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家黄鸣龙致朱家骅函札六通考释
2018-09-10周雷鸣许承梁佳威李镇铭方正
周雷鸣 许承 梁佳威 李镇铭 方正
[摘要]本文整理刊布黄鸣龙于1941至1948年间致朱家骅的六封信。其内容涉及黄鸣龙抗战时期在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期间,对薪金和所务的意见、研究工作、设立药学研究所的建议、推荐助手赴美任教、为家人谋职以及在美研究等情况。文中引证相关档案等史料,考释六封信的写作背景和内容,为了解这一时期黄鸣龙的生活境况、学术研究及与朱家骅的关系,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关键词]黄鸣龙朱家骅中央研究院
黄鸣龙(1898—1979),江苏扬州人,有机化学家、药学家,我国甾体药物工业的奠基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955年)。1918年,毕业于浙江公立医药专门学校①药科,次年赴欧留学,入瑞士苏黎世大学化学研究院学习,继转入柏林大学药学研究院深造,1924年获该校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浙江公立医药专门学校药科主任及教授、浙江省卫生试验所化验室主任、卫生署技正及化学部主任等职。1934年再度出国研究,先后在德国卫慈堡大学化学研究所、先灵药厂研究院、英国密得塞斯医院医学院生物化学研究所,任访问教授、研究员。1940年回国后,任中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研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兼任西南联大教授。1945年赴美,先后在哈佛大学化学系、默克药厂,任访问教授、研究员。1952年,冲破阻挠,以讲学为名,绕道欧洲回国,先后任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员兼化学系主任、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员。[1]
因学缘、地缘的关系,黄鸣龙与朱家骅②颇有渊源,关系密切。就学缘而言,他们是先后毕业于柏林大学的博士校友、留德生中的翘楚。就地缘而言,黄鸣龙虽为江苏人,但在浙江读书、任职多年,与出生于吴兴、曾任浙江省民政厅长、省主席的朱家骅,不仅有着地域上的亲近感,且有工作上的隶属关系。不仅如此,黄鸣龙二哥黄胜白③,与朱家骅同毕业于同济德文医工学校,曾任浙江省卫生实验处处长、浙江战时救护学校校长等职;三哥黄鸣驹④与黄鸣龙有着大致相同的求学、任职经历——就读、任教于浙江公立医药专门学校药科,两度留德,任职于浙江省卫生试验所。朱家骅身居高位,是民国时期学者从政的典型人物。他利用其在政界的权势和威望,推动国家学术文教事业发展,求贤若渴,作育人才,不遗余力。他对“黄氏三杰”的药学专长和贡献颇为赞赏,对黄鸣龙的学术才华尤为推重。
黄鸣龙致朱家骅六封信收藏于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的朱家骅档案中,未曾公开发表。兹录如下,略作考释。
一
骝先学长先生惠鉴:
五月十八日大教敬悉。弟近已开始作实验工作,惟药品缺乏,杂志疏散他处,加之时逃警报,颇感不便耳。
蒙以待遇微薄一节相劝勉,感刻异常。弟早知研究院最高薪金不过六百,当然不及国外及上海药厂中待遇为佳。然国难时期,只求能为国家服务,不应计及待遇也。不过叔永⑤先生对弟之资格及国内服务年限,以及化学上研究之成绩,似仍不明悉。闻拟定弟之薪金为四百八十元,而所中月薪五百者,其资格以及研究工作成绩俱在弟之下。当弟于十六年前在东南大学演讲时,彼在该校尚未毕业,彼回国后并未在其他学界或国立机关服务。叔永先生为科学界前辈,但对化学已甚隔膜,且对留德者之经历亦不详悉,科学上之贡献更难了然。弟敢言,国内常读化学杂志之化学家俱知弟之成绩。弟一向极不主张存有派别观念,甚希望主其事者,不分留学国别或统系主张。弟此来专以工作为目的,极力避免人事纠纷,即此函亦敢请勿转示叔永先生,以免发生误会。