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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任务、路径和举措(上)

2018-09-10杜人淮徐宇

中国军转民 2018年12期
关键词:民品军品国防工业

杜人淮 徐宇

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不仅指明了我国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行动路线图,而且明确了通过推动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指出“坚持制造业发展全国一盘棋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创新发展方向,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推动制造业整体水平提升”,并强调要“稳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国防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先进制造业的典型代表,也是制造强国战略的极其重要推动力量。破除制造业军民分离发展格局,推进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把军工制造业与民用制造业结合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国家制造业体系,有助于更好发挥国防工业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快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

一、任务要求

为了推动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我国确立了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建设制造强国的主要任务。国防工业是先进制造业,推动国防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以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作为重要导向,按照国家制造强国战略任务要求,加快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增强工业基础能力,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优化,提高我国制造业国际化水平,使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发展与建设制造强国的任务要求相契合。

(一)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是第一生产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需“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创新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因此,提高制造业整体水平,抢占制造业发展制高点,必须提升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虽然中国已经成为制造大国,但中国制造业在国际产业链上仍位于中低端水平,长久以来中国制造业一直以廉价劳动力作为核心竞争力,不仅所获得的利润较薄,而且经常面临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调查等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干扰,且极易受到国际经济波动的冲击。造成这类现象的主因主要是我国制造业创新能力和水平低下,缺乏拥有足够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要把提升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摆在核心位置,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军民企业为主体、军民市场为导向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加大对军民协同创新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军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军民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有效整合和聚力军工民用创新力量,加快突破制约我国制造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特别是军民共性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促进我国制造业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走向高端,推动我国制造业由依靠资源和廉价劳动力为主的传统发展模式向以创新驱动为主的新型发展模式转型。

(二)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是我国新型工业化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制造强国和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即使已经完成工业化的发达国家,也相继提出了通过更高水平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发展的国家战略,如德国的“工业4.0”、美国的“再工业化战略”、法国的“新工业法国战略”等,旨在加快促进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不仅要深化国防工业自身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军工产品全生命周期、客户关系、供应链管理和企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军工产品制造信息化水平,而且需要充分发挥国防工业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优势,通过技术军转民用和扩散提升军民信息技术、制造技术水平,助力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需以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着力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工厂(车间)等推进产品智能制造,着力开发和生产军民智能装备(产品),从而加快提高军工产品和民用产品的制造能力和水平。

(三)增强工业基础能力

工业基础能力是制约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升制造业水平的有力支撑。长期以来,我国制造业领域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统称“四基”)等比较薄弱,同世界制造强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制造业发展水平的提升。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客观上需要推进工业基础能力建设的军民融合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国防工业的安全导向和政策倾斜所获得的基础能力优势,推进民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又要充分发挥民用工业的体制优势和开放优势,促进国防工业基础能力建设,进而实现国防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和民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优势互补、协调互动,不断增强国家工业基础能力。为此,政府需要统筹好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并将促进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基础能力融合发展纳入国家相关战略规划,特别是要明确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防工业也需增强自身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基础能力共建共享,通过军民协同攻关着力解决制约工业基础能力建设的重大瓶颈等问题。

(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

建设制造强国和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抓准、抓住制约我国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实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要充分发挥国防工业的产业优势和军民融合的聚力优势,引导和推动军民军地先进技术、人才、资源、资金等流向制造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推动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力求使对国民经济、国防和军队建设及人民生活休戚相关的重点产业得到快速有效发展。当前,主要是要加快推动航空航天装备、通信网络装备、电力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突破发展,特别是要重点突破电子信息、卫星及应用、航空发动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比较适宜军民一体化发展的产业。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既要增强优势,又要补齐短板,确保重点领域的先进性和竞争力。

