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对比分析与启示①
2018-09-10杨慧
摘 要: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仅可以发展产业,稳定税收收入,还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本文通过对比分析中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归纳总结出泰国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可以借鉴的经验,提出促进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发展 扶持政策 中泰比较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9(a)-104-03
1 泰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发展情况
1.1 泰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中国按照企业从业中小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与中国不同的是,泰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根据2000年工业部条例《中小型企业促进法》的规定,按照企业从业人数与固定资产总额指标,并结合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和服装业的行业特征,将中小企业划分为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两种类型,如表1所示。
1.2 泰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
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得许多泰国中小企业出现资金短缺,世界银行的相关数据表明42%的泰国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缺而无法生存,这导致了大量工人失业。泰国政府开始重视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1998年出台了《全国工业重组计划》,提出了中小企业的六大发展战略,同时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协会,提高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2000年泰国政府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为改善泰国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自该法颁布以来,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了40万,为泰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09年泰国中小企业数量增加到242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0%,GDP贡献超过40%。截至2017年11月,中小企业数量超过3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7%。与此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缓解了泰国就业压力,以就业人数为例,2004年泰国中小企业雇佣人员工为557万人,占总职工人数60.7%。2017年泰国中小企业雇佣人员工超过1100万人,占总职工人数的78.5%。中小型企业已成为推动泰国经济成长的主要动力。
2 泰国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2.1 税收优惠政策
泰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政策用于鼓励中小企业的投资。具体而言,2002年《皇家法令》第395条规定,对资本(不包括土地)不超过2亿泰铢的企业给予资产计提折旧方面的税收优惠,例如,对计算机及其附件允许按该项资产价值在购置当年计提40%折旧,其余在后三年摊销完;对厂房允许按该项资产价值在购置当年计提25%的折旧,其余按一般规定折旧,年折旧率不超过5%;对机械设备允许按该项资产购置当年计提40%折旧,其余按一般规定折旧,当年折旧率不超过20%。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企业缩短了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减少了当期利润,使应纳税收减少。
除上述规定外,《皇家法令》规定,中小企业还可以在改善机械生产效能、购买生产用新机械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比如,2013年《皇家法令》第562条规定中小企业改善机械生产效能措施,向出售旧生产机械以购买新生产机械的企业,豁免出售机械所得税;2013年《皇家法令》第563规定中小企业购置新生产机械,在购置当年可以100%的计提折旧费用;2013年《皇家法令》第562条规定中小企业允许把薪资上调的部分抵扣应税收入,额度可达1.5倍,减少了加薪给中小企业带来的负但。
2.2 融资政策
一是成立了中小企业促进办公室,促进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帮助中小企业找到发展目标并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和措施;二是有政府部门和机构负责政策的具体执行工作;三是有信用担保部门和风险投资机构帮助中小企业发展。
另外,泰国政府對投资于中小企业的风险资本减免税收。泰国为了鼓励投资者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成立了风险投资基金,使中小企业的运营能力得到了提高。泰国特有的政策性银行主要职能是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提供帮助,给予中小企业低利率优惠。在中小企业建立、运营、发展、创新的过程中给予贷款、抵押、担保等方面的支持。泰国政府还成立了非营利性质的小型工业信用担保公司,主要是为无担保部分的贷款提供担保,为中小企业的信用增级。
2.3 创新创业政策
为了鼓励泰国中小企业向高科技领域发展,同时鼓励拥有创新技术和能力的中小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政府为科技研发的个人投资者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政策,针对这类企业,政府还将承担部分科技研究咨询费用。与此同时,泰国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设立一项技术革新基金,用于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2.4 其他的相关法规
2000年泰国政府颁布了以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帮助中小企业稳定、长久发展为目的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的颁布为提高中小企业的运营效率、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改善发展环境与基础设施、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加强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发挥重要作用。之后中小企业促进办公室又制定《2002—2006中小企业促进规划》和《2007—2011第二个中小企业促进规划》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中小企业的发展目标[1]。
3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3.1 税收优惠支持
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所得税优惠政策和流转税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期限内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并允许困难企业延期缴税。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的金融机构可享受三年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2017年12月1日起,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3.2 融资政策
我国设立了众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例如: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等,这些机构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为了激发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政府采取了不同的激励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在各级政府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进而推动企业发展。
3.3 创新创业政策
2015年9月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我国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按15%的税率征收。新办公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无偿资助,最高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的40%,每个项目资助的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
3.4 其他的相关法规
2003年起我国正式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改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涵盖了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鼓励和扶持创业、促进技术创新、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开拓全新的市场领域、以及对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面。2017年9月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不断培育新增量、新动能,实现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 启示
4.1 我国可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方式,延长税收优惠时间
我国主要采用税率式优惠,优惠方式比较单一,优惠力度比较小,效果不好,可在税收优惠上给予多個层面的政策支持,弥补单一税收优惠方式存在的不足,可制定中小企业税额抵免和加速折旧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针对中小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制定适应于不同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中小企业在创立、运营、投资和结业的各个阶段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收,允许少部分困难企业延期缴税,优惠期限也有时间限制,过了优惠期限政策就会自动失效,优惠政策缺乏长效性,政策的随意性较大,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为了方便中小企业制定长远的发展计划,可以适当延长某些税种的税收优惠时间。
4.2 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减轻税收可以解决中小企业部分资金问题,想要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困境,需要扩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例如,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首先,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中小企业的政策执行,我国虽然已经成立了中小企业司,但是,执行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是管理机构分散。我国中小企业由多个管理机构共同管理,例如:发改委、中小企业局、工商局等。没有专门独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管理,各管理机构从各自的行业和地区角度制定政策,从而导致了职能交叉和多头管理现象。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中小企业。其次,鼓励发展地方性银行,这类银行的网点大多设在中小企业聚集的地方,与中小企业联系较多,更了解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鼓励银行及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最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成立相关机构。
4.3 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通过政策性银行提供给创业者低利息贷款以解决创业者的资金需求,减免投资者前三年的个人所得税。搭建中小企业就业平台,给予大学创业生在一定期限内的奖励,给予吸收大学毕业生的中小企业一定的财政补助。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创新创业企业为重点,加快完善优化中小企业名录,支持中小型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方便企业集中了解各类扶持、支持政策措施,推动扶持政策精准落地、有效实施,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随着科技革命的到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政府应鼓励有创新技术和实力的中小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4.4 完善中小企业相关法规
持续修订和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积极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尽快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归纳整理与中小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修订冲突条款,完善监督、惩罚机制。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应根据现状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以便更好的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强化对小微企业商标权、字号权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的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4.5 统一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账户
我国中小企业扶持资金是通过不同的账户拨付,专户的类别多,一部分通过预算拨付至财政专户;一部分通过财政专户拨付。导致了金额不明晰,操作不透明。我国应统一中小企业的扶持资金账户,以便能更好的对扶持资金进行核算与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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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孙广勇.泰国助推中小企业“强起来”[N].人民日报,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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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徐子炎.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商贸,2011(11).
①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TPP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影响测度及我国应对策略研究”(16AJY019);海路经济一体化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协同中心研究项目(16&YB05);广西财经学院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杨慧(1989-),女,瑶族,广西桂林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财税政策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