国难时期,如同事有意见则极无谓,合则留,不合则去,好在弟仍可再往国外服务也。弟本不愿以私人微末上干视听,今既蒙提及待遇一节,又忝在知交,故敢以下见奉闻。且家兄胜白迩来经济窘迫,弟家眷儿女在上海不容不兼顾,即弟之月薪为五百五十或六百,亦仍极窘迫。不过名位若正,生活可以困苦维持,国难时期即应知足矣。兹闻弟所开经历已寄总办事处审核,故敢乞台从转商叔永先生,根据弟之资格及历年来研究成绩,拟定待遇。但弟不愿因此而发生误会,故请不说及弟意为佳。待遇有关名位,名位既正,则以后一切事俱可牺牲忍耐,专求安心工作,绝不愿再以私人琐屑上干听闻矣。谨布区区,千乞鉴原为祷。专函。敬请
公安
弟黄鸣龙拜上
六月八日
此信落款仅署月日,未署年份。据内容推断写于1941年。
抗战全面爆发后,黄鸣龙于1940年从英国回到上海,被聘为中研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此时,原在上海的化学所西迁至昆明。因迁昆设备、仪器简陋,加之经費缺乏,化学所于1940年10月告知准备前往昆明就职的黄鸣龙,就该所留沪药品选择一部分携往昆明,不必新购。[2]次年1月31日,黄鸣龙电告中研院代理院长朱家骅,将携带一部分药料,经香港沙鱼涌赴滇,请托经济部长翁文灏,电告资源委员会驻港办事处沿途予以协助。[3]4月20日黄鸣龙到达昆明,不久接到朱家骅“五月十八日大教”,遂有此复信。
因昆明遭到日军持续轰炸,化学所拟迁往四川,遂将大部分图书资料装箱疏散,以备搬迁,加之药品缺乏,故黄鸣龙到昆工作后,“颇感不便耳”。
抗战时期,国家财政异常竭蹶,中研院大幅减员,薪金打折发放。据1941年4月28日修正公布的《国立中央研究院研究所职员薪给章程》,研究员月薪320至600元,分9级;各所职员薪给根据经费情况及研究成绩,于每会计年度末,由所长呈请院长核办。[4]黄鸣龙得知所长任鸿隽为其拟定的月薪为480元,认为依自己的资历和研究成绩,此数太少,难以供养在沪逃难的家眷及补助其兄黄胜白。因此,尽管朱家骅“以待遇微薄一节相劝勉”,但他仍希望朱转商任鸿隽,重新拟定月薪。
信中“所中月薪五百者”,为化学所研究员吴学周⑥。黄鸣龙认为吴之资历及研究成绩均在其下,而月薪高于自己;所长任鸿隽虽为科学界前辈,“但对化学已甚隔膜”,对其研究成绩并不了解。黄鸣龙获博士学位早吴学周约7年,二度出国,曾在国外大学、研究机构、药厂作研究,并在国家级、省级卫生行政机构及高校任职、任教,学术履历和工作经验丰富,其成绩和贡献也是多方面。如就学术资历而言,确在吴学周之上。但吴学周在哈佛大学留学期间即发表论文6篇,在学界展露头角;入职中研院后,于1935至1937年间发表论文10篇,成果颇丰。抗战全面爆发后,因研究被迫中断,仅于1938年发表1篇论文[5],实为时局所限。此时,吴学周任化学所研究员已有8年,先后代理庄长恭、任鸿隽两任所长主持所务,筹划化学所搬迁及在昆重建,其对化学所乃至中研院的贡献,自不待言。黄鸣龙初到化学所,对“实情”不甚了解,感到不公,也在情理之中。
信中“弟一向极不主张存有派别观念”一句,意指国内学界存在的英美派与德日派的留学派别之争。因任鸿隽、吴学周均为留美生(中研院以美英留学生为骨干),黄鸣龙认为中研院或许也存在此一问题,有遭受不公之虞,为避免人事纠纷,遂有再度出国研究的想法。
二
骝先学长先生惠鉴:
六月十六日大教敬悉。蒙以实情见示,感激异常。抗战时期,焉有争待遇之理,弟绝不至无心肝如此。不过待遇不怕低,但患不平耳。今既无可更正,自当遵命,不以此而介意,专心工作,不计其他。中国人欠合作精神,动辄相互疑忌,致发生人事纠纷。弟自当先自勉,戒绝不与人发生意见。近已开始工作多日,惟有机药品缺乏,甚感困难耳。如有机会得赴川面谒,实不胜企盼之至。专函,敬请公安
弟黄鸣龙谨上
六、二十三日
此信落款仅署日月,未署年份。据内容推断写于1941年。
朱家骅收到黄鸣龙六月八日的信后,很快于“六月十六日”复信。黄鸣龙得知“实情”,表示“专心工作,不计其他”,如有机会,将前往重庆面谒,但对人事关系仍有疑虑,对研究条件感到困难。
三
骝先学长先生惠鉴:
久未上书,恭候起居。罪甚。去岁接奉大教,承询对于化所、物所及工程所之意见,当时以初到昆明,人事生疏,实无以奉告,其后屡思赴川面陈一切,都以路费无着,未能如愿。前军医署药材建设委员会聘弟为委员,据说本年定期在川开会,果尔,则弟可藉此来川面谒矣。又闻台从拟于四月间在川招集各地专家开学术会议,弟颇思亦得出席,藉谋趋教。
