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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岗-证-赛-课”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2018-09-08张崇友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8期
关键词:税费申报证书

张崇友 郑 君

2012年1月1日在我国上海地区试点“营改增”政策到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以来,已经累计为企业减税近2万亿元,打通抵扣链条,扩大税基、拉长产业链,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强调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亿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飞速发展,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在不断的深化,市场活力在不断的增强,各经济实体的竞争压力也在日益加大,而税收问题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热门话题,对企业和税收主管部门都提出了全新的挑战,高职院校财税专业作为一个向市场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体,也面临着更大的机遇与挑战,而《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作为高职院校财税专业培养学生“税收”素质与技能的专业核心课程,它的建设与发展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探索出了“岗-证-赛-课”四位一体全新的教学模式,以实现未来就业岗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岗位技能竞赛要求与课程建设、实施与发展相互融通,以期达到让学生夯实理论知识、锻造实践技能、提升专业素养与造就职业主体的目标,最后为学生好就业和就好业铺平道路。

一、“岗-证-赛-课”四位一体教学模式的内涵

“岗-证-赛-课”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是课程在建设、实施与发展过程中包含的四个主要方面,四个不同的主体看似不相关联,但其本质上却有着紧密的逻辑关系,只要把四个维度充分融合起来,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岗: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标准

这里的“岗”指未来学生就业的岗位,职业教育强调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和打造,高等职业教育更是注重学生高素质技术技能的培养,技术与技能包含太过广泛,唯有明确学生未来可能从事的岗位,同时清晰的知道岗位所需的核心技能与要求,才能真正建立明确的培养目标,才能在人才培养的方案中明确培养方向、培养技能、未来变化与发展等关键问题。

(二)证:学生职业发展的敲门砖

所谓“证”,即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它们是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基础,是敲门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飞速发展,人才竞争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过程中最激烈的竞争,即使近两年国家为了降低人才就业门槛,国务院取消了近70%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但市场中的各类用人单位依然非常看重就业人员所持有的各类证书,学生在步入正式工作岗位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各类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增加就业竞争力。

(三)赛:激励和引领学生学习

“赛”,即与专业相关的各类技能竞赛。就职业教育来看,竞赛具体可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竞赛等,学生通过各类竞赛,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找到自己的差距,不断明确未来的学习方向和学习目标。竞赛是作为日常教学的一种辅助手段,它是一种激励方式,具有促进、激发、引领和选拔作用,真正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

(四)课:人才培养的根基

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归根到底落到“课程”上面,若把人才比作是一个完整的人,人若要实现各类功能,就离不开身体里的各种功能器官,而课程就相当于人体里的各种功能器官。具体到课程中来,课程又包含三层意思:(1)知识理论课程;(2)技术技能课程;(3)课程教授方式。学生完成各类课程是拿到“证书”的基础,是“岗位”技能获得的基础,是参与“竞赛”的基础,因此,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根基。

二、“岗-证-赛-课”四位一体教学模式融合实践

对于《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要做到“岗-证-赛-课”四位一体融合实践与发展,需要明确“岗”、“证”、“赛”分别是什么,然后“岗”、“证”、“赛”该如何与“课”融合起来,从而改变传统高校教学中《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的教学模式,让全新的“岗-证-赛-课”四位一体融合教学模式发挥积极、有效与引领作用。

(一)以岗设课,岗位技能需求与课程内容开发无缝对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高职教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以培养出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职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必须与行业企业岗位实际需求相联系,对于《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而言,与课程对应的岗位为税务会计,其岗位工作内容、职业素质、核心技能与课程内容对应关系如图一。

图一:税务会计岗位工作内容、职业素质、核心技能与《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对应关系图

基于图一的对应关系,《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在内容开发、教学标准(大纲)修订、实训案例搜集与改编、授课方式(方法及手段)等方面必须紧跟税务会计岗位需求,做到有的放矢,跟随时代潮流。

(二)以证设课,职业技能证书考取与课程开设相得益彰

职业资格或者职称证书是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单就高职财税专业而然,无论毕业生从事出纳、税务会计、成本会计等岗位工作,还是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等工作,相关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都是顺利走上相关工作岗位所必备的条件之一,即使某些用人单位不太强调这些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而毕业拥有这些证书亦可增加就业竞争力。就税务会计岗位而言,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强调应聘者需要持有初级会计师证书、税务师证书或相关证书,此类证书考试内容与《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对应关系如图二所示。

图二:初级会计师考试、税务师考试与《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证”“课”结合对应关系

虽然高等职业教育不能与考证培训教育直接划等号,但对于高职财税专业而言,初级会计师职称等类似证书的获取对毕业生就业的确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业内甚有戏言“选择了会计,就选择了慢慢考证路”这样的说法。高职院校的财税专业在制定或者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时,需要将初级会计师、税务师等证书的考试内容融入到专业课程当中去,为学生在校或者毕业以后考取各类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奠定基础,从而使得职业技能证书考取与课程开设相得益彰。

(三)以赛促课,技能竞赛辅助课程建设提升专业素质

技能竞赛具有趣味性、挑战性与激励性等特点,是常规教学所不能企及的,对于高职财税专业《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而言,与它所对应的技能竞赛主要包括:(1)理论知识抢答竞赛;(2)税收税费申报技能竞赛;(3)综合理论与技能竞赛,即全国性的税务技能竞赛。首先,通过在校内开展税收理论知识抢答竞赛,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丰富教学形式,更重要的是夯实学生理论基础;其次,税收税费申报技能竞赛主要促进学生实操技能的锻炼,通过“比学赶帮超”的方式,使学生实践技能得以不断熟练与提高;最后,选拔一批理论知识扎实、实践实操技能精通的学生参加区域性、全国性的税务技能竞赛,让优秀的学生去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拓展他们的视野,最终实现以赛促课的目标。

(四)“岗-证-赛-课”四位一体相互融通,成就人才培养

“岗”、“证”、“赛”、“课”四者相结合不能仅停留在表面形式上,更重要的是从“岗位”源头调研,“证”、“赛”过程实施,“课程”教学落地,做到各环节紧密相连,实事求是,最后让知识与理论、实践与技能、素质与条件、成才与就业、就业与发展真正得以实现。在“岗-证-赛-课”四位一体相互融通的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时代在不断进步,经济在不断发展,许多新鲜的经济业务、创新的经营模式会不断涌现,职业院校要时刻跟进时代潮流与行业企业发展动态,对“岗-证-赛-课”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使其内涵不断丰富与发展;(2)始终坚持学生是培养的主体地位不变,职业院校存在的根本目的始终都是培养人才,始终围绕学生素质与技能的培养,对“岗-证-赛-课”四位一体教学模式不断深入改革与发展,使其更具活力。

三、展望

《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创新与实践仅仅是众多专业课程中最为重要的课程之一,高职院校专业课程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关键所在,我们应充分把握现在并着眼于未来,大力推行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输送更多、更好、更优质的专业财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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