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亟待破解的8大难题(下)
2018-09-10吴维海
吴维海
难题七:资本“脱实入虚”与银行不良资产二次聚集的风险
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金在各类银行、证券、基金、租赁、投行、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空转,“脱实入虚”现象严重,各金融机构之间对货币资金层层加息,大量的实体经济得不到可用资金,只有选择高息借款或民间借贷,导致“卖一套房子比一家上市公司一年的盈利都高”的怪现象,既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也助长了社会浮躁和投机行为。
另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四大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贷款的积累,最后采取了财政兜底和资产剥离的做法,财政当时发行2700亿元特有国债补充银行资本金,财政允许对部分不良贷款核销,对1.4万亿元银行不良资产集中剥离,由此诞生了东方资产、华融资产、长城资产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专门用于处理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当时,处理后的商业银行资产状况迅速改善。经过近20年的发展和改革,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早已经是多元化经营,金融集团的架构逐步成型,原有的资产管理公司也开始并购和多元化经营。银行、基金、信托、投行、担保、保险等混业经营和集团化经营的趋势明显。由于银行、基金、信托等趋利性和行业监管的某些缺陷,导致了货币资金在银行、投行、基金、证券、信托、融资租赁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内相互交易,加息发放,拉长了资金投放的产业链,形成了大量资金在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之间空转、加息和逆向流动。而真正需要资金的制造业、新兴产业等却受到传统银行放贷等模式制约,得不到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大量实体经济产生亏损甚至破产倒闭,严重影响了国家新旧动能转换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尽快寻找破解之道。从部分媒体报道和金融行业业内人士的观点看,少数银行、信托机构、互联网金融公司等贷款逾期、呆滞、呆账等问题逐步积累,目前有些风险被人为掩盖或转移、隐藏,存量债务的偿还风险积聚,互联网金融诈骗频发、少数地方政府债务积累和加大,未来一些金融产品和债务的还债能力很低,较大范围内二次信贷和融资工具偿还的风险积聚并可能加大,如不及时评估、引导、化解和控制,有出现上世纪90年代大量不良贷款集中处理的系统性风险,值得各方关注和提前做好预警,避免对金融行业、实体经济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或冲击。
难题八:地方GDP造假与区域经济的均衡、健康发展
GDP一度是考核各省市政府官员业绩的重要指标,也是地方财政收入实现的基本保障和集中体现之一。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绿色GDP,倡导科学发展,不再唯GDP论。但是,不少地方政府的GDP观念仍然牢固存在,近期一些省市GDP造假事件的爆出,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经济的统筹,也限制了相关地区的产业升级和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对某些省市的政府借债和投资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和负面影响。据报道,辽宁省、贵州省等地的政府债务水平远远超过了政府设定的控制线,存在极大的债务违约风险。
从全国看,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东部地区总体经济发展较快,资金较为充足;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规模总体不大,资金偏紧;东北地区、西北地区的产业结构相对单一,财政实力不足,地区性信用水平参差不齐,一度出现“投资不过山海关”的现象。同时,新疆、西藏等地区受民族问题和宗教冲突等因素的影响,国内沿海城市等外地投资机构和海外资金的投资热情相对不高,资金筹措的难度很大,中央财政补贴等是重要的发展支撑渠道之一。河北、山东等地区重工业相对集中,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研发与产业化能力较弱,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存在产业转型的巨大压力和行业性风险。
2 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八大难题,可以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2.1 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优化和重构经济发展的顶层架构
构建全球治理新架构。重点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一带一路”倡议,以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增进区域性双边和多边对话机制和更多共识,减少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壁垒和出口限制,提高国际商贸话语权。
构建财政货币新架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以世界视野、国际标准、中国特色,进一步完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功能,积极推动和挖掘央行的货币“总开关”功能,制定和实施适合我国国情和阶段性发展目标的短期、中长期货币政策,做好财政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妥善处理货币发行、财政开支、居民就业、物价稳定、房价控制、产业转型和人民币国际化等敏感问题及现实矛盾,实行适度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恰当的财政政策,引导和推动我国财政货币政策的一致性和匹配性,减少货币政策对房产地产市场以及实体经济的冲击和可能的负面影响。
构建行业分配新架构。以马克思资本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货币银行学等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以行业平均利润为基准,以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探索和优化金融、地产等不同行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资本成本定价机制,逐步优化行业利润,引导社会资本和资源向实体经济、向高精尖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倾斜。同时,引导和推动中西部、东北地区、新疆和西藏等省市的經济发展和产业投入,以多样化、差别化的行业政策,实现国家经济发展和特殊地区优先扶持的战略目标。
