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重要论述
2018-09-11张昭
●张 昭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重大战略措施。目前学术界对于领导干部政德思想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主要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著作和重要讲话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阐释领导干部的政德建设。
一、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提出:从为官之德到为人民服务的政德
“官德”“为官之德”是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美德,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谈到官德的重要意义和价值。首次对为官之德的系统阐释是在1990年3月的《从政杂谈》中,后收录于《摆脱贫困》一书。在《从政杂谈》中,习近平同志强调“为官四要”中的第三条即是“为官之德”“为官之德在于清廉”,这种清廉的道德影响力不应该被低估,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上成为榜样,进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威信。除此之外,习近平同志还提出了为官之本、为官之理和为官之义的为官“三要”。在对领导干部的“德”进行界定时,习近平同志引用了毛泽东的观点来阐述:“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有工作能力,富于创新精神,能独立解决问题,在困难中不动摇,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2004年习近平同志又进一步详细总结官德的内涵、意义和实现方式等问题,指出“所谓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这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而官德的主要内容则是为民、务实和清廉,其中为民是核心、务实是基础、清廉是内在要求。
“政德”一词,习近平同志最早在2006年2月17日发表的《多读书,修政德》一文中提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为政以德、为政以廉、为政以民。”习近平同志在此已把为官之德与为政之德联系在一起论述:第一,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包含了丰富的政德、廉政和为政以德的思想,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继续发扬传承;第二,提升领导干部从政道德的最好途径是加强学习、读书修德,并做到知行合一;第三,要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境界要求,使一切有益的知识、廉洁的文化入脑入心,沉淀到广大党员干部的血液里,融会到从政行为中,做到修身慎行,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强调了广大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应加强政德思想建设之后,习近平同志又在2月20日和22日分别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激浊扬清正字当头”“敬业乐业为美德”。2007年2月7日,他在《做人与做官》一文中再次对领导干部的政德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引出做人与做官、修身与立德的关系,强调“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并警醒为政者反思中国历史长河中那些忽略政德问题的王朝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第二,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虽然也是一个普通人、普通百姓,但要会做人、做一个有高尚品德的人;第三,领导干部的特殊性在于其一言一行对社会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故应该把做人的过程看做是完善自我人格、夯实从政基石的过程,把做官的过程看做是提升政德境界、践行为民宗旨的过程。
2018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对领导干部的政德问题进行了阐述,“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除此之外,还对如何立政德以及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内涵进行了系统论述,阐述了三个不同顺序而又相互联系的重要内容,强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政德的宗旨和核心。从上述思想历程可见,习近平同志分别论述了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和道德对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指明了在从政实践中应树立什么样的政德观以及如何树立政德观,还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思想修养、廉政建设以及工作作风、职责、态度和方法等实际问题进行了阐述,对领导干部的政德建设进行了理论化和系统化的论述,从而形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德建设体系。
二、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统一性和创新性:政治领域中道德的共性与个性
习近平总书记既从宏观上把握了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意义、动机、方法和目的等问题,又从微观层面阐述了领导干部面临的具体实践问题,这主要源于他一步步从知青开始经历的长时间磨练、经验的积累和岗位职位的变换,拥有“遍及村、县(地)、省(直辖市)和中央党政军主要岗位的经历”。
领导干部首先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在社会中生活,其次才是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作为为党、国家和人民奉献和服务的公仆。因此,领导干部首先应具备普通公民的基本道德品质,这些基本的道德品质即是领导干部政德的共性基础,没有这些共性道德就不会有其独有的政德“个性”。当领导干部公民与公仆的两种身份合二为一时,领导干部的身份及其个性道德就优先体现在其公仆身份上,“政德”就成为领导干部在政治空间场域中展示出来的综合道德品质,“共性的道德”成为底色,“个性的政德”成为特色,即便是处于非政治性的私人场域中的家庭,都必须优先考虑是否符合政德、是否影响政德。领导干部政德的优先性来源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工作的特殊性和地位的特殊性等构成的“政治个性”,体现为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公民既应遵守普遍意义上的共性道德,又要高标准地要求自己遵守特殊性的政德。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重要论述的创新性体现在其对政德内涵的阐释之中。政德统领着大德、公德和私德,后三者共同构成政德的内涵。立政德首先要明大德。何为“明”?“明”作为一种能力和品质,在古代主要有“知常曰明”“自知者明”“见小曰明”的含义。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语境中,明主要指的是洞悉和明察党和国家对自己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政治要求(包括政治信仰、政治忠诚),并把这种政治要求内化到灵魂之中,外化到具体的从政实践中。大德所包含的三方面内容之中,理想信念又是大德之中的首要之德,统领着党性修养和旗帜鲜明的大是大非观,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才能炼就金刚不坏之身,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才能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同时,这也是好干部的第一位标准。何为“大”?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大是大非观三方面的主要内容相对于公德和私德来讲具有绝对优先性地位,关系着领导干部的根本,正因为如此,明大德是领导干部在思想和行动实践中遵守公仆身份的特殊性对自己的特殊政治要求,即政德的首要体现,这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内在政治精神和外在政治实践的体现。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就必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更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灵魂和精神追求。“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无论是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旗帜鲜明的大是大非观,其最终目的都是更好地构建为人民服务的政德思想。因此,领导干部的政治性身份、责任和工作性质决定其必须把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旗帜鲜明的大是大非观作为政德的首位。
