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家粮食局《关于大兴调研之风加快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8-09-10

中国食品 2018年7期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行业建立健全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调研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决策、谋划工作、指导实践水平,加快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切实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兴调研之风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在十九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抓好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离不开调查研究,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宣部寻乌扶贫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对加强调查研究又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大兴调研之风的重要意义。

大兴调研之风,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客观要求。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只有加强调查研究,才能深刻领会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等重大判断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提高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大兴调研之风,是有效破解粮食流通领域难题、切实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现实需要。肩负新使命,迎接新挑战,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大兴调研之风,是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的必然选择。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田间地头、车间仓房和集贸市场,与广大种粮农民、多元市场主体和城乡居民面对面交流,才能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真正做到“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

二、准确把握大兴调研之风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把握新时代、研究新形势、聚焦新任务、提出新对策”为目标方向,紧紧围绕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总结情况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准确到位、思路建议具体可行的成果,切实增强决策部署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实效性,为加快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切实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为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当好参谋助手。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要始终把解决现实问题、筑牢安全底线作为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选好题目、找准问题、深入研判,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确保“参到点子上、谋在关键处”。

坚持着眼长远、超前谋划。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形势和粮食流通改革发展趋势变化,积极开展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究,不断丰富政策储备,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坚持深入基层、实事求是。要扑下身子,深入扎实、全面细致地掌握第一手材料,用数据和事实说话,既报喜又报忧,做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走马观花、浅尝辄止、一得自矜、以偏概全。

三、统筹推进调查研究各环节工作

(一)明确调研重点。

一是,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调研。深入研究粮食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创新思路,深入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的主要任務,深入研究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的方法路径,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二是,要紧紧围绕新时代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四梁八柱”重点问题开展调研。按照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积极谋划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创新完善粮食宏观调控、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更好服务外交大局等方面的思路举措,加快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三是,要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聚焦市场化改革形势下农民售粮、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供给、保障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创新调研方式。

一是,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既要到工作局面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培树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特别是多到工作推进慢、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研究问题。

二是,坚持“眼睛向下、解剖麻雀”。学习借鉴寻乌调研做法,选好调研地点和对象,确保一定时间的蹲点调研;要沉到基层一线,拜人民群众为师,“甘当小学生”,全面摸清搞准实情。要深入思考、系统分析,善于总结提炼,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

三是,多措并举、放大效应。坚持宏观与微观、定性与定量、座谈与问卷等多种方式结合,灵活采用综合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等多种手段,增强调研的全面性和精准性。四是,协同联动、集思广益。既可独立开展调研,也可与相关部门、研究机构、高校院所等联合调研,积极利用“智库”和“外脑”开展委托调研。

(三)加强成果转化。

一是,提高调研成果质量。调研成果要有情况有问题、有措施有建议,做到观点鲜明、数据详实、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特别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要切实可行、精准有效。

二是,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对调研成果进行评价分类,可形成具体政策、解决现实问题,可报送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可作为典型经验、指导工作实践,也可纳入政策储备、做好中期和远期谋划。要建立调研成果动态数据库,对转化运用情况跟踪推进、调度督导和定期通报。

三是,加强调研成果交流。国家粮食局定期组织“粮安论坛”和“青年干部论坛”等,交流心得,相互学习;同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展示、汇编印发、报刊登载等形式,实现调研成果开放共享。各省级粮食部门要创新方式、搭建平台,积极扩大调研成果交流。

(四)强化各方联动。国家粮食局商请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和咨询;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开展战略性课题研究;组织各司局单位开展全局性重点课题研究;面向全国粮食系统,开展软科学课题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粮食局各司局单位可与地方粮食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各省级粮食部门要积极申报国家粮食局软科学课题研究,并支持协助、配合参与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国家粮食局各司局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同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实际,精心组织各自的课题研究工作。各省级粮食部门要及时将优秀调研成果上报,国家粮食局适时组织评审和奖励。

(五)完善推进机制。要完善重要决策调研论证机制。凡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制定政策或出台文件前,都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要完善调研常态管理机制。对确定的调研课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台账、督查督办,确保调研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实。要完善领导带头调研机制。各级粮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头、精心组织,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完善调研成果考核评价机制。把调研工作成效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参考,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不断健全调研工作机制。

