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洲猪瘟扑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关键对策
2018-09-10方国跃吴海智周学利吴东王重龙
方国跃 吴海智 周学利 吴东 王重龙
摘要 从现有疫情确诊公告、政府职能部门政绩、地方保护主义和养猪场利益等方面分析当前我国在非洲猪瘟扑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根除非洲猪瘟的关键措施。
关键词 非洲猪瘟;根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305(2018)06-019-02
DOI: 10.19383/j.cnki.nyzhyj.2018.06.009
Problems and Key Coun termeasures in Eradica tion of African Swine Fever in China
FANG Guo-yue et al(Institute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Anhu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Hefei,Anhui 230031)
Abstract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eradication of African swine fever in China were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current epidemic diagnosis announcement, achievements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local protectionism and interests of pig farms, and the key measures to eradicate African swine fever were provided.
Key words African swine fever;Eradication;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非洲豬瘟(African swine fever, 简称ASFV)是一种大型、复杂的虹形病毒,发病机理复杂,传播迅速,能导致高传染性、出血性疾病,任何品种与年龄的猪均可感染,目前还没有有效疫苗及治疗措施,因此被认为是危害较大的全球性动物疾病。该病于1921年在东非国家肯尼亚被首次报道,1957年开始先后传播到欧洲、南美洲、大洋洲的部分国家,并于2007年传入高加索地区和俄罗斯,均给被感染各国的养猪业造成重大危害。对该病的成功控制依赖于实验室快速诊断技术和严格的公共卫生措施,从而实现对该病的扑灭净化。西半球已经彻底根除了非洲猪瘟,欧洲的葡萄牙和西班牙于1995年也成功扑灭了该病[1]。
我国于2018年8月3日确诊了非洲猪瘟的首个病例,截至9月10日,全国已有6个省共11例疫情得到确诊,表明非洲猪瘟已经在我国传播流行,但尚处于流行初期,及时确诊并严格地采取扑灭策略,能够用最小的代价达到根除目的。猪瘟(Classical swine fever,简称CSF)在我国广泛流行,国家为了预防、控制和净化该病,每年都投入大量经费。为了防止非洲猪瘟在我国的流行范围达到猪瘟的程度,在其流行初期,用于扑灭疫情的经费投入得再多都不为过。
1 存在问题
尽管当前非洲猪瘟在我国仍然是零星散发,但根据疫点的分布以及对疫情的追踪、溯源,可以发现在扑灭疫情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倘若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将会严重影响非洲猪瘟的防控效果。不仅使国家已经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付之东流,而且难以在近几年内根除非洲猪瘟。
1.1 疫病传播途径不明
非洲猪瘟在我国的传入根源以及扩散轨迹尚未明确。这个问题若不解决,在扑灭非洲猪瘟的过程中,许多措施将因缺乏针对性而使得防治效果降低,无法做到有的放矢。由于已有的疫情均发生在使用泔水的小型猪场,目前只能初步认为,餐厨剩余物可能是其中一种传染源,其他传染源尚不明确。报道称第一起确诊为非洲猪瘟的疫情已被查清,其生猪溯源到2018年3月25日。可见,该起疫情的传染源应该与2018年7月的俄罗斯世界杯无关,但同时表明,在第一起疫情确诊之前,我国小型猪场可能有类似的疫情被漏诊。
1.2 存在地方利益保护
由于疫情的发生会影响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绩、当地的生猪调运和经济利益,所以不同省份在确诊非洲猪瘟上的态度、行动不完全一致。因此在经度、纬度相近、养殖模式、生猪来源、饲料来源相同的省份中,有的省份已发生多起疫情,而有的省份却没有疫情发生或只发生了一起。这种疫情发生的异常规律,让兽医工作者很难获得真实有效的流行病学等基本资料,不利于非洲猪瘟的根除。
1.3 养殖场隐瞒疫情