弟来此已将一载,虽生活日感穷困,但在抗战时期,未上前线,犹得本位,向前在试验室中专心于学术,颇觉自幸。去岁十一月以前,曾研究Sulfanilamid一类药品之鉴定及制造新法,幸得相当圆满结果,已早写成英文论文,交中国化学会杂志发表矣。现正研究云南药材“白枪杆”“雪上一枝蒿”之化学成分,及茴蒿素之分子转变,以及人工女性刺激素之合成,亦已有相当进步。
惟化学所事务及学术工作人员,精神日益疲怠,久而成为风气。生活不安定固为原因之一,但管理所务者及指导研究者,如以身作则,亦不至如此。盖如主管者及指导者先自疲怠,则助理员工作不感兴趣,工作无兴趣,报酬又低,当然容易意懒心灰。不过此绝非叔永先生之过失。弟来此十月余,觉叔永先生人极正直诚恳,且极端主张振奋。此次临行□,犹招集所中人,以工作须努力为劝勉。惜彼自辞去总干事后,即以为所中事仍以研究员吴学周君主持为妥。现闻叔永先生且有辞意,弟觉殊为可惜。弟以为最好仍请叔永先生回所,并请其实际主持所务,万不能再令吴君代理。盖吴君精神似已疲怠,更无纠正风气之可能。吴君为人小巧,最好使其仍做研究工作,使其主持所务,则嫌欠正直。又以资望不足,不能无私,故不能服人。如是不得不从事拉拢或纵容,因此风气日恶。弟深信叔永先生如亲自主持所务,必能改变风气。区区之意,敢乞裁夺。
弟此次回国,本抱定主张,为国家建立药化学基础,早拟定三种工作方针:(一)科学上有兴趣之研究工作;(二)研究中国药之成分;(三)筹划及试验制造各种重要生命健康上所必需之西药(近来若干重要药已难购到,一年后恐更成问题)。此都为弟之本能。但觉此种工作范围,绝不能在化学所中发展。盖如研究中国药,须有药理学组、药用植物学组、植物化学组,一同工作。又如研究试造西药,须要若干助理同时工作,否则不知何年何日始可完成其事。如此事业,绝非化学所所可包括。故觉中央研究院有从速成立药学研究所之必要。如暂时经费不能允许,弟意暂时不妨议决原则,先行筹备。在筹备时期,本不需若干经费。假如研究国药,先须调查采集,并考查植物原名及科属。试行制造西药,须查考各药之注册方法。□□□原文又一种药,往往有若干方法可以制造,注册法亦有若干。故查出后,尚须审查何种方法合于在中国制造。又因原料关系,何种药应先行制造,何种药应后一步试造,等等。总之,筹备材料、审查及整理文献等之工作,至少数月至一年,在此时期所需经费有限。最好筹备时期,与化学所同在一地,即将来亦不妨如此。盖书籍杂志以及特别仪器可以通用也。至于将来经费,若亦无把握,弟可设法使化学工厂界帮助。盖研究所将一种药试制成功后,不妨交与任何一化学厂大规模制造,该化学厂自当出相当报酬。如此,试验经费可以不成问题。至于研究及试验所需药品,现已有若干可于国内收取。盖有机药品原料,大半出之于煤焦油(Steinkohlenteer)中。现云南平彝已有煤焦油蒸馏厂,该厂经理及总工程师俱留德者,闻四川亦有煤焦油蒸馏厂,可算基本原料已有来源。中央研究院似应从速筹设药学研究所,兼办此种重大事业。上述之平彝煤焦油厂总经理龚君及总工程师王君,前来昆与弟及吴君接洽,欲与化学所合作,情愿供给原料及一切消耗,以及人员薪给,请弟指導试制西药,并允将来多种药制成,酬报化学所若干。足见药学研究所若成立后,必可吸取外资,以作研究经费。总之,弟之志愿在发挥本能,为国家做事,□欲研究中国药及其他科学上有兴趣之问题,并同时指导试制西药,非有独立之药学研究所不可,否则不能发展此种计划。如台从以为可行者,则请提出院务会议,筹备期暂定一年或数月皆可。在此筹备期内,弟仍可在化学所工作,同时物色人员,计划一切。开会以前,如需弟赴川者,即请示知,弟即当趋前领教。一切敢乞裁夺,并乞赐复为祷。专函。敬请公安
弟黄鸣龙谨上
一、二十八日
此信落款仅署日月,未署年份。据内容推断应写于1942年。在信中,黄鸣龙向朱家骅报告到昆后的研究工作、对化学所现状的忧虑及对吴学周的不满,进而提出成立药学研究所的建议。
