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导师制度的若干思考
2018-09-17冯凌雁
冯凌雁
摘 要 博士生导师对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而当前博士生与导师矛盾频发,笔者通过对导师制度运行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对现行导师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思考与探讨,并就改革现行导师制度提出了相应建议,致力于构建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博士生导师制度,完善我国高端人才的培养方案。
关键词 博士生培养 博士生导师 导师制度 现状
中图分类号:D915.14 文献标识码:A
导师制度在我国高端人才的培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培养出了很多优秀的人才,提升了全民族的文化素质,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水平的发展。
1导师制度运行的现状
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博士生教育影响到国家科技,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博士生教育质量与博士生、导师、学校三方密切相连。
1.1导师在博士生培养中的作用
目前高校对博士生的培养体系主要是“导师责任制”,导师即是一个知识传授者,更是一个教育者,影响着博士生培养的整个环节,在博士的成长生涯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凯兹姆.赛力克在《博士教育中导师对于博士生的贡献一项定性研究》一文中认为,博士生导师对培养博士生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培养博士生学术研究能力和科学思维;培养博士生表达能力,与人合作交流的能力,工作的能力等,称职的导师为博士生们不仅提供学业指导,还提供职业指导,心理指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因此,导师不仅要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系统的专业知识,完善的学术研究和创新能力,娴熟的调动团队积极性的组织协调能力,更要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和道德力量来教导和引导学生,使学生在就读期间不仅学到知识,技术、学术研究方法,科研能力,更多的是在道德品质和职业情操上得到熏陶和提升,这些品质是支持一个人向前发展实施创新性研究的驱动力。
1.2学生与导师的关系
导师和博士生之间应该是互相尊重,公私分明,是一种传承,教学相长的关系。在求学期间,博士的科研、生活都与导师息息相关,大到研究课题的分配,学术论文的发表,奖学金评定,论文发表、顺利毕业乃至获得就业推荐等等,小到实验试剂的选择、生活费用的发放等导师都有绝对的决定权,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为了顺利地完成学业,会顺从甚至讨好老师。在社会浮躁风气的影响及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导师开办公司,把学生当成廉价高级劳动力,不能很好地锻炼出学生的创新能力,浪费了学生的时间,打击了博士的研究兴趣和动力。同时,不少博士生已达到毕业的要求,在没有生活费补贴的情况下,依然为导师承担很多与自己研究推进没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以至于很多博士生喊导师“老板”。
1.3学校对导师的管理
博士生教育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知识创新体系中战略地位突出,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2014年教育部公布了“红七条”,对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导师在晋升、资格准入上也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大学赋予了导师的指导和教学职责,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但准入资格重科研潜力,忽视导师教育责任心和教师品德方面的审核。学生、导师、学校沟通机制和监督体系缺失,学生权利没有制度保障。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决定着大学办学能力和水平的关键,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大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2现行导师制中存在的问题
2.1导师选聘机制不完善,队伍结构不合理
我国博导资格职称必须是教授,而且每一个职称层级的上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学术成就,因此成为博导,年龄也到了一定的阶段,由于受到高校职称晋级比例的限制,许多符合条件能力突出的中青年教师不能被聘用。2016年教育统计数据显示:45岁以下的青年博导只有3433人,占博导师资力量的21.5%,博导队伍结构不合理。有的高校某些专业博导与学生比甚至达到1:20,严重影响着博士生培养质量。一方面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许多优秀的青年教师不能被聘用,既影响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学校和学生的发展。
2.2导师对学生指导不够,毕业延期普遍
导师与所带学生比例越来越大,指导不力现象较为普遍,很多科研项目是 “多”、“快”, 有的博导没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 也没有充足的研究经费,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甚至出现多人争抢同一个课题的现象;有的导师专业学术能力不强,指导不力;有的导师社会职务很多,精力不够,忽视了与学生的有效交流;有的导师思想上出现误区,强化对博士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弱化对他们人格的塑造和人际关系的处理。博士学术研究刚起步,视野有限,如缺乏导师的必要指导容易在研究方向和方法上反复摸索,降低学术研究效率,同时由于人生经历简单,容易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弯路。我们现行的导师制,赋予了导师很大的自由决定权,博士生能否顺利毕业,几乎完全只取决于导师,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有些导师采取各种方法延长博士学习期限,以便做导师的廉价劳动力,如某大学个别专业每年按期毕业的学生只有20%,延期一年是普遍现象,最多延期的三年,当然博士延期的原因是多重的,然而不少延期博士没有收入来源,严重影响博士的发展和生活,侵犯了博士权利,同时也造成博士生教育水平下降和学术质量滑坡,浪费国家资源。
