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权责应对等
2018-09-10
产权导刊 2018年3期
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2月11日在“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撰文——
监管权责应对等。经济学研究很早就意识到,监管是监管者行为的加总,监管者可能出于个人利益的考量而偏离公共利益目标,导致监管失灵。一是金融监管供求失衡。金融监管是公共物品,但监管者并不会毫无成本、毫不犹豫地按照公共利益提供公共物品。二是金融监管存在寻租。只要政府通过监管干预资源配置,私人部门就有租可寻,设租寻租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三是金融监管存在俘获,监管机构可能被监管对象俘获,监管与公共利益无关,是利益集团影响的结果。因此,激励相容的监管体制就是要通过合理的监管分工、严格的问责惩戒、薪酬等正面激励抑制监管者偏离公共利益的冲动,将监管者的行为统一到金融监管的整體目标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