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抢戏蓝色光标事件不仅仅因为“坑害员工”
2018-09-10
每年“3·15”前后 ,公众的目光都会高度聚焦在“打假”上面。然而,今年“3·15”,一家名叫蓝色光标的知名公关营销服务公司却“乱入抢戏”,争夺了不少眼球和关注度。
事情起因是在3月14日,一位署名“小员工”的蓝色光标员工在微信公众号“有点自我”上发布文章《蓝色光标,所谓亚洲最大公关公司,如此坑害老员工,良心真的不会痛吗?》,称遭遇公司强行辞退,并控诉蓝色光标坑害员工。经过网络上的舆情发酵,到了3月15日,此事已经在网络上引发沸沸扬扬的讨论,成为“喧宾夺主”的热点新闻。蓝色光标高层则公开回应,称此事仅仅只是个案,目前公司正在与这位员工沟通。
如果只是一起单纯的劳资纠纷,那么是非曲直并不难判断,也很难引发这么大的舆情。哪怕打起口水仗的双方各执一词,最后还是可以找仲裁和司法等部门主持公道。眼下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关注,衍生出这么多话题,就因为它并不是一起单纯的劳资纠纷。它更大的看点,或者说在传播环境里引爆舆情的“爆点”,在于蓝色光标公司“公关营销”的业务性质。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关和营销当然是商业公司开展经营和竞争的重要手段。商业公司维护自身形象和声誉必不可少,身陷舆情风波之际开展危机公关也无可厚非。运用好这些市场手段,也有助于商业公司和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不少公司却把公关和营销用错了方向。在当下的市场环境里,公关公司的含义,在相当程度上意味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商业公司一旦因为产品质量、商业信誉等问题引发舆情,出现信任危机,公关公司就会拍马出阵,紧急救火,息事宁人。
公关公司备受诟病之处,在于他们的着力点不在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商业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提升,而是通过各种手段,调动各种资源进行勾兑摆平,最大诉求就是把舆情压下去、捂过去。公关业务的兴盛和高效,使公关成为商业公司开展市场经营竞争的“潜规则”。它不但无助于商业公司改善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还有可能因为公关行为回避问题、避重就轻甚至文过饰非,在市场上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
因为这样的行业定位,所以每年“3·15”前后都是公关行业最忙碌的时候。他们要使出浑身解数,为客户公司评估风险、预防曝光、防范舆情,对于已经被曝光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四处救火。公关行业内部有句戏言,“‘3·15晚会是公关人的春晚”。当然,这可不是皆大欢喜、其乐融融的春晚,而是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的“春晚”,是一年一度最难捱过的“年关”。这样的行业定位和业务性质,使公关行业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了不佳的口碑和印象。这不,每逢“3·15”都要开足马力救火灭火的公关公司,今年自己烧起来一把大火。旁观者当然看热闹不嫌事大,要看看他们如何给自己救火灭火。
一些秉持“阴谋论”的人则更进一步,坚信蓝色光标这把火是自己故意烧起来的。目的就是在公眾高度聚焦“打假”的“3·15”当天制造热点话题,吸引公众关注,把公众目光和舆论炮火从客户公司身上引开,减少客户公司的舆论压力和商誉损失。还有人指出这种策略叫“自爆式公关”,通过引爆自身的丑闻,牺牲自己来掩护客户。
当然,“阴谋论”者的诛心之论很难站得住脚。蓝色光标作为一家已经上市的“亚洲最大公关公司”,其当前市值已经超过了170亿元。自爆丑闻、自砸招牌不但可能导致股份波动和市值蒸发,还会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无论从当前收益还是长远收益来看,都不是一件划算的买卖。然而,这种明显不太可能属实的说法,在市场上、在舆论场上却被很多人相信。这也许从一个侧面说明,公关行业长期以来种种灰色的、突破底线甚至不择手段的公关策略,已经严重侵蚀了社会的信任环境,以至于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公关公司的动机和行为。
如果商业公司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出现问题而深陷舆论危机的时候,主流的应对方法就是祭出勾兑摆平、文过饰非的公关行为,而不是改善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就很难得到切实保障,整个市场的经营环境也很难持续优化。如果“摆平思维”的公关成为市场上通行的“潜规则”,它客观上就有可能成为假冒伪劣商品、坑蒙拐骗行为的保护伞。看来,要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除了打假之外,还要规范鱼龙混杂的市场公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