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院发展增后劲
2018-09-11
从2013年起,福建省三明市实行院长和医技人员目标年薪制。在此基础上,2015年开始,实行公立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旨在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
打破旧制工资总额仅与医务收入关联
要遏制公立医院的逐利性,回归公益性,必须改革现行的绩效分配制度,加大精细化管理。因此,从2013年起,三明市创新了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将医院总收入结构分为三块,即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诊察护理床位以及手术治疗收入。医院人员工资总额计算仅与医务性收入挂钩,切断医院人员工资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的直接联系,进而遏制大检查、大化验、大药方的现象。
从2016年开始,三明又把床位收入、不计费耗材收入剔除,要求医院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从“以药补医”转变为“以技养医”,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工资总额的多少与院长的考核得分挂钩,使对院长的考核成为对医院的考核。由市医改领导小组考核后,核定的医疗机构工资总额,由院长自主分配,医务人员的薪酬全部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发放,实行编内编外人员同工同酬。
同时,严格规定工资总额的分配结构,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的分配分别占工资总额的50%、40%、10%,把握好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人员的最高年薪比例。严格执行“两条红线、一条底线”的原则:“两条红线”,即不得突破核定的工资总额,不得亏损兑现工资总额;“一条底线”,即当医院无法兑现医护人员档案工资时,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足,保证档案工资发放。
建立新规院长年薪与全院总额挂钩
年薪制是三明医改最初最受关注的举措。从2017年起,院长年薪在原来基础上又增长了15%,最高达40.3万元。院长年薪制的发放也进行了调整,虽然年薪仍然由同级财政全额支付,但具体发放改为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再由卫生计生部门每月预发基本年薪,每年7月预发全年薪酬的一半,待年度考核后再进行总结算。
三明还不断完善院长的考核机制。由市医改领导小组每年制定《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及总会计师年薪制考核办法》,引导医院正确办医方向,采取定性与定量、年度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方式,从医院服务评价、医院管理等6大类40项指标,按百分制在每年年终统一由市医改领导小组组织对医院院长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院长年薪由对医院院长履职情况和综合考核结果来确定。院长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综合得分,分4个级别。考核结果既作为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还与全院工资总额相挂钩。
激发活力推行计算工分制
除了院长,三明还试行了医生(技师、临床药师)目标年薪制。从2013年1月起,参考国际上通常医生收入高于社会一般平均收入3倍~5倍的惯例,对全市22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在职聘用临床医师类、技师类医务人员,按照级别和岗位,实行不同等级年薪,提高医生的合法收入和待遇。
三明还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创新并实施全员目标年薪和院内收入分配联动改革,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收入分配格局。基础工分由职务工分、职称工分、工龄工分构成,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基础工分比例不超过工分总额30%。工作量工分以门(急)诊人次数、出院人次数、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职能部门和岗位职责要求,计算各科室、各部门不同单元的工分数量。奖惩工分包含医疗质量、帮扶基层、救援任务、患者满意度、药占比、医疗纠纷等项目。严禁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指标计算工作量工分。
此外,三明要求医院必须对本院上一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院内公示,让每位职工相互了解薪酬发放情况,体现公平、公正、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逐步实现“三个回归”。
注重效益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
为了提高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益,三明还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在县级以上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所聘任总会计师不核编、不定行政级别,相当于公立医院的行政副职,主要承担医院财务、成本、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等职责。总会计师也实行年薪制,年薪收入根据院长考核得分和总会计师考核得分,由同级财政拨付发放。
此外,三明还强化医院结余管理,规定医院年度收入分配后结余资金的管理办法,分别提取事业发展基金90%,职工福利基金5%,奖励基金5%,并明确各种基金相对应的支付范围和目的。同时,加强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实行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完善财务报表,明确各项收入、支出和结余,加强基本建设、设备购置、运行经费监管,提高医院运行效益。
通过6年的改革实践,三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群众看病负担明显减轻,全市22家公立医院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次均费用由改革前2011年的6553元下降到2017年的5593元。公立医院人均收入大幅提高,全市22家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由改革前2011年3.82亿元,增加到改革后2016年9.83亿元,改革5年工资总额增加157.33%。医院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在赡养比逐年下降的情况下,医保基金扭亏为盈,连续5年保持盈余。病人转外就医比率下降,改革前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患者转外就医住院人次为7.34%,而改革后2012年至2017年分别为6.72%、6.83%、7.12%、7.02%、6.34%、6.84%。通过改革前后对比说明,没有因为改革导致病人流向出现异常。医院得到可持续发展,医疗水平得到提高,改革后微创手术、腔镜手术成倍增长,医疗护理质量显著提高,人才队伍保持稳定,为医院发展增强了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