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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2018-09-10谢加志

中国商论 2018年26期
关键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谢加志

摘 要: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是再担保人对原担保人信用的增级或信用损失的弥补,也为维护与实现债权人利益起到保障作用。防范再担保业务风险,是维护再担保体系稳定运行的必然要求。再担保业务风险主要来自于政府、银行、企业、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等各个方 面。因此,再担保公司要认真分析风险来源,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再担保体系良性发展。

关键词:企业信用 再担保 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9(b)-110-02

1 再担保的定义、业务分类与职能作用

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其基本运作模式是原担保人以缴付再担保费为代价将部分担保风险责任转移给再担保人,实质是再担保人对原担保人信用的增级或信用损失的弥补,也为维护与实现债权人利益起到保障作用。它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制度设计,是用再担保这一新兴金融工具来完善担保体系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探索创新。

再担保业务包括增信型再担保、分险型再担保和流动性支持再担保三种类型。

增信型再担保是担保机构在银行等资金方不能获得足够的授信而借用再担保公司信用的再担保形式,再担保公司代偿后有权向主债务人和担保机构追偿。包括一般再担保、附条件连带责任再担保、代开保函、溢额再担保等业务产品。

分险型再担保是担保机构将担保业务的一部分风险实质性转嫁给再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代偿后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当主债务人破产后,再担保公司承担协议约定的代偿损失,包括比例再担保、联保、分保等业务产品。

流动性支持再担保是担保机构流动性不足时,再担保公司直接向担保机构提供资金,或者引入第三方机构向担保机构提供资金的再担保形式,包括债权转让、委托代偿等业务产品。

再担保对担保行业起着稳定器和放大器的作用。第一,为促进担保行业发展,积极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争取各种政策和资金支持;第二,为维护担保行业利益,积极向银行等资金提供方争取最优合作条件;第三,以再担保业务为纽带为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分险服务,对担保机构业务进行规范和引领。以降低担保行业风险,提高担保行业融资担保能力,促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高质量发展。

2 加强再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2.1 财政资金有限性的必然要求

再担保模式是政府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力抓手,政府作为再担保公司的出资人和管理者,在资本金和代偿补偿方面给予了再担保公司很大的支持。但是,财政资金毕竟是有限的,各方面的支出压力都很大,每年对再担保的资金支持均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下达预算指标,不可能无限制地对再担保公司的风险进行兜底。再担保公司应根据财政资金的支持数额,科学设计再担保方式,有效控制代偿总额。

2.2 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为克服财政资金有限性缺陷,服务真正干事创业的市场主体,再担保运作模式确定为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模式,并明确了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在这一模式和原则下,再担保公司必须加强再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按照互惠互利和安全性原则开展再担保业务,切实保障资本金安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2.3 再担保体系稳定运行的必然要求

风险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资本金的安全。管控得好,就能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管理失控,就会侵蚀国有资本,甚至引发破产事件,危及再担保体系安全。

2.4 正向激励的必然要求

实行严格的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就能增强利益各方的工作责任心,减少风险的发生。放松或者放棄风险管理,就会削弱利益各方的工作责任心,甚至出现道德风险,导致事故频发。

3 再担保业务风险来源分析

3.1 政府行政干预及支持乏力

一是实施行政干预。政府出于急切发展地方经济的目的,强行要求再担保公司为担保机构的不良项目提供再担保,人为增大再担保业务风险。或者随意抽走再担保公司资金,导致再担保公司流动性缺乏和资本收益率低,抵御风险能力弱。二是再担保公司董、监、高班子存在管理能力低下,内耗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地方政府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及时对班子作出调整,导致管理风险发生。三是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地方政府未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再担保公司问题频发,导致操作风险发生。出现风险后,又未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化解,造成资金损失。四是未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再担保公司是政策性机构,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出现担保代偿和资金损失是大概率的事,且单靠自身是不能解决流动性缺乏和损失弥补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和担保代偿补偿机制,不断给予资金支持。否则,再担保的职能作用就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3.2 银行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银行给予担保行业的合作条件不够优惠。在银再担合作关系中,银行不承担项目风险,不给予利率优惠,不适度放大担保倍数,要求担保机构交存较高比例保证金,这必然会削弱银行工作人员责任心,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增大担保行业风险。二是银行推介的项目质量较差。好的项目,银行直接发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不寻求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只有不满足银行直接贷款条件的项目、质量较差的项目,银行才向担保机构推介。这就决定了担保机构经营的是次级项目,从事的是低收益、高风险业务。三是银行对担保项目抽贷、断贷。企业出现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困难,银行出于自身原因考虑,对企业抽贷、断贷,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最终将风险转移给了担保机构和再担保公司。

3.3 企业出现经营风险和违法风险

从风险成因看,包括受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经营能力影响出现的经营风险,以及企业违法经营、骗贷骗保形成的违法风险;从涉及面看,包括融资项目的局部风险和企业的整体经营风险;从时间看,包括保前风险、保中风险和保后风险。

