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名农民工年底要回7万欠薪
2018-09-10赵新政
赵新政
讨要欠薪时,他们到公司吵过闹过,但无济于事。仲裁立案时,他们既不会填写申请书,想请律师打官司,又舍不得花钱……
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最起码应有本人为单位工作的事实、自己的工资标准、总共干了几天活、应该给多少钱还欠多少没给等证据。可是,在北京打工的肖友仕等6人没有这些东西。
他们只清楚记得在公司工地干了7个月活,总计被欠薪72917元。为讨要这些钱,他们到公司吵过闹过,但无济于事。后来,他们寻求法律援助。但援助律师一开口要上述证据,跟他们一起来的同事都觉得没信心,走了一大半。
面对这种情况,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于帆律師一方面让他们继续收集证据,一方面研究诉讼策略。最终,通过分拨立案、相互作证,以及旁敲侧击、倒逼单位出示证据等方式,为他们讨回了公道。
2017年12月初,刘德全及4位工人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把全部案款37296元执行到位。肖友仕欠薪案,正等待二审法院开庭通知。
七万欠薪难讨回
肖友仕、刘德全等6人分别来自四川、山东、河北。2015年春节刚过,他们来到北京,被公司安排到朝阳区化工路东口焦化厂南区的北京炼焦化学厂能源研发科技中心项目处做水电工。到单位干活时,双方曾签订过合同但被公司收回去了,工人手中没有留存。
截止到2015年8月,工程完工了。此时,项目部只让他们离开工地,却死活不给拖欠6人的7个月工资。“要是此前不追着讨要,公司欠我们的工资还会更多。”刘德全说。
肖友仕回忆:“项目部不结账,我们就去找公司。公司不让进大门,还以扰乱办公秩序、损害公司声誉为由打110报警,让警察将我们赶走。”
眼看大半年过去了,肖友仕等人开始寻求以诉讼方式讨要欠薪。在仲裁委立案时,他们既不会填写申请书,想请律师打官司,又舍不得花钱。
“必须花钱时我们也不吝啬。关键是那些律师一看我们手里没有证据,怕打不赢官司,都不愿意受理。”肖友仕说,无奈中他们找到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帆律师告诉他们:“如果没有证据,不要说工钱要不回来,甚至连你们是公司的人、为公司干过活的事实都可能不被承认。”
分拨立案巧取证
“我们一听律师这话,全傻了!”肖友仕说,于律师把话说到这里却没有拒绝帮助的意思。
“于律师说,凡是能证明我们在公司工作的事实都是有效证据。为了算清每个人被欠多少钱,还要找到证明自己工资标准的材料。再者,还要证明我们每人干了多少天活、应该给多少工资,截至目前欠了多少钱。”肖友仕说。
不久,肖友仕等人找到一些证据:一张有工人签名的工资公示表,但表上没有单位盖章;一份电话录音,这个录音是肖友仕作为班组长在此前和公司负责人打电话时留下的。此外,是其他结过工资的同事写给公司结清工资的单子及银行对账单,以及肖友仕签名的工作联系单、分包工程量确认单、安全交底表等。
这些证据不完整、不全面、不充分、不连贯,于律师为了增加胜算,计划采取两项诉讼措施:
其一是分拨立案。
因上述证据均与班组长肖友仕有直接关系,而与其他人关系不密切,所以,将班组长肖友仕一人做一拨,单独起诉。其他人4人为一拨,另行起诉。
对于年龄超过60岁的刘德全,再分一拨。因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仲裁机构不受理。故在法院按劳务纠纷直接立案起诉。
于律师介绍说,分开立案后的好处是:班组长肖友仕可以作为另外5人的证人。证明这些人在他管理下进行工作,以及被拖欠工资的事实。无形中,为这5人的诉讼增加了一份有利的证据,即证人证言。
与此同时,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随时让另外5人反过来为班组长肖友仕作证。
其二是声东击西,扰乱公司视线。
肖友仕等人的诉讼目的是将被拖欠的工资要回来,但在申请仲裁时,他们不只要求给付欠薪,而是加上一项请求:要求给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这样做的目的,是倒逼单位拿出劳动合同书。”于律师说,如果公司把攥在手中的劳动合同书拿出来,虽拿不到双倍工资,但可避开如何证明这些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首要难题。
单位输理把钱赔
庭审时,公司一步步落入“圈套”。
面对仲裁员询问,公司代理人辩称:“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凭什么还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于律师主张单位的说法是空口无凭,单位果然拿出每个人的劳动合同予以证实。
此时,班组长肖友仕出庭为5人出庭作证,不仅证明了5人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更是直接证明了单位拖欠5人工资的事实。
更为戏剧性的是,在仲裁委审理班组长肖友仕一案时,单位为证明其已经多领工资,把有肖友仕签名的借条以及另外5人提交的一模一样的工资公示表在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给了仲裁庭。
此前,员工们提交的工资公示表仅有员工个人签名而无公章,因此,要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还比较困难。现在,单位在这张表上加盖上了公章,使一切变得简单起来。
仅凭此表,仲裁委分文不差地支持了4位员工的仲裁请求,法院也分文不差地支持了刘德全的诉讼请求。
在班组长肖友仕一案中,公司以借条为由,辩称公司已支付其全部工资,且多于其应发的工资。
对此,于律师提出借条与本案无关,不在劳动争议案审理范围,公司应另案起诉。况且,借条是公司以借支的形式交给班组长,由其用于购买工作中需要的工具、器具及预支付工人生活费用等。
在肖友仕将一系列支出明细及购买器具的收据一一对应并向仲裁庭提交后,公司代理人哑口无言。由此,仲裁委亦裁决支持了肖友仕的仲裁请求。
2017年12月初,刘德全及4位工人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把全部案款37296元执行到位。
对于仲裁支持的肖友仕的35621元案款,公司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公司请求后,公司提起了上诉。目前,正等待二审法院开庭通知。
全总5年未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01.3亿元
5年来,全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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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2458.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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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农民工维权务必注意留存证据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并留存相关证据,一旦遭遇欠薪就可以有理有据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谓的证据,就是在工作时形成的各项记载自己所在单位、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的资料,它可以是正式合同,也可以是派工单,还可以是培训签字记录等。
若一时疏忽没取得这些证据,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进行举报,这些部门处置相关时形成记录,也可成为以后打官司维权的有效证据。当然,根据具体情况,向派出所报警、在当地政府反映问题后的处置资料等,也可作为证据使用。
律师在为农民工服务时要注重倾听农民工倾诉,不放过细节并注重在细节中挖掘证据,只有拥有证据才能打消对方赖账的念头,促进矛盾的解决。可以相信,在多方努力下,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