方仍是我国苜蓿主产区和优势区。在隋朝设有掌管种植苜蓿的部门,而到了唐代,为了保障驿田与驿马的发展,以律令制度对苜蓿种植进行了规定,并建立了以苜蓿为主的饲草基地,解决了冬季饲草这个大规模发展畜牧业的关键问题,可见当时官方对种植苜蓿的重视。与前期相比,这些管理措施是先进的,也是有效的,至今建立饲草基地仍是保障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苜蓿种植管理技术方面,仍沿用两汉魏晋南北朝的苜蓿分期种植技术,以及做畦播种技术,唐代开始重视苜蓿地秋冬季管理,并提出了烧苜蓿与苜蓿覆土技术,从而保障了苜蓿残茬清理和越冬,这与现代苜蓿的管理技术非常相似,说明我国古代就认识到了保护苜蓿越冬的重要性。在唐代我国就掌握了苜蓿最佳利用时期,“紫花时,大益马。”说明苜蓿开花时喂马最好,这与现代苜蓿收获利用理论与技术没有差别,当时这一利用技术堪称世界一流,这也是我国在苜蓿收获利用方面对世界的贡献。隋唐五代苜蓿虽已是往事,但它留下的技术文化遗产,影响至今。因此,应重视隋唐五代苜蓿技术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发掘利用,为当代苜蓿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文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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