四、确保調查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调查研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调查研究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统筹谋划、周密安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制定调研方案,科学确定调研题目,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研。要着力营造大兴调研之风的浓厚氛围,把大调研与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形成合力。

(三)强化服务保障。要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调研工作水平。要正确处理开展调查研究与抓好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好人员力量、调研任务和时间安排,为调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选题论证、实地调研、评优奖励、成果运用等各方面的工作经费保障。

(四)严守纪律规矩。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执行廉洁纪律和经费使用、食宿安排等有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减轻基层负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振兴繁荣,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立足我省农产品资源优势,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扶龙头、抓质量、拓市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从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

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2%,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2:1以上;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装备取得较大突破,行业整体素质显著提升,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7%,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优化结构布局

(一)推进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围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打造专用原料、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支持大中城市郊区重点发展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净菜加工、畜禽屠宰等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巩固完善闽东南果蔬加工产业集群,闽西北笋竹加工、畜禽产品加工集群,泉州休闲食品产业集群,沿海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鼓励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以县为单元建设加工基地,以村(乡)为单元建设原料基地。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等

(二)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加强粮食、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笋、花卉、水产和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加强产地初加工设施装备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改造和升级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优先支持使用太阳能、空气源、减压贮藏、真空预冷、液氮冻结等技术的设施装备建设。重点建设蔬菜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完善预处理及恒温处理车间、冷藏保鲜库、自动化生产线、冷链运输车、可追溯系统等设施装备。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及超低温生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粮食局、财政厅等

(三)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围绕我省特色农产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重点攻关精深加工技术,以方便食用、健康养生、提取功能性物质等为目标,积极开发保健功能食品、旅游休闲食品、化妆品、中成药等产品。以特色水果、蔬菜、茶叶为重点开发蜜饯、饮料、冻干食品、生物制剂、添加剂等精深加工产品。加快生猪、肉禽、牛羊、蛋奶精深加工产品研发,扶持建设一批精深加工项目。以花卉超低温脱水等技术开发为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花卉精深加工项目。以海水捕捞低值鱼类、水产养殖鱼类为重点,开发水产品加工新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功能食品和高值化产品。改造提升传统竹木制品加工业,积极发展多酚类物质等笋竹精深加工,扶持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生物质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支持粮食精深加工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经信委、科技厅、粮食局等

(四)鼓励传统主食产业化发展。深入开展主食加工提升行动,拓宽主食供应渠道,开展主食加工规范化生产示范,加快培育主食加工示范企业,积极打造质量过硬、标准化程度高的主食品牌。支持闽南焙烤食品、沿海米面制品和沙县特色小吃等优势主食加工业发展,加快福州鱼丸、永定牛肉丸、闽西八大干、福鼎槟榔芋制品、明溪淮山制品等预制菜肴调理制品加工业发展,提升湖头米粉、兴化米粉、穆阳线面、永安粿条、福州线面、茶口粉干等传统主食产业发展水平。推进马铃薯等薯类产品主食化。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厅、海洋渔业厅、经信委、粮食局、工商局等

(五)加强农产品综合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选择一批重点地区、特色品种和生产环节,创建一批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单位,主攻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的梯次利用、循环利用、全值利用。采用先进的发酵、提取、分离和制备技术,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加快利用柑桔类残次果、皮、渣生产果胶、精油、有机肥料,利用畜禽血骨、内脏生产血浆蛋白粉、血球蛋白粉、休闲食品,利用薯类藤、皮、边角料生产酒精、醋酸、宠物食品,利用茶梗、茶渣生产茶多酚、咖啡碱、速溶茶,利用水生生物和加工废弃下脚料开发海洋医药、生物制品、生物材料、农业绿色制品等产品。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科技厅、经信委等

三、发展多种业态

(六)打造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条。按照“优化一产、深化二产、强化三产”的要求,加快构建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七条产值过千亿的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形成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经信委、商务厅等

(七)创新模式和业态。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深度融合应用,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农产品加工新模式。围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挥我省传统民间习俗和节庆文化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助推作用,扶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商品、旅游美食,丰富农产品加工业供给,延伸农产品加工业链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旅游休闲农业”等产销模式。探索为农户提供粮食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经验方式。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商务厅、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旅发委、文化厅、教育厅、粮食局、财政厅等

