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护航教育改革与发展
2018-09-12唐立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继续大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使我国教育越办越好、越办越强。
6月21日至22日,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主办的北京2018教育督导与评价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在会上作了主旨报告。
全面加强教育督导
深入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作为首善之区,北京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高度重视教育质量提升,高度重视加强教育督导,将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为实现政府教育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抓手。北京教育督导制度恢复重建30多年来,逐步形成了具有首善特点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模式,在推进履职、服务育人、提升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坚持强化职能,全面履行教育督导职责
北京较早建立了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制度。北京市委、市政府根据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赋予教育督导应有的职能,实施了若干重大項目督导评估,有效促进了政府履职,保障了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
1986年,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教育局督学室。1996年,市委决定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1999年,市政府颁布实施《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政府规章。
2007年,市政府任命了正局级专职主任,市教委主任不再兼任督导室主任,加强了对全市教育督导的领导和统筹。2015年,经市编办批复,市政府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全面加强,增至6个处室、29个编制。
根据教育督导职能职责,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市政府相关部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监测评价教育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情况,有效服务教育改革发展。
2.坚持协同联动,全面推进教育执法检查
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是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将督导执法检查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对各区政府和市属行业企业开展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和法定职责的落实。
在督导执法检查中,采取与市人大专门机构、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同联动、联合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检查效能。近年来,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协同作战,对全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配套工程建设、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学位资源供给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了督导执法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府职责的落实,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提供了有力保障。
3.坚持把握重点,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实施
在履职评估中,紧紧扣住基本职责,抓住重点难点,强化履职效能,通过综合督导、执法检查、专项督导、质量评估、过程监控等方式,推动重大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
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先后承担了“两基”检查验收、高标准巩固“普九”成果检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评估等重要任务,确保了全市薄弱学校改造、山区教育、千所完小验收、初中建设工程、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完成。1993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两基”目标;2015年,16个区一次性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验收。
在2020年前周期中,将重点推动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实施、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市属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以及中小学德育、美育、体育、实践育人等多项督导评估,全面推进政府教育职责履行。
4.坚持聚焦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履职绩效
教育质量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反映素质教育实施与发展的效果,通过学生获得和社会评价来呈现。教育质量既包括学校办学质量,也包括区域教育发展水平,最终体现为学生培养质量。教育督导必须始终聚焦质量,准确把握政府履职和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状态,准确把脉政府履职和学校教育教学状况、成效与问题,准确监测区域教育质量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效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全面促进教育治理、办学管理、教育教学和教育发展质量的不断提升。
全面落实《评价办法》
深化推动教育改革发展
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督导部门要全面准确把握《评价办法》的内涵实质与工作要求,把实施履职评估作为强化自身建设、检验履职能力、提升履职权威的重要机遇,切实抓实抓好。
1.建立长效实施工作方案
国家督导办从2018 年开始,每年都要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评估。
北京市成立了以市领导为组长的履职评估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统筹指导落实履职评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开展市级自查自评工作。建立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年报制度,在自查自评和市级督导评估基础上形成市政府履职情况报告,上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确保省级政府履职评估工作有效实施。
2.有效开展市级督导评估
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016年9月启动研制《对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方案》,跟踪国家研制工作进程。2017年初完成了《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与“国办文件”对标对表,优化形成北京《工作方案》,即将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北京《工作方案》充分体现国务院《评价办法》的内容要求,明确了市级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具体内容。
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从2018年开始,与国家同步全面启动实施对各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各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评,每五年接受一轮市级督导评估。
3.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
开展政府履职评估是促进政府履职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促进政府有效履职,破解各类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教育改革发展。要通过国家和市级履职评估,全面评价市区两级政府及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突出问题导向,找准症结因素,分类推动整改落实。对落实责任不够等显性问题,突出针对问题整改落实;对政策体制等深层问题,突出体制机制优化与治理改革、推进破解;对编制、规划等复杂问题,突出协调联动、统筹解决;对涉及综合改革等重大问题,纳入政府折子工程,市区政府督办推动解决。对各类教育矛盾问题,重在强化教育部门自身的主体责任,只有主动作为才能推动问题解决。要强化履职评估结果使用,建立实施公示公告、整改回查、考核问责、责任追究、奖惩挂钩等相关制度机制,切实推动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提高政府履职评估效能。
4.进一步探索完善履职评估
政府履职评估是个新事物,也是复杂系统工程,不可简单从事、一蹴而就,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一要加快推动督导立法。为开展政府履职评估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源基础,提供相应法律和政策支撑。
二要强化政府协调议事机构职能建设。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职能机构。
三要推进教育督导模式方法创新。互联网和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普及和广泛应用,为教育督导模式与方法手段创新提供了可靠资源。要建立功能完善的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提高现代教育督导的科学化水平。
四要切实加强履职评估的组织领导。要有效实施履职评估,首先要加强教育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起独立设置、独立行使职权的教育督导机构。要切实加强履职评估的组织领导,各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落实履职评估各项职责,实现履职评估目的和效果。履职评估结果的使用,更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视并加强组织领导。
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指导下,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北京市愿与兄弟省市携手并肩,共同探索,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