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吧, 一起尝尝从未吃过的东西
2018-09-07蔻蔻梁
蔻蔻梁
我记不清楚自己曾多少次一边抠着嗓子,一边“吊打”自己:“叫你再好奇,叫你再乱吃,叫你再把广东人好吃的基因迸发到全宇宙,叫你以为自己还是一个美食记者……”
很久很久以前,我真的还是个美食记者。有一次去采访一家云南菜的店主,他家有一款菜品叫“炸竹虫”。店主跟我说,他们家的炸竹虫没有别的特点,就是特!别!大!
有多大呢,不夸张地说,炸之前不知道多大,炸之后就像肯德基早上卖的小油条那么大,让人怀疑他家的竹虫是从侏罗纪公园直接送货来的。这东西对于以猎奇和解密为主旨的媒体来说不是很适合么?再说,就算没有职业背景,难道不足以勾动你的好奇心么?
我的好奇心是很容易被勾起来的。有一次,网上说拿一个鸡蛋装在丝袜里,正着甩两百圈,反着转两百圈,就能把蛋黄甩到外层,煮熟就能吃到蛋黄包着蛋清的鸡蛋。
我于是就甩了。我以血泪经验教训告诉你们:甩过的鸡蛋,也还是一个普通的鸡蛋。但甩过鸡蛋的人,真是会被钉在耻辱柱上。还有,就是甩鸡蛋的时候不要用易破损的旧丝袜,切记。不然擦墙真的要擦很久。
说回炸竹虫,反正我就是吃了,这一举动把同行的摄影师骇得再也不敢惹我。虽然味道不怎么样,记忆也很可怕,但是江湖扬名立万这种事,在少年的心里还是很重要的,走在中央商务区的高楼之间,都觉得自己在黄沙漫天白马啸西风呢。
我有一些让人很羡慕的身份,譬如说美食品鉴师、环球旅行者、奢华酒店评鉴人、美食旅行达人、美酒美食專栏作者。这些头衔最炸裂的地方在于,它们虽然完全不能增加我的智商和美貌,却为我过于旺盛的好奇心提供助燃和支撑。
米其林三星大厨做出来的东西就不说了,街边小店的美食、树上长的果子、村里小孩递过来的东西、市场里卖的“不明物种”……看到这些东西,我的第一反应总是:“吃吃看什么味道。”
冰天雪地舔铁门算什么啊,你敢赤手空拳吃一勺子小苏打我就算你赢。又或者,难道你不好奇空口吃一勺味精到底什么感觉?蝙蝠要不要吃吃看,蜘蛛呢?你以为只有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在荒岛求生的时候才不得不吃这些东西吗?你们可知道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村民们可能正严肃认真地处理着这些食材,把它们变成人间美味呢。
当然,我又不是神经病,我的旅行更不是一场接一场对肠胃的自虐。这些美食体验,总会在我“吊打”自己的好奇心之后站出来为它辩护:也不是每一次好奇都会通往地狱,有时候,也是天堂哦。
我有一个摄影师搭档,嗯,其实不止,我有好些朋友,他们的字典里把英文单词food翻译为“美食”。他跟我说,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最应该吃的东西就是麦当劳;打开一个菜单,最应该点的菜是已知好吃的菜。
咦?去一个地方最该去吃的地方难道不是只有那个地方有,而别的地方没有的菜?打开菜单,最该点的莫非不是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的那一道?所以,在我的字典里,food的意思大约只能是“能吃的”。
“万一不好吃怎么办?”很多人都问。万一不好吃,万一不好吃顶多就是不好吃了啊,天又不会塌下来,人又不会死。大不了就去另外一家吃,再大不了就写成稿子骂它,好歹还能把饭钱赚回来。
我之前有本书里的一句话老被引用,大意是:旅行这件事教会我的是,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生活,不旅行我就永远无法遇到他们。我感激自己有过一些完美得要嫁给厨师的口舌体验,但也从不后悔自己有过很多奇葩的吃喝经历。
这些经历构成了我熠熠生辉的旅行记忆。它们不是美食,不不不,完全不是。它们只是我一次又一次的好奇心发作和被满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某些版图得到扩张,壁垒被攻破,脑子里的褶皱又多了一条。这些经历告诉我,莫说豆花有咸甜之争,连榴梿的气味都有人说是香的。连吃吃喝喝这么日常的“小事”都没有定论和标准,都如此异彩纷呈,那么,凭什么在“人生”这件大事上,却只有读书创业发财买房买车结婚生小孩才是唯一正道?
在不断旅行、不断观看的过程里,我把“正确”和“应该”的标准一再打破、重塑、再打破、再重塑。它们从最初的脆弱锋利,变成如今更富有弹性和圆融的模样。
去吧,今天就去吃一下你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从这件事开始,去做更多你从来没想过要做的事,甚至是你一直抗拒的事,因为反正又不会死。
(摘自《假装好吃》,出版: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定价:42.00元)