在明确了大德的前提之下,领导干部公德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守公德即坚守公德的原则和底线,其内涵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为民、务实和清廉的官德思想:为民是公德的目的和核心,务实是方法、态度和有效途经,清廉是始终如一地坚守的原则和底线。如何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公德内涵?一般意义上的公德很好理解,作为政德意义之下的公德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对待公权力、使用公权力以及对待人民的过程中坚守的准则,即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的日常工作都需要恪守执政为民、立党为公、严以用权,把牢底线,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少数领导干部忘记了入党的初心和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初心,在思想上、工作上出现了懈怠、攀比、蜕变,淡忘了自己作为“人民公仆”的角色和身份,更把为人民服务和奉献的公德使命淡忘,开始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财富,进行权钱交易,把立党为公、为人民服务、清廉执政的党性原则和理想信念抛诸脑后。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了清廉对于领导干部政德品质的重要意义:“清廉”作为领导干部的内在本质要求,既是党对优秀传统廉政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还是现阶段廉政作风建设的目标和核心任务,清廉从政、政治清明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是政德建设的主要目标。
而之所以把领导干部的“私德”纳入到政德的范畴之中,就是因为领导干部的私德会极大地影响到个人的大德和公德,私德是领导干部公德和大德的基础。如果领导干部没有政治性身份而仅仅是一个普通公民,那么个人之私德属于私人领域而不会被纳入政德范畴,但领导干部政治性身份的特殊性就要求个人之私德必须纳入到政德的范畴之中,因为私德涉及到领导干部的个人兴趣、爱好、习惯及个人作风、家庭作风。在私人领域中,领导干部容易放松警惕和戒备之心,容易被腐蚀,这些私人问题是可以影响其政德的。
三、新时代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要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新时代领导干部的政德与传统的为官之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对优秀传统廉政思想、优秀政德思想有继承也有创新。其理论意义在于创新和发展了中国传统为政以德的思想,提出了新时代下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新内涵和新标准,是领导干部不忘初心、勇往直前的重要思想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把领导干部的身份定位为“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公仆”,要求领导干部“守土有责”。2003年11月24日发表的《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指出,领导干部要想在群众心目中留下一点“影”“声”和“影响”,就要“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努力为人民多作贡献,而绝不能靠作秀、取宠、讨巧,博取一些廉价的掌声”。2007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曾专门发表《主仆关系不容颠倒》的文章,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领导干部的主人”,对这二者关系的认识,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如此定位是为了确保党的宗旨不会随着党长期执政而改变,不会因为领导干部从政时间的长短而改变。习近平总书记还曾多次明确指出,领导干部从政做官的目的不是为了光宗耀祖,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党、人民和国家的利益,而决定领导干部从政动机的内在决定性因素则是理想信念,也即“明大德”内涵中的首位。“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政德建设重要论述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对领导干部政德内涵的层次划分、领导干部身份和工作的界定、突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和加强对领导干部政治性的要求。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贯彻落实党的要求进程中担当着重要责任,发挥着模范带头的“领头”与“引导”作用,其政德思想水平决定着自身的工作能力、工作动机与工作态度。习近平总书记从对领导干部工作的全面审视、对党目前面临的任务的综合判断和对反腐败治理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野出发提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理论,在当前的国情和党情之下,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首先,通过提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政德加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领导干部的政德与从政实践之间的关系,重申了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大是大非观对于领导干部的重要性,以此警醒和激发领导干部的内在驱动力,增强党性,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其次,对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为社会树立正确的道德风向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和处理腐败问题,加强了对腐败问题的惩处、监督力度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领导干部的政德建设则是从内部构建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而且是极为重要的“第一道防线”,私德不严、公德不守、大德不明,则腐败问题容易滋生且不易根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难以可持续发展。“思想腐败”是贪污腐败行为的先导,加强政德思想建设为廉洁从政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可以为社会树立良好的道德模范、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再次,领导干部树立政德思想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素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从领导干部的政德思想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的关系来看,领导干部的政德思想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与现实的双重维度阐述了领导干部立政德的重要意义。
四、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保障: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与传统的政德思想相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注重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塑造的同时,也更注重通过党性教育和修炼、党规党纪的监督和制约以及法律的惩处来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德思想的培养。领导干部政德思想的养成除了需要通过读书学习以及育、考、评之外,还需要强有力的外在保障。党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所规定的规范和规则、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领导干部要时刻遵守的,不遵守党规党纪,政德就无从谈起。“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领导干部立政德的系统建设中,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外部把政德思想内化为领导干部的内在理想信念和原则,督促领导干部贯彻和落实政德的各项要求,进而全面系统地把政德从思想层面外化为具体的实践和行动,这也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明大德的重要途径和守公德、严私德的重要保障。面临“四大危险”“四大考验”以及当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迷失、信仰缺失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强调党要管党和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的首要武器则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