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谷子标准化综合示范县项目采取措施及创建成效探析
2018-09-10冯艳
冯艳
摘 要:为切实做好杂粮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辽宁省建平县采取抓宣传培训、抓检测监管、抓核心示范区建设、抓企业品牌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进谷子标准化发展进程,在稳步提升谷子产量和农民收入的同时,实现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关键词:谷子;标准化;综合示范县项目;措施;成效
文章编号: 1005-2690(2018)04-0111-01 中圖分类号: S515 文献标志码: B
1 基本情况
建平县位于辽宁省西部,土地资源丰富,昼夜温差大,总耕地面积为17.35万 hm2,常年谷子播种面积达5.36万hm2。根据项目要求,通过实地调查筛选,在谷子主产区和优势区选择集中连片、农民种植经验丰富的地块,作为建平县杂粮标准化综合示范县项目的示范区,面积为0.67万hm2,并在示范区创建2个核心示范区,面积为0.2万hm2。通过核心示范区建设,辐射带动全县绿色谷子标准化种植的推广和普及。
2 主要措施
2.1 抓宣传培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安全意识
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法制宣传周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和生产技术规程,并结合生产实际,在示范区举办谷子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聘请县科协和农经局的农业专家,讲解绿色谷子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谷子栽培及发展前景、测土配方施肥和谷子病虫害防治技术等,为创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环境打开新局面。
2.2 抓检测监管,保证谷子标准化的安全生产
2005年,建平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已购置相关检测设备69台(套),对示范区的土壤、农药、化肥等质量问题进行检测监控,把农产品各环节都纳入检测监督的范围。2013年起,成立了建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农产品的监管工作。
2.3 抓核心示范区建设,增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作用
建平县现建设有谷子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面积为0.67万hm2,核心示范区2个,面积0.2万hm2,涉及示范户300户,带动全县5.36万hm2土地,谷子种植、加工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以上。核心示范区建立农户生产档案,对各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实行3年跟踪指导,对示范区农户上市产品实行贴标销售,贴标率达95%以上。
2.4 抓企业品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引进、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以红旭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生产加工的“红旭牌”小米申报了绿色食品。同时“红旭牌”小米被允许使用“朝阳小米”地理标识认证,商标注册率达到100%。
3 创新做法
(1)建平县政府在农业执法方面,协调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能够做到发现问题就有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处理,增加了执法行动的力度和效率。
(2)红旭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区安装监控系统,监督各项田间操作和管理,对防止违规田间操作起到了很大作用,保证了农产品质量。
(3)项目实施与总结过程中,将项目进程与管理情况撰写工作日记,并将影像资料汇编成图册,使项目工作易于了解、一览无余。
4 项目实施成效
4.1 经济效益
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的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核心示范区谷子平均产量365 kg/667 m2,比同等地力条件下的对照区平均产量300 kg/667 m2增产65 kg/667 m2,增产幅度达21.7%。谷子收购价格较上年有所回落,平均产值达1 825元/667 m2,比计划产值增加25元/667 m2,净增经济效益325元/667 m2,核心示范区谷子增加纯收入达145万元/667 m2。产量和效益均超额完成计划指标。
4.2 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全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能和意识,提高了商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进而带动和促进全县谷子向优质高效和无害化方向快速发展。
4.3 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在全县范围内强化了产地环境监管,全面推行配方施肥技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量使用沼液、沼渣、秸秆等有机肥,通过在各个生产环节上的改进和先进技术的应用,有效地减少了对土壤的破坏,防止环境污染,为实现全县谷子产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收稿日期:201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