尽管昆明时遭日军轰炸,化学所设备简陋,但黄鸣龙到昆后,很快着手研究工作,计有Sulfanilamid(即磺胺)类药物、茴蒿素分子转变、人工女性刺激素合成和云南药材4项研究,先后发表9篇论文。有关磺胺药物鉴定和制造,他与助手罗建本、朱汝蓉写成4篇英文论文,发表于《中国化学会会志》。[6]其侄黄兰孙⑦认为,黄鸣龙选择此项研究“是为了培养干部,给助手们创造做有机合成的机会,因为磺胺当时还是能买到的药物”。[7]有关茴蒿素分子转变研究,即山道年及其一类立体化学研究,是这一时期黄鸣龙最重要的一项研究。他从药店买回来驱蛔虫药山道年,用仅有的盐酸、氢氧化钠和酒精等试剂,进行山道年及其一类立体化学研究,发现变质山道年的4个立体异构体,可在酸碱作用下成圈地转变,由此推断出山道年和4个变质山道年的相对构型。他在回忆当时研究情景时说:“这是在一系列实验数据的基础上,坐在昆明防空洞里进行综合分析,反复思考,从而推断出它们的反应机理的。”[8]这一研究,为学界解决山道年及其一类物的绝对构型和全合成,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成果体现为3篇英文论文,分别发表于《中国化学会志》《美国化学会志》和《科学记录》,引起了国外有机化学家的重视。有关人工女性刺激素合成研究,黄鸣龙先后在《药报》创刊号(1943)、《药学季刊》第6—10期合刊(1944),发表《女性激素人工合成之研究》《动春性化合物》2篇中文论文。在抗战时期极其艰难困苦的环境和条件下,黄鸣龙取得如此丰硕的研究成果,极为难能可贵,堪称学界楷模。其对学术研究怀有的孜孜以求、永不懈怠的进取精神,由此可见一斑。
信中“承询对于化所、物所及工程所之意见”一句,意为朱家骅征询黄鸣龙对中研院化学、物理和工程3所的意见。此足证朱家骅对黄鸣龙的信赖和倚重。在信中,黃鸣龙对将辞去所长职务的任鸿隽颇多褒扬,而对代理所务的吴学周表露不满,对化学所研究人员的“疲怠”颇为忧虑,希望仍由任鸿隽主持所务。
建议中研院从速设立药学研究所,是黄鸣龙此信的重点。抗战时期,药品极为缺乏。黄鸣龙有在德国先灵药厂研究药物的经验,研制、仿制药物也是其回国后研究计划的一部分。由于药学研究需要药理、药用植物和植物化学等学科的相互配合,他认为化学所无法承担此项工作,需独立设置药学研究所,并提出筹设该所的一些具体设想。这一建议得到中研院的重视,1943年11月公布的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第3条,增设了药物学研究所。[9]但因抗战时期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中研院未能筹设该所。黄鸣龙有志难酬,遂有出国研究之举。
四
骝先学长先生惠鉴:
此次多蒙破例援助,殊深感谢。兹有恳者,本院化所罗建本君在化所有机化学室工作已有八年,为人诚笃好学,成绩绝佳。兹有美国某大学愿请其任该校有机化学助教,惟路费及安家费须自理。彼已呈请本院□支原薪及津贴路费。叶总干事⑧云,此事定于本届院务会议决定。弟以为本院久应造就基本工作人员,现罗君既有此机会,似应极力赞助,不知尊意如何。又内子在昆谋事问题,是否可乞台从先直接函请李君及其他知交设法帮助,俾弟回渝后可较速准备回昆。如何之处,尚乞裁夺为祷。专函,敬请
公安
弟黄鸣龙谨上
二、二十八日
此信仅署日月,未署年份。据其内容推断写于1943年。
罗建本,广东顺德人,时任化学所副研究员。作为重要助手,罗建本参加了黄鸣龙主持的磺胺药物、山道年等研究,深得黄鸣龙的赞赏和器重。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出国留学和研究有着严格的限制,罗建本获此机会非常难得。因此,黄鸣龙从培养人才起见,向朱家骅推荐罗建本。
对于黄鸣龙的推荐,朱家骅颇为重视。中研院同意罗建本赴美任教,并预支薪津一年[10],给予经济上的支持。此后,罗建本赴明里梭达大学研究一年。期满后,中研院允许其延期一年,并请中央银行结购外汇美金三千元作为生活费[11]。罗建本后来获得该校博士学位。
五
骝先学长兄惠鉴:
在川走别,回昆后不久即携眷飞印,在印因若干船不愿载妇女儿童,故候三月始得上船,到美后又经陆行多日始到此间。美国房屋不易寻觅,生活较战前约贵30—50%。弟此间津贴本不多(因哈佛大学以为弟可支原薪出国),加之所得税有30%之多(联邦人民所得税),颇觉难于维持,幸路费尚有余,一年内生活尚不至成问题。现欧洲战争已完,东方战事不知何时可完。弟甚盼国内早日平定,俾可回国工作。弟在印度,闻台端长教部,不胜幸悦。中央研究院有何新计划,如有需弟效力之处,乞早为示及。常山治疟问题,美国有若干处对之研究,兴趣极浓。国内果夫先生处无科学工作可能,最好能将药材或药膏寄美,则弟可专心研究之,否则国产药材专赖外人研究,殊觉不体面也。台端以为如何。专函,敬颂