(五)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优化

制造业结构是衡量制造强国的重要指标,制造业结构是否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制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果,关系到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关系到国家安全与发展大局。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要推动军民制造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通过军用技术的民用转化、民用技术的军事利用和军民技术的扩散效应,以及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特指以民品科研生产和民用服务等为主的企业)的协同创新,加快推进先进、高端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产业,并对高新技术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成本的中低端产业进行改造,使中低端产业迈向中高端;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逐步化解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的产能过剩矛盾,也就是一方面通过“民参军”(参与军工产品制造)化解民用工业产能过剩矛盾,提升军品生产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军转民”“军参民”化解国防工业产能过剩矛盾,提升军品制造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从而达到去除无效产能或供给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军民企业重构,通过军工关联企业的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整合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军民融合企业集团或较高水平的军民融合企业集群,使制造业结构更趋合理和优化。

(六)提高制造业国际化水平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制造业发展越来越深度融入国家产业链分工体系,制造业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已成为衡量制造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提高制造业国际化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制造业国际分工,通过“引进来”消化吸收国外制造业先进技术提升制造业水平,通过“走出去”利用国外资源和市场支撑制造业发展,通过制造业的国际间合作全面提升制造业水平,从而提高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要打通国际军品民品两大市场,主动融入到国际军品和民品生产制造两大分工体系中,推动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国际化布局。通过强化国际和区域合作不断获取军民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管理等,鼓励向国外适度转移军民先进技术、高端装备、优势产能等,不断开拓国际军品民品市场。同时,通过利用全球资源和业务流程再造等重新整合国防工业产业链,逐步建立健全全球军民生产和运营体系,既要积极推进先进武器等防务产品和技术国际化,又要大力推动火箭、卫星、船舶、核电、高铁等军民两用或民用产品和技术国际化,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制造业国际化水平。为此,国防工业不仅要破除国际化进程中较为单一的军品生产和贸易格局,不断提高自身军民一体化水平,而且需破除国际化进程中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相互分割的生产和贸易格局,推动军民资源共享,强化军民生产合作,加强军民协同创新,合力打造国际品牌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快提升我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实现路径

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实现军用和民用制造资源的相互融通和共享共用,军品生产制造与民品生产制造的相互兼顾和一体发展,军品制造主体与民品制造主体的相互协调和互动发展等,而这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的路径来实现。总体上讲,其路径实现主要有军工企业主导推进、军民协同推进、市场需求牵引推进和政策引导推进等。

(一)军工企业主导推进

军工企业主导推进,就是军工企业利用自身在某些行业或某些产品制造领域存在的独特优势,作为主动和先导的发起者推动军用民用制造资源互通共享,军品制造与民品制造相互渗透兼容,军品制造主体与民品制造主体协调互动,进而推进国家制造业的整体提升。军工企业主导推动军民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和壮大军民融合(结合)产业。利用军工技术、人才、设备和产业优势,按照产业关联性要求优先发展同军工企业军品结构相似、技术相通和基础较好的军民融合产业,如民用核能、民用飞机、民用船舶、民用电子等等,利用軍工制造优势通过关联产品(军民两用品和民用产品)系列化开发、标准化设计、产业化转化和规模化生产等,加快提升相关产业的制造水平。二是广泛引入优势民用企业参与军工企业军品研制生产。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对制造能力和水平技术标准高、质量要求严等特点,加快提升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民用企业制造水平。三是积极参与民用企业产品研制生产活动。通过军工先进技术向民用领域的转移和对民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等,提升有关民用企业的制造水平。四是鼓励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相互参与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改革。既要积极鼓励民用企业参与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改革,又要积极鼓励军工企业参与民用企业的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兼并重组和优势互补,从而不断提升相关企业制造水平。