目前,确诊为非洲猪瘟疫情的养殖场,按现有标准获得的补偿尚不足以完全弥补其经济损失。导致养殖场一方面不愿意上报自己的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另一方面也极不愿意举报周边发生的疑似疫情,以免自己的猪与3 km以内养殖场的生猪被一同扑杀。而各养殖场积极自报或举报疑似疫情,是根除非洲猪瘟的决定性因素,基层群众是根除非洲猪瘟的中坚力量。
2 不良后果
上述问题的核心一是各省市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寻查发现疑似疫情并上报;二是广大养殖户为了自身短期的直接利益不愿意自报和举报疑似疫情。这种现象导致疑似非洲猪瘟的许多疫情不能被上报确诊,病猪或者携带病原的疑似健康猪向多处流动,造成严重的后果:①长途运输生猪使得病原随同猪排泄物沿途传播扩散;②屠宰场的病猪猪血被作为一种蛋白质原料加工到饲料中,生猪因食用饲料而感染病毒,并有可能威胁到大型养殖场;③病猪肉被饭店或居民购买,活的病毒可能随清洗的水扩散,病猪肉还有可能被深加工成肉松、火腿肠、香肠、肉馅或腊肉,或者随切割的边角料进入泔水成为小型养猪户的饲料,有的长期具备传染性。
3 关键对策
非洲猪瘟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畜牧业生产中的重大事件,为了尽快解决上述问题,根除非洲猪瘟,在该病流行初期,应采取以下措施:
3.1 严把进口关
禁止各省市从非洲猪瘟感染国空运或海运猪肉及其制品。
3.2 建立动态渐进式奖惩机制
对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在2018—2020年,将非洲猪瘟疫情的确诊数量、涉及的生猪数量等情况同政府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政绩脱钩,对未确诊疫情的省市不予惩罚和奖励,对查找发现并确诊疫情的省市各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予以奖励(确诊疫情数量越多,奖励越多,但对人为制造疫情者将定为恶性事件加以严惩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在2021—2022年,无论是否有疫情确诊,均不对各省市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进行奖惩;2023年以后,将疫情的发生数量同省市各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政绩挂钩,疫情越多政绩考核越差,相关负责人降级使用。
3.3 建立安全调运与使用制度
建立生猪及其投入品(包括饲料)安全调运与使用制度。生猪、饲料等调运前实行严格的检疫与追溯备案,追究虛假检疫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将各省市养猪业衍生的经济效益不纳入政绩统计范畴。
3.4 大幅提高生猪扑杀补偿标准
让养猪户意识到生猪被扑杀而获得的补偿,明显超过养殖原有的收益,从而激励养殖户积极自报和举报疑似疫情,并乐意主动揭发政府职能部门的瞒报行为。
3.5 建立非洲猪瘟的专门奖惩法规
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的动物防疫员,奖励举报者,严惩瞒报、延报者。对违规的负责人就地免职,其职位由副职接替,使得正职的相关行为时刻处在本单位副职积极、主动的监控中,从而实现有效监管。
3.6 对全国养猪场进行均衡布局
非洲猪瘟病毒是一种外来物种,入侵我国后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同理,外国猪种也属于外来物种,进入我国后也会造成严重的危害。由于没有意识到我国地方猪种多方面的优良特性,外国猪种在我国广泛饲养,造成了我国许多优良的地方猪纯种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全封闭高档猪舍的建造,掩盖了外国猪种对我国养猪业的另一种危害,这种危害在本次非洲猪瘟疫情中暴露无遗。养猪场采用了规模化养殖,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高档化猪舍能够保障在寒冷气候下养猪,导致我国生猪的布局特点是“南猪中养、北养”、“东猪中养、西养”。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实施生猪禁运和限运,暴露了我国生猪布局的重大缺陷:由于养猪场的分布与人口数量不匹配、不均衡,在生猪禁运之前,“南猪、东猪”的运输成本巨增,疫病随运输传播;生猪禁运之后,“南猪、东猪”的销售价格猛涨,“北猪、西猪、中猪”的养殖场出现生猪积压、亏损;生猪由于布局集中,一旦发生任何疫情,极易被大范围感染或被连带扑杀。今后在“美好乡村”建设进程中,应将东部、南部密集的各类企业向西部、北部迁徙,实现全国人口的均衡分布,依据人口数量布局养猪场,从而破解猪周期难题,稳定生猪价格,大幅度降低运输成本,最大程度控制疫病的传播。
4 结论
通过以上主要措施,有望形成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查找发现疫情、养殖户主动自报和举报、公众监督举报瞒报疫情行为的局面,从而真正实现快速扑灭疫情,达到根除非洲猪瘟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美]Zimmerman JJ(著),赵德明,张仲秋,周向梅,等(译).猪病学(第10版)[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