2.3导师角色定位不全,行为边界不清
学校对导师的角色定位和职责要求大多是固化在学业指导者的角色上,然而,教育不仅是进行知识传授,更重要的是促进人自我发展和完善,导师的个人品德、学术水平、人格特征都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导师是博士培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导师与博士的关系不仅仅是纯粹的教学关系,也是一种职业关系,目前导师与学生之间没有明确的“ 责 、 权 、 利 ” 界定,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没有具体的条文規定,没有划出红线和底线。
2.4导师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学生权利无保障
博士在入学时可以“双向选择,但导师一经确定,基本无权改换。
导师在资格遴选时有标准和制度,但获得导师资格后,考核评价制度就很薄弱。首先考核不全面。大多数只注重导师的科研成果,而忽视导师教学和博士生指导情况。其次考核缺乏力度。考核方式单一,奖罚制度不够全面,在没有违法的前提下,导师基本上是终身制。其三,导师权利缺乏有效的监督。学校不是真空地带,社会上的不良行为也会渗透到高校,小到帮助老师做一些与学术无关的个人私事,大到忍受个别老师的性骚扰行为以及更为恶劣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期网上曝光一系列导师违背师德和职业道德的行径无不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如诱骗女学生、实施性骚扰的吴春明、余万里、陈小武导师,导致学生自杀的沈阳副教授和王攀导师等等,为什么在网络曝光之前,学校没有发现? 一是学生没有合适的申诉渠道,没有途径和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二是导师犯错成本低。除犯法外,对导师的处理多采取避风头的权宜之计,事后不久,导师的生活一切如常。频繁出现的高校教师伤害学生事件,反映了高校导师评价体系缺少法律机制方面的保障。
3改革现行导师制度的建议
3.1建立多层次价值取向的导师聘用制,优化导师队伍
高校要提升博士生导师队伍的活力,应建立多层次价值导向的导师聘用和考核机制,综合考量师德表现,教学能力,学术能力和学术水平等因素,择优聘任。完善导师竟争机制和退出机制,提升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制度,创造条件,大胆取用没有资历但有潜力、有才华的青年教师,充实、优化导师队伍,使导师的数量和质量与博士规模相适应。
3.2创建“导师团队”负责制,改变博士生培养模式
我国高校博士生培养一直采用的是“单导师负责制”模式,随着“大科学”时代的到来,招生规模的扩大,以及导师个人决定权过大所带来的的一系列问题,应创建“导师团队”负责制。导师团队”由学科领域不同研究方向上的导师组成,明确团队内导师的职责,第一责任导师负责协调监督,多位导师共同指导一个博士生,拓展学生视野,促进学科之间的交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博士的论文开题报告、论文评审答辩,学术论文的发表、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团队内师生之间的交叉约束与监督,也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量化导师在教学、科研上的指导频率和内容,明确项目经费中博士劳务的比例,将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项目经费使用,博士按期毕业等情况作为导师的指导效果评价指标,并与导师资格、学校博士生招生数量、博士点的资格等挂钩,形成学生-导师-学校的培养责任链。
3.3完善学生权利保护制度,构建新型师生关系
树立平等的师生关系观念,借鉴法律合同的契约精神,导师与学生签订博士生培养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由于在双方关系中,研究生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合同的条款中,应明确导师职责和义务的实际履行。探索建立双向互选机制,导师可以选择博士,博士也可以选择导师,避免学生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特别是博士,对于自己不满意的导师可以要求更换,学校可根据导师履职情况进行评定,并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建立博士生申诉机制,允许学生对导师有违师德规范和法律的行为进行申诉,切实维护学生的权利。
3.4制定导学双方行为守则,营造良好的校园风气
在我国高校频繁曝出博士与导师发生矛盾冲突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拟定一个导学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设置与法律体系相承接的管理条例来杜绝导师失德,避免学生行为不端的现象。制定师生在教学、科研、生活、异性关系、做人底线等方面正常相处的清单,出台禁止师生恋的明文规定,性骚扰防范政策与处理指南等,做到立规在前。健全校园伤害防治体系,设置学生纠纷调解办公室专门受理校内师生争议的事件规定受理程序,标准、纪律等,将博士培养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营造风清气正、干净风雅的治学环境。
3.5健全导师考核评价机制,打破导师终身制
博导通过严格的遴选一经产生,基本上是终身制,这不利于学术发展,严重制约了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应引入优胜劣汰的竟争机制,以保证博士教育的健康发展。首先是完善考核评估指标,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要反应导师在教学、论文、成果、項目、科研经费、所指导博士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业绩。定性指标要反映导师培养博士生的教学情况、治学态度、师德师风、精力投入、指导力度等情况。其二是尝试创新评估方式。建立学生、学校、专家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向博士生发放网上问卷调查了解导师指导博士生的投入、业绩和评价,将学校管理、学生评价、与专家评估相结合。其三是建立合适有度的奖惩制度。在一个周期内对导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与导师晋升晋级和权利分配挂钩,对于考核优秀的导师,可增加其招生名额,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学校可以减少或暂停其继续招生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和谐有序、稳定持久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导师积极性和的创造性,建立高质量的导师队伍。
参考文献
[1] 阎威,陈改清.浅论我国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J].医学教育探索,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