(八)推进加工园区建设。立足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加工小镇,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按照“加工有规模、布局有规划、产品有特色、园区有机构、管理有制度、质量有保障”的“六有”标准,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检测等公共平台建设,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支持安溪茶叶、龙海蔬菜、平和蜜柚、连城地瓜、古田食用菌、建宁莲子、霞浦紫菜、连江海带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支持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区、建瓯中国笋竹城等林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完善福清龙田经济开发区、东山经济开发区、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诏安水产品专业加工园区、海峡两岸(连江)加工集散基地、马尾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等现代化渔业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水平,扶持创建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厅等

四、加快转型升级

(九)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一批科研攻关项目。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完善全省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农产品加工研发,建设研发基地和平台。加大生物、工程、環保、信息等技术在农产品加工领域的集成应用力度,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灭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升级,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及其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研发,提高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经信委、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等

(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充分利用“6?18”等平台,促进加工技术、工艺等供需对接。加快“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等

(十一)强化农产品加工品牌企业培育。确立企业主导地位,把打造一批具有福建特色、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品牌企业作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首要任务。积极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強农。鼓励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支持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方便、速冻、冷鲜、焙烤等地方(企业)农产品加工标准的制修订和宣传贯彻。提高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发挥现有各级各类农产品、食品等公益类检验机构作用,构建网格化的综合质检体系,支持社会化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生产。开展品牌推介,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财政厅、工商局、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环保厅、知识产权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等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整合社会培训资源,部门协作统筹安排,加快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和科研人才的集聚。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技术等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农产品加工专门人才。各有关部门应该积极支持开展加工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要突出农产品加工人员培训。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创新孵化园,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等

五、完善政策措施

(十三)加强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技改资金支持。落实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研发,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建设,支持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经信委、商务厅、工商局、教育厅、科技厅等

(十四)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省财政厅和国税局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及时调整有关政策;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引导有关行业充分利用好政策。落实好农产品增值税从13%简并到11%的政策、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等鼓励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等

(十五)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要在业务范围内适当扩大农产品加工担保业务规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增信。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积极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鼓励农业担保与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财政厅、经信委、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等

(十六)改善投资贸易条件。支持社会资本依照相关规划和规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发挥闽台农业合作优势,对接“海上丝绸之路”,支持引导台商及外商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强化在融资和通关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鼓励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收付资金。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保监局,省工商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等

(十七)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农产品加工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给予优先安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农产品加工业用地,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优惠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鼓励农产品加工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

责任单位:省国土厅、电力公司、物价局、农业厅 、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等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八)完善工作机制。各市、县(区)要把农产品加工业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健全农产品加工的管理体制机制,将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省农业厅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工作,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

(十九)完善统计制度。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做好农产品加工统计分析工作。各农口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分析体系。各市、县(区)要认真组织农产品加工业基础数据录入、汇总等工作,科学反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统计局等

(二十)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展示展销平台建设,加强政策咨询、融资信息、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加快制修订一批地方(企业)农产品加工标准和追溯标准。引导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联盟、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其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和吸纳就业等责任。各级农产品加工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商务厅、质监局、民政厅等

(二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总结筛选一批农产品加工典型企业和园区,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推介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等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深入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和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和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要求,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全市“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要求等,持续加大本市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力度,打好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攻坚战”,努力推动本市食品行业依法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升本市食品安全水平以及市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等有关任务,进一步完善本市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基本消除存量”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攻坚,实施综合治理,至2018年底,辖区范围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基本消除。2019年起,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摸,锁定存量

各区要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彻底摸清底数,形成底数清单,全面锁定存量。要制定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的点位表、电子地图与“一户一档”。要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的成因分析、风险分析,进行分类统计,根据客观现实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列出“拟许可、拟备案、拟取缔”三张清单,实施分类管理。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

各区要通过发放资料、上门解读、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的宣传教育,提升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公开办证办照流程与条件,引导其规避投资风险,依法依规经营。要通过发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等,加强对房屋出租方的教育引导,告知其法律义务与责任,引导其主动配合治理工作。同时,通过公益宣传、媒体报道、深入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争取普通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全市范围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条块结合,完善机制

各区、各街镇要认真落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牵头本辖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纳入区域网格化和大联勤平台。要依托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各级食药安委平台,结合人口综合调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商业配套、加强土地和房屋管理等工作要求,联合综治、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安监、商务、规土、建交、国资、税务等部门的力量,充分运用各种行政资源,整合资源、借势发力。要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等工作,在区职能部门间、职能部门和街镇间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信息共享、问题会商和执法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整治实效。