3.4 担保公司代偿能力不足

担保公司资本实力不强,外部支持较少,风险管理能力差,担保项目质量不高,代偿率居高不下,自有资金投资失误造成资金损失,都会影响代偿能力,严重者会造成代偿能力丧失。

3.5 再担保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不强

一是风控制度不健全、风控标准体系未形成、风险预警指标未建立、风险处置机制不完善,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理的思想。二是未在尽职调查、项目评审、风控决议、保后管理等环节积极、主动、充分地识别项目、企业、担保公司的各类潜在风险。三是对发现的潜在风险,未采取恰当的再担保方式和反担保措施。风险发生后,未及时进行应急处置,造成资金损失。履行再担保责任后,未切实加强追偿工作,造成债权悬空。四是未有效防止各层级人员的道德风险。

4 再担保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4.1 理顺政府、企业关系

政府作为出资人和管理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加强再担保公司业务管理,既不强行要求其做什么项目,又要及时制止其开展不良项目,即只行使否决权和方向性引导权。同时定期对其业务进行合规监管、风险监管,并积极化解各类风险;二是尊重再担保公司自有资金支配权,按市场化原则动用其资金,不能无偿占有或随意抽走;三是强化再担保公司班子管理,建设一支讲团结、懂业务、善管理、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四是建立完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和担保代偿补偿机制,给予更多资金支持,不断壮大再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和再担保能力。

4.2 争取银行最大支持

一是在政府主导下优化银再担合作条件;银行要在风险分担、利率优惠、担保放大倍数、减免保证金等方面给予担保行业更多优惠,以增强银行工作责任心,降低担保行业风险;二是积极向担保行业推介好项目,将一部分银行抵押贷款业务转化为信用担保贷款业务,把抵押物的处置权交给担保公司,提高银行贷款归还的及时性;三是对产品有销路,企业有利润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即使企业出现暂时性的资金困难或经营困难,也不断贷不抽贷,不将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

4.3 建立再担保风控管理体制和标准体系

一是完善风控制度。建立项目受理、项目尽调、风控评审、风控决议、反担保措施落实、收费管理、合同审批与签署、放款管理、保后管理、代偿审批与资金拨付、追偿管理等各环节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将风险管理贯穿于业务流程之中,明确各业务环节的具体审批权限和相互制约关系,从制度上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二是健全管理体制。设立风控委、风险管理部、审计委、审计部等内设机构,让其全程参与再担保业务,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在项目尽调、项目评审、反担保措施落实、收费管理、合同审批与签署等环节坚持双人经办制度,形成相互制约关系。所有再担保项目均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并赋予风控委主任一票否决权。三是明确准入标准和风险敞口标准。规定哪些行业、机构、项目可以做、做多少,哪些不能做,哪些可以做纯信用,哪些必须提供足值抵押物,哪些可以留一部分风险敞口。四是建立风险预警指标和处置机制。根据严重程度将风险分为不同等级,每个等级均设置许多数据阈值,并明确相应的风险处置方案。当再担保对象相关数据达到规定的阈值,即表示发生了相应等级的风险,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4.4 充分识别企业和担保公司风险

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及经营能力,分析企业项目风险和整体风险,判断风险类型和大小。同时认真分析担保公司资产质量、担保项目质量、流动性状况,判断担保公司代偿能力。综合两方面情况,根据准入标准,决定是否给予再担保支持,以及给予多大的支持。

4.5 及时进行风险管理和处置

一是对决定给予再担保支持的项目,根据识别的风险状况和再担保对象的要求,确定再担保方式、再担保责任和收费标准。再担保方式包括增信型再担保、分险型再担保、流动性支持再担保。再担保责任重点考虑分险型再担保中承担风险的比例,一般在20%~80%之间选择。收费标准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即收取费用加上政府补偿与风险发生所造成的代偿(損失)基本持平。二是对给予再担保支持的项目,根据风险敞口标准,设计反担保措施,签订反担保合同,进行反担保抵质押登记。三是加强保后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企业、担保公司进行保后检查,收集相关数据,结合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分析判断,一旦出现风险状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四是对再担保代偿的项目,积极开展追偿工作,尽量减少代偿损失。必要时也可实行债权转让、债转股等灵活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以实际行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5 结语

再担保公司对担保机构起着增信、分险、规范、引领的职能作用,对担保行业起着稳定器和放大器作用。要维护再担保体系稳定运行,必须对再担保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因此,再担保公司要深入分析业务风险,进行合理的规划与管控,以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

参考文献

[1] 工业部中小企业司.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取得新的进展[J].中国中小企业,2010(10).

[2] 陈会军.信用再担保机构风险管理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 2010.

[3] 360百科.再担保[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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