台祺
弟黄鸣龙拜上
五、二十九日
信末落款时间仅署日月,未署年份。据内容推断应写于1945年。
1944年11月,应哈佛大学L.F.Fieser教授聘请,黄鸣龙赴美研究。在重庆与朱家骅晤别后,黄鸣龙回到昆明。不久,他携妻子王晓麟、长女黄兰林、次女黄兰洁、儿子黄兰友,乘机赴印度候船赴美。抗战后期,外汇紧缺,黄鸣龙一家五口同时赴美,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如无朱家骅鼎力相助,势难成行。因此,笔者推断上封信开头的“此次多蒙破例援助”,即指朱家骅为黄鸣龙及家人赴美给予的帮助。
黄鸣龙一家五口在美生活,所费不小。哈佛大学以为中研院仍支付其原薪,故给其津贴不多。他遂致函中研院,表示愿意仍以化学所研究员的名义,继续研究在国内未完成的工作,发表论文则以化学研究所及哈佛大学两个机构的名义,希望中研院照发原薪,但院务会议未获通过。为了缓解黄鸣龙的经济压力,院务会议同意将之前结算的薪金,由朱家骅设法代换官价美金寄交黄鸣龙。[12]
在信中,黄鸣龙提及美国的“常山治疟”研究及国内陈果夫领导的此项研究。抗战时期,陈果夫先后任中央政治学校教育长、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1941年冬,在其主持下,该校医务所附设国药研究室,由姜达衢、管光地、胡成儒、陈方之等,从事常山治疟研究。由于得到蒋介石和卫生署的拨款和支持,研究取得了进展。1944年发表的初步研究报告,证明常山治疟的效果优于奎宁,[13]受到国内外医药界的关注。黄鸣龙希望利用美国优越的研究条件,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六
骝先学长先生惠鉴:
许久未通音问矣。弟来美已二年余,工作尚称顺利,小女兰林及小儿兰友都已入大学。弟已年过五十,颇思早日回国,但国内化学研究所仪器药品及书报所缺甚多,前去函询及添补事,至今以外汇难得,似无切实消息。弟前蒙鼎力惠寄外汇若干,至今感激难忘。不料去年内人及两女之医药费□忽遭意外之损失,几达千元。弟现极力设法弥补,并请求美国财政局允许免缴所得税若干,现已照准。此后每月收入可多得数十元,希望一年后能筹得路费也。兹恳者,家兄胜白闲居已久,彼之苦干精神,似不应埋没。彼对于主持助产教育颇多经验,学生亦极多,是否可请其主持助产学校。如一时无此位置,则彼对文字音韵研究已多年,可请其在大学文学院任此课程。彼虽年近六旬,但来函有不甘闲坐,亦不能失业之意,颇愿再为国家服务若干年。故能代为请求足下加以援助,实不胜感激之至矣。专函,敬候
公安
弟黄鸣龙拜上
一、十一日
再者家兄胜白现住上海长乐路一二三六弄四号其长子黄兰孙处。再上。
此信落款仅署日月,未署年份。据内容推断写于1948年。
在信中,黄鸣龙对于来美后的研究情况,仅以“尚称顺利”一笔带过。事实上,到美后的第二年,黄鸣龙即对开西纳·沃尔夫Kishner-Wolff还原法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良。一次,他在哈佛大学化学系实验室做Kishner-Wolff还原反应,因外出,托同事暂时照看正在进行的实验。由于同事未能认真照看,当他回来时,发现由于温度升高,反应瓶中的溶液已经浓缩,反应混合物变成了漆黑一团。这是在特殊情况下完成的反应,黄鸣龙并没有将混合物一倒了之,而是认真地将其分离纯化,结果得到了意外的惊喜,获得了期望的还原产物,且产率甚高。受此启发,他设计了全新的实验方法,改良开西纳·沃尔夫Kishner-Wolff还原法,使之操作更加简单、安全,反应产率更高。黄鸣龙将这一改良方法发表于《美国化学会会志》,[14]后人称之为黄鸣龙改良还原法,简称黄鸣龙还原法,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写入各国有机化学教科书。这是第一个以中国人名字命名的化学反应。
在信中,黄鸣龙还提及长女黄兰林、长子黄兰友已入大学学习。黄兰林回国后,曾任国际关系学院教授。黄兰友先后就读于富兰斯大学、霍普金斯大学,后赴联邦德国深造,1957年获图宾根大学应用物理学博士学位。次年回国,任中科院电子学研究所研究员,并于同年仿制出我国第一台显微镜。[15]