(四)疏堵结合,分类治理

各区要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把涉及无证无照的法律法规用足用全,依法查处、依法准入。要深入研究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灵活运用法律和政策资源,创新治理方式,采取清单式治理、销项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定点式清除等方式全面推进。要聚焦重点区域及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反复投诉举报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重点突破焦点难点。要加强网络订餐新业态的监管,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同时,对具备许可条件的食品经营户,要引导和督促其办理证照。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精神,以及《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符合临时备案条件的,予以临时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严防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回潮,坚决遏制增量基本消除存量,切实推进治理任务完成。

(五)强化监督,社会共治

各区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一站三员”(即食品安全工作站,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的作用,及时发现线索。要依托“12345”“12331”热线及网络渠道,拓展市民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制定区级层面举报快速奖励的相关规定,重点加大对辖区内新增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的举报奖励力度,提高举报奖励的受理和发放效率,充分调动市民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巩固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要组织开展定期自查、复查、交叉检查,并发挥社会监督员、巡访团、志愿者作用,对各级政府部门履职情况、食品经营户依法经营情况等进行监督。可依托第三方机构,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的成效进行评估。

(六)巩固成果,建立长效

各区要边整治、边探索,点面结合、重点突破,治理一块、固守一块。要逐步建立健全及时发现机制和快速处置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实现常态长效管理。要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对涉及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固化成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排摸与部署阶段(2018年2月)

各区充分发挥街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对辖区内需重点整治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开展排摸,按户建档,掌握底数。实行边排摸、边宣传,对辖区范围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和房屋出租者施行全面宣传、全面告知,书面告知于2月底前完成,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的市民宣传、舆论引导。制定本区关于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及时召开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专题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部署工作重点。

(二)集中治理与巩固阶段(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30日)

各区对排摸出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进行梳理、分类,根据经营者的不同情况确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各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镇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各区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新增或回潮无证无照线索,并在15日内予以整治。对已取得许可和小餐饮临时备案的经营者,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巩固治理成效,严防回潮现象。各区应于每月8日前向市食药安办报送上月整治情况和累计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各区对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和评估,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同时,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各街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区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打好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攻坚战,是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体现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基础,是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区要进一步提高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危害性和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全区上下形成共识,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在资源、政策、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强统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依托市食药安委平台,成立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领导小组,由市食药安委主任兼任组长、市食药安委副主任兼任副组长,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各区食药安委负责人兼任组员,办公室设在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各区和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将责任层层压实到街镇、村居及基本管理单元。要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督查考评制度等,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市食药安办将组织市级层面的执法力量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各区、各街镇的现场督查。

(三)依法行政,守牢底线

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律手段,按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综合治理。要堅持问题导向,结合各部门各自职能主动作为,深入研究整治中出现的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治理机制,灵活运用法律及政策资源,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要做到既态度坚决、目标坚定,又方法得当、积极稳妥,既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又确保不发生其他群体性事件。

(四)主动服务,体现温度

各区要按照“放管服”要求,充分运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转变执法理念,加强主动服务。对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告知办理流程,引导其合法经营;对尚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加快落实整改,创建条件合法经营,或进行积极疏导,加快调整业态。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实现监管执法与规范发展的良性循环,充分体现“有温度”的管理。同时,要结合商业规划布局,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便捷的食品供应服务,满足居民群众需求。

(五)强化考核,狠抓落实

各区要把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各级食品安全绩效考核,通过考核的指挥棒推进责任层层落实,并定期开展督查和跟踪复查,防止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打掉一批,又来一批的“回潮”现象,督促责任落实。要紧扣时间节点,把握工作节奏,确保目标按时完成。要注重各类工作资料积累,留存好各类文字、影像资料,并及时报送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市治理工作推进有力,总体目标按时实现。

猜你喜欢

农产品加工
农产品网店遭“打假”敲诈 价值19.9元农产品竟被敲诈千元
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出口3031亿元,同比增长21.7%
认识“超加工食品”
后期加工
一种新型双列角接触球轴承滚道加工方法
这些模式解决农产品滞销
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先一公里”
各地农产品滞销卖难信息(二)
铣刀盘的5轴数控加工
菱的简易加工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