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同胞”要提防
2018-09-10林桐雨
林桐雨
近日有新闻报道,我国云南警方与缅甸执法部门合作,打掉边境地区多家涉黑赌场,解救430名中国同胞。但令人痛心的是,一位了解内情的朋友告诉笔者,这些赌场里的“嫌犯”竟有一多半是我们“自己人”,这些人在瑞丽遇到游客就以老乡名义搭讪,说能帮忙办理到缅北市姐、南坎等地免费游。可人到缅甸后就被控制在赌场,被要挟让家人汇款赎人。这让我想起在尼泊尔的段经历。
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去尼泊尔,喜欢到一家同省老乡开的饺子馆吃饭。一天在吃饭时,饭馆老板过来喝酒聊天,问我何时回国,说有点东西希望帮忙带。我问具体是什么,他说:“就是几万块钱,旺季忙不过来,自己回不去。”笔者知道,尼泊尔法律规定,入境游客(持旅游签证)携带现金不得超过3000美元或等值外币。但再问,他就语焉不详了,只是说:“你临走前一天晚上过来,我给你钱,不会让你白忙活,给你笔辛苦费。”
基于当记者多年的敏感心理,我本意是拒绝的,但想看看他究竟怎樣操作。两天后的晚上,我到他店里吃饭,说第二天就回国去拉萨,问带多少钱以及怎么带。他让我进单独的房间,没有在餐馆大堂,因为人多耳杂。他拿出一堆人民币,说:“这是10万块钱,你帮我带回去,然后给你一万块辛苦费。”
我问:“我是回拉萨,我带过去交给谁呢?”
“我给你这些现金,你从支付宝、微信或手机银行转账给我10万。你给我转过来后,我给你一万块辛苦费。”
这时我大脑高速运转,因为原来想他会把现金给我,再告诉我把现金带到拉萨给谁。可这样做,就不怕我给黑掉这些钱吗?然而,我想多了,人家早就防到了。可按他说的做,风险就完全转到我这里。要知道从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到中尼边境的吉隆口岸,180公里的路上有7道检查岗,而且检查特别仔细,亲眼见过尼泊尔的武装警察仔细翻看中国游客的包,连里面的女士内衣裤都逐一翻看,侥幸闯关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一旦被查出,结果就是钱没收、人判刑。
我装模作样把手机操作一番后,对他说:“真对不起,这么大金额的转账,需要手机短信验证,我在这边办的尼泊尔当地手机卡,收不到国内银行的短信验证,我实在没法给你转钱。”
这时他脸色和态度剧变,悻悻然说:“那算了吧,我再想别的办法。”结账时也没把零头200卢比(约合11元人民币)给我优惠掉,反而多收了我l0%的服务费,说是尼泊尔的法律规定。我就想前几天在这里吃饭,尼泊尔就没有收10%服务费的法律规定了吗?没办成事,他当然没必要再花心思了。
第三天,当地时间凌晨1:45(北京时间约凌晨4点),我坐上从加德满都到吉隆口岸的吉普车,同车9个人,坐我旁边的是一个20岁左右的小姑娘。凌晨赶路,车内人都在瞌睡,就没聊天。过了5个检查站还都顺利,很快到了郎当(音)检查站,天刚亮,一个警察从我邻座小姑娘包里一堆脏衣服中翻出几沓人民币亲,一共15沓,估计有15万元。从对话中知道,小姑娘说帮朋友带的,而警察说旅游签证携带巨额外币,严重违反尼泊尔法律,必须逮捕并交司法审判,结果可能是钱被没收,人入狱半年,此后再成功申请尼泊尔签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看着嚎啕大哭的小姑娘被带上尼泊尔警车,我也深感无奈,我拿不准是否是那个饺子馆老板让她带的。因为我知道,在尼泊尔有许多中国人开的餐馆、旅店都在做非法的外汇生意,为躲避金融部门监管,就以小利引诱别人上钩,却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即便那个小姑娘在庭审时说出是给哪个华人老板所带现金,也无法洗脱她的罪名。举证责任以及跨国诉讼程序不是她所能承担的,她只能是损失15万元加服刑期满再被遣返回国。
现在“穷游”风靡,很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想边旅游边赚钱,也许是这小姑娘觉得转转手就能赚l万块。可没想到,结局是赔进十几万还把自己送进监狱!
笔者近几年游走过多个国家,看到同胞在海外经商的越来越多,大多开中餐馆和旅店,但价格比当地人开的贵许多。中餐贵点还可以理解,因为好多原材料要从国内带过去,可住宿比同档次的当地人宾馆价格贵一倍,就匪夷所思。但最可怕的是,像坑害这位小姑娘那样,“黑心同胞”让别人承担巨额损失还要入狱服刑。
按理说,人在海外经商遇到国内同胞会很热情,但总有黑心人想自己牟利却把别人推入火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我跟饺子馆老板换角色,他会不会冒险为我带钱呢?应该是不会的,真心希望,同胞之间多相爱,少相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