在信中,黄鸣龙对朱家骅惠寄外汇表示感谢,希望早日回国工作,并述及在美经济状况。最后,他请朱家骅为其兄黄胜白介绍教职。据黄胜白小传,其于1948年任江苏医学院德文教授,或许即与朱家骅的推荐有关。
黄鸣龙致朱家骅的六封信是他们彼此亲密关系和友谊的见证。尽管朱家骅身居高位,但黄鸣龙称之、视之以学长,尊之为先生,研究工作乃至生活中的困难、烦恼,以及意见或建议,均向朱直言不讳,可见其对朱家骅的信赖及率真、耿直之性情。作为国家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和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的执掌者,朱家骅视黄鸣龙为国家学术事业的栋梁之才,对其困难及时施以援手,对其意见或建议多予采纳,鼎力玉成,体现其尊才、爱人、储才,以推进国家学术教育事业发展的意愿和努力。
*本文为周雷鸣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央研究院与民国时期的学术发展研究(1927—1949)”(项目编号:13BZS064)、指导的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项目“有机化学家黄鸣龙史料搜集与研究”(项目编号:201710316048X)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浙江公立医药专门学校成立于1912年。初名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13年添设药科,易名为浙江公立医药专门学校;1927年更名为浙江省立医药专门学校;1931年改称浙江省立医药专科学校。(《本校沿革》,《浙江省立医药专科学校一览》,1937年6月印,第2页。)
②朱家骅(1893—1963),字骝先,浙江吴兴(今湖州)人。早年毕业于同济德文医工学校,1922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在学界,曾任北京大学地质教授兼德文系主任、中山大学校长、中央大学校长、两广地质调查所所长、中研院总干事及代理院长等职。在政界,曾任国民政府交通部长、浙江省民政厅长、省主席、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兼调查统计局局长、考试院及行政院副院长,三次出任教育部长。(徐有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增订版)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版,第350—351页。)
③黄胜白(1889—1982),原名黄鸣鹄。著名本草学家。1914年毕业于同济德文医工学校。1917年后,曾任教于南通医学院、同济大学、圣约翰大学等校。1919年创办同德医学专门学校。1930年后,曾任江苏省立医院医务长、江苏省立助产学校教务长、浙江省卫生实验处处长、浙江抗日救护委员会医务部长、浙江战时救护学校校长等职。1948年任江苏医学院德文教授。建国后,历任华东卫生部医学教育处副处长、人民卫生出版社副总编辑、江苏省植物研究所研究员等职。(《黄胜白》,《中国科学家辞典》编委会:《中国科学家辞典》现代第四分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版,第418—419页。)
④黄鸣驹(1895—1990),又名黄正化。毒物分析化学家。1918年毕业于浙江公立医药专门学校药科。1919年赴德留学,先后入柏林药学院、哈来大学药学系学习。1924年回国,历任浙江公立医药专门学校药科主任、浙江省卫生试验所化学科主任。1934年再度出国,先后入普鲁士卫生毒化室、卫慈堡大学药学院、维也纳大学从事研究。回国后,任中央大学医学院教授。建国后,历任浙江医学院教授、军事医学科学院药物系主任、第二军医大学药学系主任等职。(陈敏章等主编:《中国当代医学家荟萃》第2卷,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503—504页。)
