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
2018-09-10
2018年两会,有全国人大代表再次提出“尽快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标准”的提案。因为家用电器产品也像其他产品一样存在“保质期”。大家都知道,过期的食物不能吃,过期的化妆品不能用,过期的汽车要报废,那么过期(专业术语叫“超期服役”)的家电呢?是不是也需要告诉消费者家电产品到底什么时候就过期了呢?
那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明确告诉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家用电器品类还很少,只有燃气热水器?第一,是因为过期的家电产品所产生的危害并非是立刻出现的,有的产品是过期了一年后才坏掉,有的是过期了两年才坏掉。消费者因此总是存在着“多用一年是一年”的占便宜心理。可是占便宜往往得到的是吃亏。第二,是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家电企业和相关单位对于人民生命和财产的保险措施越来越完善,预处理方案越来越健全,以至于人们对于不常见的危险,往往会认为它不会出现。
目前家电产品中,只有燃气热水器规定了使用年限,空调没有规定使用年限,但对于空调使用的关键零件压缩机有寿命要求。除此之外,对其它家电产品仅有一份推荐性国标GB/T 21097.1-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规定了一些通用要求,市场基本未能实施。
还有,家用电器在超过安全使用期限后,能耗、效率方面就会大打折扣,使用效果也不佳。一般高龄家电的耗电量可能要超过原耗电量的40%。如果及時更换为能耗低、使用效果好的新产品,不仅能降低消费者的使用成本,也能为国家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同时,我们告诉消费者什么时候家电产品就过期了、该换了,这不是在帮助消费者去追求更美好、更舒适的生活吗?我们试想,如果2018年我们还在用20年前的CRT电视、10年前的32吋液晶去看今年的俄罗斯世界杯,你可能会觉得自己买的电视好赚啊,但你能够欣赏到一届精彩、美妙的世界杯足球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