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
2018-09-10
迄今发现的中国最早汽车驾驶证
驾驶证制度是机动车辆管理的根本制度之一, 世界各国无一例外都采用了这一制度来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管理。历史和实践证明, 驾驶证制度在加强驾驶员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机动车驾驶证制度,主要经历了无需考试、直接考试和专门机构培训后考试这三个阶段。
清朝末年,汽车作为新式交通工具进入中国,民国之后日益增多,但其保有量增长缓慢,1912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为116辆,1917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为504辆。这一时期,由于汽车数量非常少,汽车交通安全尚未引起执政当局和社会公众的重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也可以驾驶机动车,即无需考试阶段。所以,当时自愿领取机动车驾驶证者少之又少,目前,国内外官方及民办博物馆均未展陈过1920年之前的中国汽车驾驶证。
在第六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上,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首次展出了一本北洋政府时期的汽车驾驶证,是迄今发现的我国最早的汽车驾驶证,由当时的京师警察厅颁发。
北京作为清政府的政治中心,在进入近代以后,伴随城市结构的变化,特别是城市人口的发展和功能的扩展,城市生活日益豐富复杂,其传统社会秩序也开始逐渐发生变化,传统的控制方法日益显出支绌而难以应付。清政府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权统治,效仿西方的近代警察制度,在北京开始办理警政。袁世凯夺取政权后,非常重视北京警政的建设,在前清内外城巡警总厅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京师警察厅,专门负责北京城郊地方警察行政事务,隶属于内务部。
1919 年 10 月 25 日《晨报》统计京城汽车数目:公府所用汽车九辆、旅京外所用汽车 20 辆,因汽车无需骡马牵引,其时称车夫为“司机人”,车行快慢,全在司机手力,若行得太快,即险象环生,京师警察厅为保护民命起见,对于“司机人”管理极严。
当时,凡充当司机人,应先期呈报京师警察厅,听候定期检验,首先检验视力和听力,检验合格后令其学习《汽车管理规则》条款,一星期后再由警察厅考查是否熟悉,过关后才发给汽车司机人执照。司机人执照在开车时应随身携带,以备巡守长警检查。已领执照的司机人每满三个月还要复验并考查一次。
北洋政府时期,京师地面汽车日渐增多,汽车司机非富即贵,对于规定的汽车章程多不遵行,因开驶不慎造成车祸增多,汽车同时也被称为“市虎”。京师警察厅于是增加了限制司机人的条件,要求不论自用与营业汽车司机人,取妥实铺保两家以担负一切,倘有碰伤行人以及物品等事,司机人须受警察的裁判。先将相片执照交区,轻则罚金,重则取消司机人执照,并按照情节轻重处以三等至五等有期徒刑。
此外,警察厅特设汽车司机传习所培训汽车司机人,从警务各区挑选精壮巡警三名,内外城二十区共挑 60 名,入所学习六个月,毕业后介绍给汽车公司充当司机人。京师警察厅专门在《政府公报》发出通告,要求各汽车公司来汽车传习所挑选合格司机。后为加强司机人管理,警察厅又令行政处印制开驶汽车规则,发交各区转给各司机生“粘贴车厢内”,以便司机生随时学习熟练。除此,警察厅还规定司机人一律穿用警察厅定章制服,以视区别。
京师警察厅作为全国警政探索的领头羊和先行军,其交通管理等警务职能被全国各地效仿推广。这张跨越近一个世纪的汽车驾驶证,是迄今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汽车驾驶证,既是北洋政府时期警务交通管理的历史见证,又是中国汽车驾驶证雏形期的珍贵物证,对于研究中国的驾驶证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