⑤即任鸿隽(1886—1961),时任中研院化学研究所所长。
⑥吴学周(1902—1983),江西萍乡人。中国分子光谱学奠基人之一,中研院院士(1948),中科院学部委员(1955)。1924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留校任教,1931年获加州理工大學博士学位。1933年任中研院化学所研究员,1942年兼任该所所长。建国后,历任中科院物理化学研究所所长、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所长、环境化学研究所所长等职。(曾广斌等:《吴学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技术专家传略》理学编化学卷1,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73—283页。)
⑦黄兰孙(1912—1997),黄胜白之子。1936年毕业于东吴大学化学系,1939年获德国敏思德大学药学研究院博士学位。1940年回国后,历任上海光明药厂及生化药厂研究部主任、东吴大学药学专修科主任等职。1952年后,历任华东药学院教授兼药物化学系主任、中央卫生研究院华东分院研究员兼药物化学研究室主任等职。(陈新谦等:《中国近代药学史》,人民卫生出版社,1992年版,第283—284页。)
⑧叶总干事,即叶企孙(1898—1977),时任中研院总干事。
参考文献
[1]《黄鸣龙》,《中国科学家辞典》编委会:《中国科学家辞典》现代第一分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年版,第405—406页。
[2]王庆祥等整理:《吴学周日记》,长春文史资料总第51-52辑,1996年,第95—96页。
[3]1941年1月31日黄鸣龙致朱家骅电,中央研究院档案,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號393,案卷号1709。
[4]《国立中央研究院研究所职员薪给章程》,中央研究院档案,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典藏号393-14-01-02-044。
[5][6]《国立中央研究院概况》(1928年6月至1948年6月),中央研究院,1948年,第87—90、89—90页。
[7]徐锦文等整理:《纪念著名有机化学家黄鸣龙教授逝世一周年座谈会发言和纪念撰文摘录》,《黄鸣龙论文选集——纪念黄鸣龙教授诞辰一百周年》,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1998年,第276页。
[8]周维善、徐锦文:《缅怀著名的有机化学家黄鸣龙教授》,《化学通报》1980年第1期,第54页。
[9]《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国立中央研究院概况》(1928年6月至1948年6月),中央研究院,1948年,第10页。
[10]1943年5月2日吴学周致朱家骅函,朱家骅档案,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典藏号:301-01-07-019。
[11]1945年11月31日中央银行业务局致中研院函,中央研究院档案,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393,案卷号1703。
[12]1945年7月11日吴学周致朱家骅函,中央研究院档案,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393,案卷号1703。
[13]陈果夫:《常山治疟初步研究报告序》,《社会卫生》第1卷第1期创刊号,1944年,第4—5页。
[14]韩广甸等:《黄鸣龙还原法》,《有机化学》第29卷第7期,2009年,第1001—1017页。
[15]黄兰友:《早期电子显微镜制造的回忆》,《电子显微学报》Z1期,1996年,第344-3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