2.2 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调整和重构业绩考核的新机制
组织领导机制的优化。优化和完善对各部委、省市县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的规划执行评估、经济责任审计、业绩考核和晋升制度等战略定位和操作细则,完善考核流程和评估标准,引导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落实既定规划方针,真抓实干,杜绝形式主义和GDP造假行为,对于不讲政治、不讲团队,不讲真话,不做实事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违反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园区项目的评估考核。对各省市县、各地区产业园、农业特色园和特色小镇等建立标准,划分责任和目标,按照规划、资源、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考核,对长期闲置、投资无法收回、虚假报告,以及造成重大土地资源和财政投资浪费等后果的,视具体情况对责任领导和有关部门分别给与相应处罚。对与园区建设成效显著的,纳入干部晋升考核,予以奖励和重用。
重大项目的考核激励。对于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区域性重大项目和精准扶贫、东北振兴等重点战略性工作,制定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并与各地区主要领导的业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同时,在国家财政补贴、发改立项、科技成果支持、组织部人才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确保重大项目的实施效果。
2.3 坚持开放创新,坚定不移推动动能转换和区域均衡发展
继续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建设为引领,积累经验,并逐步选择部分省市试点示范。同时,结合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性战略,对辽宁、贵州等重点省份进行传统产业升级的示范试点,开展新兴产业培育的引导和鼓励,选择钢铁、制造、机械等重点行业、重點园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给予国家各地方的财政补贴、上市发债等优先扶持政策,采取点、线、面、体的模式,逐步在全国推广经验和示范做法。
推进园区精细化管理。研究和评估现有园区,实行差异化、协同化发展,避免园区开发的主观意志和随意性。同时,树立城市经营意识和园长制,授予产业园主要负责人土地指标、用人和部分改革权限,并进行规范的管理和考评。通过园长制,责任挂钩,督促产业园、农业园等以政策为导向,以产业为引领,以市场为规则,以绿色、创新和开放发展为模式,全面提升园区的规划能力、项目开发能力、管理能力、开放融合能力和品牌策划能力。同时,对于无产业基础、无开发潜力、无资源优势、亏损严重,甚至严重污染或债务过大的高风险类园区,纳入上一级政府统筹,进行园区重组并购和资源整合,提升园区开发的质量和效率。
坚持改革开放和共享发展。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引领,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和双边、多边对话机制,构建跨区域的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同时,坚持互利共享,以产业合作和技术共享的方式,实现国内跨省市、跨地区的产业协同和共享平台,提高综合竞争力,实现各方共赢。
强化不良债务管理和风险化解。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AMC,省级政府、地市级政府探索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或平台,统筹资源,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债务置换细则,实行债务转股权改革,主动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和偿还追责等。加强不良贷款和债务的处理、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利益输送等现象发生。
2.4 聚焦重点战略,提升人民美好生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实施城乡精准扶贫。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2018年,国家部委、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以这个地区实际需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加强扶贫工作的考核监督,坚定不移实现精准扶贫和脱贫目标。
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聚焦城乡差别的重点领域,从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工作入手,加大财政投资和资本市场创新,强化政府专项基金的扶持功能,尽快改善农村和农民家庭的道路、住房、厕所、用能、医疗、养老、幼儿教育等关键事项,以城市和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逐步一体化,促进农业产业提升,增强农业产业的人才、资金和资源聚集能力,减少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民和农村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完善与优化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问题和缺陷,学习标杆做法,不断完善和优化社保体系,总体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社保水平和能力,减轻个人负担的比例。同时,创新社保机制和模式,加大公共品的财政负担力度和比重,研究和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涉及民众长远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的改革路径,以人民为中心,进行各项改革与成立示范试点,做好改革的动态平衡与统筹,提高人民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执行总监、研究员,国合华夏城市规划研究院执行院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及其上级单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