(二)军民企业协调推进

军民企业协调推进,就是充分发挥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各自的比较优势,通过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平等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等方式,共同推动军用民用制造资源互通共享,军品制造与民品制造相互兼容,军品制造主体与民品制造主体协调互动,进而推进国家制造业的整体提升。军民企业协调推进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要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协调推进军民企业共建共享共融。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可利用各自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信息和产品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通过互通有无、优势互补等方式共建制造车间、工厂和生产线等,充分共享设备、设施和人才等制造资源,共用实验、试验、检测、加工、装配等平台,最大限度地推动生产制造的军民产品互通互用,制造过程的军民企业交流渗透,不断提高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制造水平。二是协调推进军品民品制造全产业链分工协作。完整意义上的制造业应当包括制造资源供应和制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营销、服务等在内的整个制造产业链,即全产业链。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在军品和民品制造全产业链中都有自身的比较优势,可充分发挥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在军品和民品制造全产业链中不同环节的比较优势,通过合理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从而不断提高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制造水平。比如,在产品的生产环节,军工企业可专司于军品的关键技术、型号、系统、部件,重点抓好关键产品生产,各种非关键的中间产品生产转交或外包给生产技术好、生产能力强的民用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效益。三是协调推进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通过军民现有的或军民合建技术研发中心和技术转让中心,合作研发军民两用技术,协作推进两用技术商业化,缩短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与应用周期,使之尽快应用于军品与民品制造,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提升整体制造水平。

(三)市场需求牵引推进

市场需求牵引推进,就是通过发挥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市场机制作用,依靠军品市场和民品市场的需求牵引,引导优势民用企业广泛参与军品制造,军工企业广泛参与民品制造,从而推动制造资源在军品制造企业和民品制造企业之间合理流动,促进军品民品制造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军品民品制造业互动发展,从而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通过市场需求牵引推进军品制造和民品制造深度融合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需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好“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中央对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军工企业既要适应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发展需要,同时也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这就需要打破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自成体系、自我封闭、重复建设格局,破除制度性壁垒和政策性障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激发活力,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军用民用原材料、设备、人才、资金等制造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调动军品民品制造企业积极性,推动军品民品制造的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大协作,提高军品民品制造效率和水平。二是建立靈活高效的军品民品制造信息沟通机制,有效把握市场需求动态。为了充分发挥市场需求牵引作用和市场机制激励作用,使军品民品制造企业能够及时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动态,有必要建立军品民品制造信息沟通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项目对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关键是要对军工技术产品进行详细分类,凡是不触及核心利益和未列入保密范围的技术产品信息,需充分向民用企业开放交流,凡是触及核心利益或列入保密范围技术产品信息,按照要求向具备相应资质民用企业开放交流。三是拓展市场需求范围,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我国部分军工民用制造企业在国内市场面临的产能过剩问题较突出,但在国际市场仍具有巨大潜在需求,积极开拓国际军品民品市场,开展军民技术国际交流合作,不仅可有效缓解军工民用制造企业产能过剩问题,而且有助于提升制造业水平。

(四)制度安排引导推进

制度安排引导推进,就是从长远和全局高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战略规划、激励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通过提供制度导向、制度激励和制度规范等推进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军民制造业融合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制造业整体水平。通过制度安排引导推进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需要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切实发挥好制度安排的规范、引导和调控作用。出台的相关战略规划、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既要能够有效规范、引导和调控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又要能够有效规范、引导和调控制造业整体水平的提升,诸如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新兴产业、高端制造等规划(或军民融合规划),军民重点项目(或军民融合重点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投入、税收等政策,都应尽量纳入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相关内容和要求。二是通过优化制度设计解决制度性壁垒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的制度设计,还存在诸多制度性壁垒问题。比如,国防工业“军转民”存在的保密制度、军标制度等过宽过严问题,致使军工制造优势难以有效转化为国家制造强势;“民参军”也存在着进入门槛过高等许多制度性壁垒,且民企参与军品制造在税收、价格核算等方面还难以享受军工企业的平等待遇,使民用制造优势难以助力军工制造发展,这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因而,需要深化制度改革和优化制度设计,畅通军工制造和民用制造融合发展渠道,促进军工制造和民用制造协调互动发展。三要着力补齐军民制造业发展的短板。制造业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制造业的短板决定的,我国军工制造业和民用制造业还面临许多短板问题,并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许多关键原材料、关键元器件、关键工作母机、关键软件和关键技术等仍受制于人,不仅严重威胁国家安全,而且严重影响制造业发展水平。为此,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激励政策等引导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双向开放、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协同创新,加快突破制造业发展瓶颈,从而不断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未完待续)

[注:本文系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防工业发展的军民融合战略研究”(项目编号:12BJY077)和2017年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习近平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编号:17WTA014)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杜人淮,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徐宇,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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